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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仁宗之子》第468章 細思極恐
趙曦作為君王,有所謂的祖宗法度放著,他從沒想過跟文臣統一戰線。

 所以,一開始王安石丟出來青苗法,他也只是想把王安石當成一個拋磚引玉者,以此來推動國朝的革新。

 沒想過偏向於任何一方。這也是趙曦為什麽將青苗法擴大到朝議,並廣發於國朝各州府郡縣,是以此來擴大文官團體的分歧,以確保自己一些想法推行的。

 趙曦也準備了墾荒的一些想法,當王安石的農田水利法出現後,他也沒必要放自己的衛星了。

 而這時候,趙曦真有心貼著身子,無條件的支持王安石……最起碼從現在看,王安石沒有一絲雜念,反而是幾乎到了眾叛親離的程度。

 再看看其他相公,看看朝臣。這不是一句思想保守,安於現狀就能解釋得了的。

 也不是期盼國朝穩定,得過且過,而是對觸動利益後的反抗,是家族、個人利益與國朝百姓利益出現分歧的站隊問題。

 原本一直想讓王安石扛雷,這時候,趙曦也必須為王安石分擔一些火力了。

 “凡涉及府縣眾多,民間無力組織的荒蕪之地開墾,可以暫時擱置,待青苗法定論以後再議。其余農田水利法所述,算是集議通過了。”

 “我還有些完善農田水利法的內容,記錄一下,隨後在農田水利頒布時,添加進去。”

 這不是摘人家王安石的桃子,是真心的為他分點火力。

 趙曦可以單獨留下王安石,讓他添加進去,那麽惹人的事也就是王安石了,不是他趙曦。

 不管是司馬光觸怒了他,還是憐惜王安石,反正這時候趙曦的情緒,就是想這樣做了。

 “第一,凡荒蕪兩年及以上的田地,一律屬國田。注意,是國田,不是官田也不是皇田。不管原來這些耕田歸屬,只要有兩年沒耕作者,均為無主之田,也就是國田。”

 “第二,如王相公農田水利法所述,新開墾的荒地,三年免兩稅。另外增加一條,凡新開墾的荒地,在三年後,可按丁口每丁留一畝作為口糧田。”

 “口糧田記錄在冊,由各州府郡縣按戶登記,並報戶部備案。此類口糧田不得轉讓買賣,終身不交兩稅,著為私產。”

 “每消一丁,或者沒一戶,有子嗣者繼承,無子嗣者收為各村各裡公產,為遷入者口糧田備用。”

 這是惹人的事,原本準備由王安石擔著的,現在趙曦自己扛了。

 應該這時候文臣的怨氣還在王安石身上吧?

 真的是惹人的事!就這個荒廢兩年即無主的說法,就會讓太多人肉疼了。

 再想想這次各州府郡縣上報耕田的事……真令人覺得可怕。

 各州府郡縣上報耕田,是因為青苗法,而青苗法目的是抑製兼並。

 所以,在這次上報耕田數時,那些兼並之家,為了不顯得太扎眼,肯定在上報田畝時會收縮,或者把那些荒蕪的耕田直接撇開了。

 如今朝廷頒布農田水利法,直接將荒廢兩年的耕田變成了無主之地…~這會讓那些兼並之家損失多少呀!

 或許……或許趙曦將青苗法公布於眾,並允許各州府郡縣自行上報耕田數,目的並不是為什麽青苗法,純粹就是為農田水利法而做的。

 甚至,十多年前,因為新幣而調查國朝耕田數,就是為了今天……

 再甚著,恐怕王介甫是不是有青苗法呈上,或者這農田水利法沒呈上來,一樣會推出某些措施吧?

 細思極恐!

 而汝州官員,僅僅是一次很小的失誤,只因為趕上了這節點,趙曦很仁慈的讓整個汝州參與的官員全部傾家蕩產了。

 誰還敢站出來說自己是因為失誤報錯了?

 就是兼並之家想,地方官員也不敢為他們背這個鍋呀!

 一環套一環,環環相扣,每一個動作都是為下一步打基礎,做準備。

 恐怕王安石此時也身在其中而不自知吧?

 或者說整個朝堂都沒覺察出來。

 其實,趙曦很有心取消這隻對於農民的兩稅。

 怎麽說呢,後世取消農業稅了,而在取消農業稅時,人均國民生產總值跟如今的大宋相比,或許並沒有太大差距,甚至還不如當下。

 可趙曦也清楚,飯要一口一口吃,人要一點一點惹,在沒本事把所有文官都打趴下之前,還是別做的太狠了。

 一旦取消兩稅,就意味著那些勢官富姓,在兼並土地上再沒有任何優勢。

 如果僅僅是劃拉點荒蕪的田地,頂多了有些怨言,那麽取消兩稅,那就是斷人財路了。

 乾那事,交給臣工們噴自己的借口就太多了。

 盡管兩稅在如今的朝廷稅入中比重不到兩成(原本還有三成,由於趙曦創立了不少新興產業,導致農稅比例逐年下降),依然改變不了國朝還是個小農經濟時代,還是以農為本的時代。

 所以,取消兩稅的想法只能延後了。

 當新興產業增多,勞動力需求增多,人們離開農田可以豐衣足食時,多少能改變人們對土地的依賴程度。

 到那時,即便是不用抑製兼並,兼並土地之風也會自然而然的消散。

 到那時,或許土地對人來說是拖累。

 當然,土地的集約化管理也會應運而生~~

 想多了,那需要農業現代化的實現,太遠了。

 農田水利法就這樣算是通過了, 而官家最後加的那兩點,似乎沒有征求意見的意思……

 韓琦幾次想開口,卻找不到能說得過去的理由……耕田銳減的對比圖,是農田水利法推行的最大依仗,也是不容反駁的證據。

 那是整個國朝州府郡縣官員全體奏報的,就是假,也不能說是假。

 唉……這朝堂,這國朝,就不能穩穩當當的嗎?非得沒事找事革什麽新!

 “本次集議不做保密,不屬於保密法令限制范圍……”

 呃……一時間都想過是不是在朝廷頒布之前,攛掇一下臣工們亂一次?

 再看看官家胸有成竹的表情……還是算了吧,指不定又是坑,誰出頭埋誰。

 其實,這時候趙曦真沒有挖坑。農田水利法惠及的是全國朝子民。

 趙曦是想在政事堂成文以後,自己簽署的同時,以白話的方式,通過國朝各州府的蹴鞠快報刊登,最大限度的廣發於整個國朝,讓那些最底層的黎民百姓也能真正了解這項政策。

 政策被傳達者扭曲的事,太常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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