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見此,撞了撞了劉新雨的肩膀,說道:“新雨,見到和你三觀相合,五官也相合的人了,怎麽反倒不說話了!?”
“你!”
劉新雨隻得鼓起勇氣,從李梅手裡拿過一面錦旗,然後親手交到了林晨手中。
張有為也發現了現在的旖旎風景,心中明了,看來劉新雨她們是打著送錦旗的目的,來看情郎來了。
只是他是過來人,不以為意,看見林晨將錦旗拿在了手裡,示意大家一起合個影。
李梅當即說道:“好好好!必須的!”
很快,他們就站成了一排。
張有為站在右邊,劉新雨站在了中間,林晨站到了左邊。
他們三人一起將錦旗給提著,準備接受派出所內勤的照相。
正要照相的時候,派出所內情卻說道:“不對,不對!”
“怎麽啦!?”
張有為問道。
內情說道:“他們的錦旗的標語不對啊!”
張有為一聽,拿起一看——人民警察為情人,排憂解難暖人心。
瞬間就看出了不對的地方,就是那個“為情人”三個字,旋即明白過了,暗指警察林晨為了劉新雨這個情人。
張有為被搞得有一點哭笑不得啊!
林晨也看見了,也是被搞得面紅耳赤的。
劉新雨看後,臉都紅到了脖子根,她清清楚楚的記得,她的錦旗寫的是——人民警察為人民,排憂解難暖人心。
那個“為人民”,什麽時候,變成了“為情人”了!?
她立即就明白了問題的根源,對著李梅吼道:“你太過分了,是不是你搞的鬼!?”
李梅強忍住笑容,說道:“不好意思,剛才拿錯了。”
緊接著,她又從包包裡面,取出了一面錦旗,交給了劉新雨。
劉新雨怕她又搞鬼,看了一下——人民警察為人民,排憂解難暖人心。
這個標語沒有問題,這才急急忙忙交給了林晨,匆匆忙忙地就離開了。
張有為本來還想叫她們合影的,可是這樣一來,隻得作罷。
神情複雜地看了一眼林晨,就離開了。
張有為沒有走出多遠,負責審訊曾友善的派出所副所長劉海,跑到了張有為的身邊,對著他說道:“張所,請跟我來一下。”
二人來到一個僻靜的地方後,劉海先將石磊告訴他的,關於林晨識破曾友善他們的計謀,還成功抓捕了二人,最後林晨三人鬥地主的這些經過,給張有為重新講述了一遍。
張有為聽著劉海的講述,沒有因為曾友善他們的新穎計謀而詫異,因為此前他已經碰到過這樣的事情。
那是十天前,一個叫做鄂立康的車主報警,說被方大力碰瓷了,要求派出所處理。
在沒有其他證據的情況下,鄂立康說,當時有個好心的老頭看見了,可以作證。
鄂立康說的好心老頭兒不是別人,正是曾友善。
萬萬沒想到的是,曾友善卻說,鄂立康為富不仁,明明撞了人,不但不承認,還反咬一口。
他曾友善可是一個高尚的人,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絕對不會因為收了鄂立康的錢,就幫著他做偽證。
為此,張有為還對鄂立康進行了訓誡,讓他以後要誠實做人。
並且說明,要是方大力,也就是受害人,要求警方追求他的責任,還要依法對鄂立康進行拘留等行政處罰。
張有為原以為,這個事情,就這樣過去了。
哪裡知道,鄂立康卻沒有就此罷休,而是向市政府信訪辦進行了信訪,說他是冤枉的。
不但要求嚴懲方大力,並且要求紀委查處張有為等人的包庇、失職之責。
本來,張有為還認為鄂立康是無理取鬧,但是目前來看,鄂立康所說的話,應該是真實的。
前後一串聯,張有為真實氣急敗壞。
特別是想到,曾友善那個慈眉善目的嘴臉、仁義道德的氣質,更是氣得不行。
因此,對著劉海說道:“你審得怎麽樣了?他們招供沒有?”
“我就是來給你匯報這個事情的,雖然石磊說,他們已經發現了二人的計謀,可是人家就是不招供。特別是,曾友善還再說,他是做的好人好事啊!就和上一次鄂立康的事情一樣。”
劉海知道鄂立康的事情,想著這兩個事情,也是氣不打一處來。
張有為一聽,神色就凝重了起來。
他知道曾友善二人可是慣犯,沒有那麽容易招供的,除非是實實在在的證據,擺在他們的面前,他們才會低頭的。
加上他們做事小心、為人謹慎,想要拿下這個案件, 可就沒有那麽容易了。
就在二人犯難的時候,石磊再一次跑了過來。
石磊先是對著張有為打了一個招呼,然後對著劉海說道:“劉所,我這裡有曾友善、方大力犯罪的鐵證。”
“什麽證據!?”
劉海問道。
“還不趕快哪來!”
張有為也是急切地說道。
毫無異議,這些證據,就是林晨用執法記錄儀、以及手機錄製的音頻和視頻。
石來一邊將執法記錄儀、手機交到劉海的手裡,一邊說道:“這裡面,既有曾友善二人串通、分贓的證據,同時還有曾友善二人以前犯罪的證據!”
劉海一聽,就打開了執法記錄儀,開始觀看了起來。
張有為見此,直接將林晨的手機搶到了手裡,也開始看了起來。
很快,二人就基本上看完了,果然如同石磊說的一樣。
對此,劉海氣道:“這個證據,如此重要,為何不早一點拿出來?”
“我開始也不知道,有這個證據啊!”
石磊辯解道。
張有為疑問道:“你收集的證據,怎麽會不知道?”
石磊說道:“這個證據不是我收集的,而是林晨收集的。剛才他忘記給我了,現在才想起。”
“你說什麽,這個證據,是林晨收集的。”
張有為一聽,十分詫異地說道。
他回想了一下他自己,有如此強烈的證據意識,那也是工作三五年後的事情了。
而林晨參加工作,可能也就三五個月的樣子,真是讓人刮目相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