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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威裡的伍六七》第16章 亞當斯
  希爾薇撿起路邊的石子,趁著沒人注意,她飛快的把石子裝進兜裡。

  這裡已經被警方包圍,黃色的封條上寫著“No nearing(禁止靠近)”的字樣。

  刺殺失敗了,任務還要繼續,隻不過難度提升了。

  “Hi~?小希爾薇~”

  不遠處的公寓門口有一個面善的男孩正向她揮手。

  “亞當斯?你怎麽來了?”

  男孩說:“我倒是想問你來著,沒想到當年那個孤僻的女孩已經找到搭檔了,我就說你怎麽會無緣無故給我推薦人呢。”

  希爾薇道:“他不是我的搭檔,隻是單線聯絡的對象而已,暗網到了500名,想繼續升級很困難,阿七做的任務會和我平攤,這樣我也能快點升級。”

  亞當斯問:“那你為什麽想快點升級呢?以你這個年紀,恐怕是暗網成立以來最年輕的刺客了吧。”

  不要小看暗網這個勢力。

  現在所有的刺客都通過網絡連線,接任務也是直接通過網絡。

  暗網注冊的刺客一共用三萬多位,除去半路死掉的,大概還剩下兩萬五千多。

  其最早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幾千年前。

  有仇恨的地方就有刺客,一個人的仇恨越深,他就越想殺掉一個人。

  刺客就這樣誕生了。

  暗網一開始的名稱已經無從查證,那個躲在暗地裡維護整個網絡的大佬可能知道,但這些都不是希爾薇應該考慮的問題。

  總的來說,她可能的確是暗網成立以來最年輕的500名之內的刺客。

  希爾薇答道:“我想提高排名自然有我自己的原因,沒必要跟你說吧。”

  亞當斯不以為然的道:“無所謂,我就是問問,你不用告訴我,而且我今天來找你們也不是為了聽你的理想。”

  “你們可能還不知道,其實我是金並的人,本來這個任務我給boss推薦的是你,沒成想你卻給我推薦了另一個人,現在來看,還好你沒接這個任務,那個風的實力超出我們所有人預料,如果今天沒有那個刺客,可能你就要死在風的手裡了。”

  這話說得沒錯。

  希爾薇也不得不承認。

  要不是伍六七把風唬住了,今天她必死,那種令人心悸的掌控風的能力,不是她這幅小身板能承受的。

  瀝青路面山還殘留著一道道風痕,被撕碎的12mm穿甲彈已經被警方當做證據回收。

  亞當斯說:“風可能已經被記錄為變種人了,那個帶著頭盔的老頭我不知道,但是那個坐輪椅的老頭一定會注意到它。”

  “這個任務我不會取消,完成之後我還是會付全款,不過我有個要求。”

  希爾薇問道:“什麽要求?”

  亞當斯說:“很簡單,你們不準出手,那個男孩雖然強,但終歸隻有十五歲,心智還不夠成熟,他可能不知道,美國遠沒有他想的那麽簡單,今天他出過手,一定會有不止一處勢力盯上他。”

  “還有!我改主意了,不要他的人頭。我要活的!”老布朗驚訝的看了他一眼,這已經是公然違抗首領的命令了,金並要他死,亞當斯卻突然想讓他活。

  敢這樣違反金並命令的,可能整個黑幫就隻有他一個吧。

  如果希爾薇沒記錯的話,亞當斯也是十五歲。

  “真是看不出來啊。”希爾薇在心裡想著,明明都是十五歲,風和亞當斯確是兩種完全不同的性格。

  現在他們才十五歲而已。

  再過十年還不知道要發展成什麽樣子,亞當斯還好說,畢竟他沒什麽野心,那個風可就不一定了。

  ....

  ....

  澤維爾天才青少年學校。

  穿著藍色西裝的老人摘下頭盔,留著白色短發的高挑女人站在他旁邊。

  “門羅,我發現一個有意思的小家夥,能力很強,馬上就要到五級了。”

  白發的女人挑了挑眉:“教授,15歲,快到五級?!你不是看錯了吧。”

  老人搖搖頭道:“我的能力從來沒出過錯,他的能力是操控風,和你那種操控天氣的能力很相似,但是不完全一樣,從力量體系來說,可能你更強,從等級來說,他更強,而且這個男孩好像對能力很熟悉,完全不像一個十五歲的人,還有一點很奇怪,我從來沒在腦波強化器中捕捉過他。”

  “就好像.......就好像是剛剛覺醒能力一樣。”

  這種想法出現以後,教授也被自己嚇了一跳。

  “剛覺醒就馬上要達到五級了,這怎麽可能呢?!”

  “門羅,又要麻煩你了,去一趟紐約吧。”

  “怎麽會麻煩呢?這本來就是我的工作啊,教授。”

  ....

  ....

  風在馬路上啃麵包,他的身後跟著一個穿著黑色夾克的男孩。

  這是他來美國之後新收的馬仔,名字叫佩奇,風喜歡叫他小豬。

  “你跟手下的兄弟們說,別在公寓附近呆了,我們換個地方。”

  “老大,那個刺客也沒多厲害啊,為什麽要讓兄弟們搬走?我們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個能住的地方啊。”

  風在小豬頭上來了一記暴栗。

  “哪來那麽多問題?!我叫你們搬你們搬就完事了!你是老大還是我是老大?”

  伍六七的那一刀至今還在他腦海中回蕩。

  他為什麽要來日本?

  雖然他在日本混的不是很開, 港口黑手黨在日本已經扎了很深的根,其他的小勢力根本無法撼動。

  而他來美國的原因並不是什麽在日本混不下去之類的。

  他是來殺人的,來殺一個用刀的華人。

  那個家夥殺了他手下50多號兄弟,風永遠都忘不了那把附滿寒意的長劍,在黑夜中屠戮了那個小幫會的所有人。

  “風,快走!”

  “救我!”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啊!!!!”

  ......

  他一定要殺了那個華人!就算賭上這條命!

  伍六七的刀意和那個男人很像,他們之間一定有某種聯系。

  “小豬,我不要隱藏我的行蹤,叫兄弟們藏好,不要出來,這幾天我會高調起來,你和兄弟們說,能散就散了吧,召集他們也不過是我一時興起,現在我不想幹了,你們該走的走,再另選個老大我也無所謂。”

  佩奇說:“老大,你不要我們了?!”

  他的頭上又挨了一記暴栗。

  “笨蛋!本來我就不想要你們!一群累贅!要不是當初碰見你!!你以為我會收那麽多小弟嗎?!!md!一群累贅!留著礙事,甩還甩不掉嗎?!”

  小豬捂著微痛的頭,“你怎麽能說這種話?!你!你........”

  他走了,風看著他逐漸在視野中消失,沒有說任何挽留的話。

  “走了才好呢。”風自顧自的想著。

  這樣打起來才放得開手腳,也沒有無辜的人會死了,是的,不會再有人因他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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