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還不考慮賣。除非按我的價錢來。”
陳馨竹說道。
“一千五百萬隻買個使用權,你真的以為我瘋了。不買了我。留著生雞蛋吧你。哼。”
林欣悅氣得立即掛掉了電話。
“愛買不買。”
陳馨竹聽著忙音,心情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地說了句,小嘴嘟了起來。
放下電話後,唐妙雙打聽道:“誰的電話?有人找你買歌?一千五百萬?”
這個數字引起了幾人的注意。
馬苗苗跟溫思妮聽見唐妙雙這樣問,也支起耳朵想聽聽她怎麽說。
“那能賣得這麽高?開個玩笑罷了。”陳馨竹笑了笑。
不過幾人的神情都有點不信。
因為看剛才的通話,她們也看出點端倪,就算沒有達到這樣的價格,估計也不會相差太多。
而且陳馨竹似乎還不太願意賣。
這樣一想,她們看向陳馨竹的神情就更加不一樣了。
但陳馨竹當然有自己的想法,之所以報這個高價是因為她暫時還沒有賣這首歌的心思。
這首歌以後可能有機會成為經典之一,就算要賣當然不可能不可能一兩百萬就便宜甩了。
所以她不用急,可以讓子彈先飛一會兒,總有識貨之人可以出到她可以接受的價錢。
而她剛放下電話,跟舍友說了幾句話,很快又有電話響了起來。
陳馨竹有點奇怪,拿起來一看,竟然是一個陌生電話。
——“喂,你好。”
陳馨竹禮貌地問了聲。
“小竹,好啊。好久不見了。呵呵,還記得我嗎?我是劉姐。”
“劉姐?”
陳馨竹聽著這個熟悉的聲音,眉頭微微皺了一下。但還是很快想起兩三個月深圳簽逗魚明星約時,蕭晴那個經紀人劉姐。
“哦,劉姐劉姐,我當然記得。上次在深圳的時候要謝謝你幫我的大忙呢。當然記得。”
陳馨竹寒暄了一句。
“小竹真的好記性。人長得漂亮,記性也好使。”
劉姐誇了一句。
“那裡的話?晴姐比我可漂亮多了。”
她謙虛了一下。
然後兩人又互相寒暄一下,劉姐終於進入了正題:“對了。劉姐剛才可是看見你上了大本營的節目,你晴姐對你也是讚口不絕呢。這樣子,不知道你這段時間有沒有空。晴姐跟我都想跟你聚一聚,跟你聊一聊。”
“哦,想聊什麽?”
“既然你這樣問了。那我也不怕說了,你晴姐想跟你約一下歌,如果有好歌的話錢不是問題。就好像剛才你在節目上唱的那首歌就不錯。”
“你說《最亮的星》?”
“嗯。這首歌質量很不錯。你也知道,蕭晴最近的新專輯情況不太好,現在需要一首好點的單曲拉一下……”
劉姐如此說道。
陳馨竹聽到這裡就明白劉姐的來意了。
她的目的跟剛才的林欣悅是一樣的。
不過林欣悅這傻大姐比較直接,蕭晴則有點拐彎抹角,先找劉姐來試探一下。
陳馨竹也沒有廢話,直接道:“歌我是可以賣。但價錢方面你們打算出多少?”
“五十萬你看怎麽樣?買斷版權。”
劉姐試探著道。
陳馨竹聽到這裡笑了。
這個價錢如果普通質量的話,找些專業的作曲家可能也就賣了。
但經陳馨竹手裡拿出來的歌基本上都是前世經過市場考驗的,五十萬就買斷所有版塊的話那就是傻子了。
這劉姐和蕭晴顯然把陳馨竹當傻子糊弄了,這個價錢也開得出來。
陳馨竹也沒多說什麽,隻說道:“剛才林欣悅也給我打電話了。她出的價格是三百萬隻買使用權。而且我之前賣給她的歌也隻賣使用權,最低沒有低於一百萬的。現在她的那幾首歌都掛在新歌榜的前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