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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少年狂》一百九十九.對面不相識
  “咱去看看鞋子吧?”本小海拉起父親的胳膊就要朝鞋帽部走。

  “咱店鋪旁邊就是賣鞋的啊。而且咱兜裡都沒錢了吧。”李文彬一直算計著花了多少錢呢,所以他能及時地提醒本小海。

  “也是啊。”本小海使勁搓了搓手,“看來以後出門得多帶點錢啊。”

  這才有錢了幾天啊,就這麽燒包了?李文彬默默地批判著本小海。他的心裡有些不平衡,自己也同樣是青青麗人的股東,而且還是員工,應該賺得比本小海多一些,可是買東西時怎麽就沒有他的那份霸氣了。

  稍微貴些的菜,自己都會猶豫半天,甚至要和賣菜的老頭講價好幾個回合。

  俗語說會花才會掙。也許是因為自己不怎麽會花錢,所以才想不出賺錢的法子來。李文彬想到這裡,不禁自嘲地笑起來,自己無論會不會花錢,都不會有本小海那麽聰明的賺錢腦子的。

  回到青青麗人服裝店的時候,嚴青霞和本冬梅正送一位買了衣服的顧客出門。

  看到本小海和李文彬陪著一個穿著時尚的帥氣中年大叔過來,卻不見了本叔叔,嚴青霞不禁疑惑地愣在那裡。

  而在本冬梅的眼裡,無論是邋遢的,還是新潮帥氣的,她都能夠從千人萬人中一眼就能認出自己的父親來。

  “爹!”本冬梅驚喜地叫了一聲,盡管他能一眼認出父親,但是父親的巨大變化,還是讓她吃了一驚。

  “嗯。”本光明拘謹地答應著,微紅著臉進了店鋪。

  嚴青霞這才敢仔細看向本光明,嘴裡誇張地叫起來,“原來是本叔叔啊,我還以為是哪裡來的客人呢。”

  “青霞,再給我拿一百塊錢,記到我的帳上。”本小海毫不顧及地對嚴青霞喊。

  嚴青霞愣了一下,隨即反應過來本叔叔之所以變得這麽帥氣了,是因為本小海花了很多錢給他買了新衣服啊。

  “這身衣服花了一百塊錢?”本冬梅有些心疼地說,看來她和李文彬的心思是一樣的,都是有錢也不舍得花的人。

  本小海沒想明白姐姐根據什麽推理出自己買衣服話樂一百塊錢,難道就因為自己向嚴青霞要一百塊錢?

  “錢花了再賺啊。”本小海笑嘻嘻地說,不再想姐姐的邏輯問題,“我再去旁邊鞋店給咱爹買雙鞋。”

  “買的鞋哪敢我做的棉鞋暖和?”本冬梅這樣說倒不是因為心疼錢了,而是她確實認為買的鞋子不如他親手為父親的大頭棉鞋暖和。

  “皮鞋也有棉的。”本小海解釋說,“皮鞋比你做的棉鞋好看。”

  說完這話,本小海也覺得自己有些過分了,等於是把姐姐的做鞋手藝給否定了。

  可是如果自己的重生改變不了父親的生老病死的話,父親可能已經真的患上了肺癌,那麽他就是將不久於人世了。

  在老爹最後的時光,讓他帥帥氣氣的,讓他快快樂樂的,讓他體體面面的,這應該就是自己最大的孝心了吧。

  如果真是肺癌,以現在的醫療水平,根本就挽救不了的。自己以前想的什麽花錢做手術之類的,也只能是自欺欺人的暫時延緩生命,增加痛苦時間的法子罷了。

  想到這些,本小海的心裡一陣傷感。雖然還沒有到醫院查驗,可是不知道為什麽,他強烈地感覺到自己是怎麽都無法改變父親的命運了。

  “給你錢,你點點。”嚴青霞已經拿來了錢,遞到有些發呆的本小海手裡。盡管她也覺得本小海花錢太大手大腳了,

但是她知道她還沒有管他的資格,所以也就自覺地壓抑了自己想要勸說的話。  本小海用手指蘸了下唾沫,點了一遍錢。盡管他也覺得這很不衛生,可也沒有別的辦法來濕潤乾燥的手指,也只能不那麽講究了。

  “正好十張十塊的。”本小海確認了錢數,又一次把手指頭伸到嘴唇上蘸了一下,數出五張來遞給李文彬,“還你的。”

  “這......”李文彬將手伸到半截又收了回去,看來自己是有點冤枉本小海了啊,人家根本沒想用我的錢孝順他爹啊。

  其實,作為人家的未來女婿,也確實該需要孝敬人家的,特別是現在還靠著小舅子賺錢呢。李文彬將剛收回的手又抬起來擺了擺,“不用還了,也算我的一點孝心吧。”

  本小海也沒有跟他客氣,毫不猶豫地把十張錢重新合在一起,放進兜裡,大聲喊了一句,“爹,咱先去買鞋,回來再歇著。”

  本光明已經穿過店鋪進了院子,又進了宿舍。遠遠地傳來他的悶聲回答,本小海恍惚覺得這應答仿佛隔了千山萬水。

  等了一會兒,見父親還沒出來,本小海忍不住去宿舍叫他。見父親有些慵懶地從宿舍裡出來,本小海的心才放了下來,“咱去買雙鞋吧,好和衣服配套。”

  “哪裡那麽多講究呢。 ”本光明嘴上說著,一副拒絕的語氣,而他的雙腳卻朝著外面走去。

  本小海很欣慰父親能夠在這麽短的時間內改變觀念,坦然接受自己花錢打扮他。

  本來,父親才四十出頭,正是壯年呢,愛美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啊。想當年,自己作為四十五歲的笨大叔,還經常自戀地照鏡子呢,也常像年輕人一樣自拍呢,而且還會把美豔功能打開。

  隔壁鞋店裡主要經營布鞋,運動鞋,皮鞋。無論哪種鞋,本小海都覺得老氣橫秋。而李文彬卻好奇地看看這雙看看那雙,雖然是鄰居,但是平時也只是和店主店員大聲招呼而已,他還從來沒有進鞋店裡面看過呢。

  本小海替父親選了一雙黑色的裡面有絨的大頭皮鞋。雖然和他腳上的手工棉布鞋顏色一致,但是穿到腳上的效果截然不同。

  本光明穿著皮鞋在店裡走了幾步,立馬走出了城裡男人的氣質,自然穩重,從容不迫。

  “就是它了。”也不管父親的喜好如何了,本小海覺得好看就決定買下來。

  對於兒子相中的鞋子,本光明又怎能不滿意呢。這個店裡任何一雙鞋子他都是滿意的,只要是兒子買給他的。

  看著李文彬一臉豔羨地看著準嶽父的皮鞋,想到他剛才看貨架上鞋子的神情,本小海突然靈機一動,“文彬哥,你看中哪雙了,我也給你買一雙。”

  “這可使不得。”李文彬嘴上拒絕著,而眼睛卻飄向了剛才看了很久的一雙鞋子。

  “老板,再給拿雙皮鞋!”本小海豪氣地喊了一句,擲地有聲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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