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時間,要是擱在往日,打個遊戲追個劇也就差不多了,可如今是末世,網絡與電視皆不能使用了。
好在方莫為人樂觀,他就將窗外所發生的殘暴一幕,當成了電視連續劇來追。
隻是這部劇沒有男主角,也沒有露女乃子和大腿的女主角,有的隻是猙獰可怖的喪屍,以及苦苦求生的普通人。
首日,他看到了大量喪屍追殺從樓裡出來的人。
而到了第二天,人就少了很多,但也不是沒有。
像是幾個還沒搞清楚狀況,秀發飄逸的作者,便從對面的樓裡走了出來,看到喪屍,他們甚至還好奇的過去觀摩。
緊接著,喪屍便伸出利爪,張開血盆大口,為他們的一生畫上了句號。
在第三天的時候,也就沒有幾個人了,喪屍們到處哀嚎,讓方莫都不能好好睡覺。
但讓他比較高興的是,那些喪屍在哀嚎完了,也就各自離去了。
清晨,沒有陽光灑下,隻有昏暗的天空,迷蒙的環境,以及遍地的斷指殘骸。
方莫伸了個懶腰,先去洗漱了一番,在自己的屋子裡適應了適應力量,同時將已經砌完了的牆面,統統打破。
光明重新綻放在臥室裡。
他卻沒有絲毫留戀的意思,走到客廳的小冰箱旁,打開門,從裡面掏出了兩個雞蛋和一點培根,開始做起了早飯。
我站在烈烈風中,
恨不能,蕩盡綿綿心痛,
劍在手,問天下誰是英雄,
……
手機裡還能播放的唯一一首歌,在廚房裡響徹。
這是他以前最喜歡的一首歌,來自老屠的《霸王別姬》。
對此他還有著很高的評價,稱其為男兒歌。
不過葉傾城不是多麽的喜歡,倒是讓他頗為無奈,隻能偷偷下載,有時間就聽一聽,這裡的有時間,指的是葉傾城出門之後。
大半年裡,他已經沒有聽過這首歌很久了。
也幸虧的是,他這破手機待機時間超強,哪怕已經三天,可居然還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電量。
歌聲往複裡,他做好了早餐,習慣性的打開電視,看著電視上的片片雪花,他搖了搖頭,接著便開始沉默的吃飯。
砰砰砰!
門外,有敲門聲傳來。
方莫不緊不慢的吃著飯,仿佛沒有聽到一般。
門已經被葉傾城換了,以前的老木頭門,變成了現在的金剛鐵骨包木門,足以抵擋門外的敲門人!
也有可能不是人。
他不是很在乎,既然敢聽歌,他早就已經做好了被喪屍襲擊的準備,再者來說,家裡一點動靜都沒有,他是真的受不了。
囚禁生涯讓他極度的厭惡安靜,甚至還有可能患上了多動症。
砰砰砰!
砰砰砰!
門外沒有人的聲音傳來,隻有不斷的敲擊聲。
不用問,還是那個喪屍。
吃完了飯,他走到窗戶前看了看外面,隨即臉上便出現了一抹笑容。
不出葉傾城所料,外面此時已經沒有幾個喪屍了,相比於最前面兩天的鬧鬧哄哄,以及最後一天的稀稀拉拉,現在的外面,僅僅剩下了幾個喪屍,一手都能數過來。
不過方莫同樣清楚,那些喪屍有的也會隱藏起來,表現的比鬼還嚇人。
他觀察過,有些喪屍會躲在黑暗的角落裡,一旦有人出現,而後被喪屍圍攻,那人如果不發出聲音倒還好,若是發出激烈的大叫以及救命,
那就會陷入更大的包圍之中。 他不知道這是不是表明喪屍也有一定的智慧,但想來應該是沒有的,那些喪屍隻喜歡躲在角落裡。
就如同是很多不善於與人交談的內向性格。
“我這是想什麽呢?”
方莫搖了搖頭,走到一邊將弓和箭背了起來,繼而將鋼刀拿在了手裡,顫抖半晌,他才堅定道:“害怕,過去了就行,到了外面,手絕對不能抖,否則便隻能成為喪屍口中肉!”
說完這一句,他平凡的臉頰上卻是極為奇特的出現了一道殷紅,眼神也開始變得凌厲了起來。
呼了口氣,方莫大踏步的朝著門口走去。
他仍然記得筆記本上說過,這間房子並非久留之地,不僅是不能快速進化,還會導致人越來越懶惰。
而在末世之中,懶惰便隻能成為一個被征服的對象!
“除了葉傾城,誰特麽也別想征服我,不,就算是她,也不行!”方莫從心底發出一聲怒吼,臉頰都開始扭曲。
說是這樣說,但他內心其實還蠻期待自己女朋友出現的,最好再給他幾天的好日子。
不懷念,那絕對是假的。
男人都是為了下半身而活的,這話一點不假。
嘴裡喊著不要不要,其實心裡比誰都要期待。
簡單說,這就是口嫌體直。
門外喪屍早已不再敲門,不過方莫可不會以為它就那麽離開了,據他觀察,喪屍就宛如狩獵的凶猛動物,有時候也會將自己給掩藏起來。
這並非智慧,而是……本能!
猛然將門拉開,看到外面漆黑的景象,一時竟還沒法適應,正當他要仔細觀察的時候,就聽到一聲野獸般的嘶吼傳來。
渾身血跡斑斑的喪屍,忽然就出現在了他的面前。
可他卻沒有絲毫退縮的打算, 而是向前踏步,用力的將手裡的剔骨刀捅了出去,力量奇大。
噗!
一聲猶如捅破皮革的聲音出現,而後那頭喪屍便愣了愣。
方莫沒有猶豫,拔出已經將喪屍捅了個對穿的剔骨刀,再次送出,而這一次,他已然瞄準心髒。
砰!
喪屍倒在地上,如果它有智慧,一定會說,為什麽要捅兩刀呢?一刀不夠嗎?
不夠!
因為剛剛他緊張了,並沒有準確的將手中的剔骨刀送入喪屍的心髒,而他可不會忘記,這喪屍的弱點,就是心髒,除此之外,受到的所有傷,都會化為更可怕的反擊。
他小心翼翼的將喪屍拉進屋子裡,接著滿臉平靜的用剔骨刀將那顆凝膠挖了出來。
噗通,噗通!
也不知道這頭喪屍怎麽回事,方莫在拿到凝膠的一瞬間,居然感覺到了它跳動的跡象。
猶如心髒,有力而又蓬勃。
在手掌感覺到有東西騷動的那一刻,他不在發呆,而是將隨身的包裹取下來,將凝膠放了進去。
轉而,他沒有拉開房門,而是在房間裡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把手電。
電量是滿格的,也不知道是不是葉傾城專門給他預備的,想來應該會是,因為他們可不常用手電。
一般停電的時候,兩人都是燭光晚餐的。
拿了手電,他才打開屋門,而後緩緩走了出去。
回頭?
不可能的!
永遠不要將危險置於自己後方,這是對小命的不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