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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以後》56 “愛”與“謊言”
雷姐跟陳彥之介紹起職位意向表來,原來隻要你滿足其中招聘的基本條件,元盛超市有多個職位可以申請,但是在眾多職位中,當然是符合條件越少的越優先選擇。比如你既符合店長職位,又符合收銀員職位,可是符合店長職位的隻有五個人,而符合收銀員職位的有五十個人,那麽肯定是先選擇符合店長職位的這五個人當中的一位,選定後,其余落選的四人再參加其他職位的選擇,比如參加收銀員的選擇。所以雖然你符合店長的選擇,但是你不一定能當上店長,可能隻能當一個收銀員。

  如果你自己的申請的職位都沒被相應的部門選中,那麽超市還會把剩余沒招收到合適員工的部門拿你的檔案繼續去選擇,當然這也是雙向選擇的,如果你不滿意這個部門,也可以拒絕應聘這個職位。

  陳彥之覺得這樣的應聘制度給她的感覺很好、很規范,自己也有選擇的余地,不是一味的死應聘一個位置。

  雷姐先要她談談自己近年來職業生涯,這個可以幫助她對自己職位做出一定的選擇。

  陳彥之因為擔心自己的坐牢史會影響她的求職,就把近八年來的從業情況做了一個基本上還算真實的敘述:

  從01年到014年期間陳彥之在廣東某某手套廠打工,其中從事過成品包裝、材料和產品的收發等工作;014年到016年期間又在廣東省深圳市某電子廠工作,從事半成品的檢驗工作;017年到01八年底來到廣州市某箱包廠工作,從事人事檔案、成品檢驗工作。

  這幾個廣東的廠家都在省城女子監獄承包過陳彥之所在的生產監區,甚至現在它們還在監獄中繼續生產,而陳彥之確實也在這幾個廠家中從事過相關的工作,隻是生產的地點不是商標上所標注的廣東等地而已。

  所以陳彥之覺得自己也不算撒了大謊。

  當然對於收銀員、收貨員這樣對於過往工作中需要無違規行為且要有良好的職業操守的工作,她就不再選擇了,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而且有的工作陳彥之根本做不了,比如維修工、搬運工、電工等等,這些一般都沒有女人做的工作。

  所以扒來扒去,可選擇的工作也不是很多了,因為有的職位可能暫時還達不到它的要求,比如說店長、各營運管理部經理、各營運管理部課長等等,所以隻能從最低的各部門員工做起。

  在進行了一番深思熟慮以後,陳彥之向雷姐提交了自己的職位意向表,雷姐看了以後覺得有些意外,因為一般像陳彥之這樣雖然沒多少經驗可還有點文化的中年婦女,起碼最低也是選擇收銀員這樣的職位的,但這種職位的升值空間不大,可能做到退休也就是收銀員而已。

  而一般各部門員工主要招的是剛入社會的年輕人,年輕人上手快,但是流動性大,在超市裡就是個“萬金油”,沒有具體職位,但是什麽都要會做,這個隻要能安下心來做得長久做得好的一般都能升各營運管理部課長、經理什麽的,當然特別做得好的,也有可能做店長了。

  當然對於雷姐這樣資深人力資源經理來說,她招聘了那麽多的員工還是有一定的識人能力的,她對陳彥之的第一眼的感覺很好。

  而且了解她近年來的工作簡歷時,雖然她的學歷在同齡人裡面算是比較好的了,但是她一直以來的從業經歷並不算是太好,其中的職位變化不少但並不是特別優秀,不過這反而加強證明了她工作經歷的真實性。那些動不動就好像專為某個職位而寫的優秀簡歷,反而會讓她心生懷疑,懷疑她們工作經歷的真實程度是否經過了美化或加工。

  所以她這邊表示可以招收陳彥之,隻是在工作崗位上,還需要再斟酌一下。

  於是雷姐讓陳彥之先回去等消息,告訴她這三天內會再次通知她進行最後一次定崗面試。

  雖然沒有得到馬上上班的消息,但是陳彥之感覺這次應聘比上次要靠譜的多,好歹元盛超市也算是個大型超市,聽說做了半年以上就會辦理五險一金,也算是比較有保障的。

  至於工資薪金嘛,因為沒定崗,不同的崗位薪金的價位是不一樣的,所以估計有個1500元――000元左右還是比較靠譜的。

  陳彥之覺得未來還是一片美好景象的,所以美滋滋地回家等消息了。

  這天晚上兒子劉亮去補習物理課了,本來是定到白天補習的,不知道為什麽物理老師改到了晚上補習,亮亮吃了晚飯就去補習去了,一直到晚上九點半才回來。

  回來後劉亮還要寫其他的作業,這一搞就搞到半夜十二點才沒做完。

  劉亮寫作業確實比較慢,而且他還有個壞習慣,就是喜歡玩手機,為了這個事情陳彥之已經說過他很多次了,可是每次亮亮用那種哀傷的眼神看著她的時候,她的心就軟成一灘爛泥。

  是的,陳彥之最怕的就是亮亮這樣的眼神,她記得當年爸爸給自己寄過來的一封亮亮寫的信, 看著那信,她哭得好久,這次從女子監獄出來,她還收藏著這封信:

  “愛”與“謊言”

  你們也許從沒看過我的媽媽。那是當然。她因為“愛”而回不來。

  六年前,011年。爸爸媽媽買了房子和車子。可是才幸福了一會兒,一下子我失去了房子,車子和家。一切來得太突然。媽媽一下子不見了。只剩下我,爸爸和爺爺奶奶住的屋。

  在屋裡,我又住了兩年。媽媽仍是音訊全無。在第三年,我終於收到了媽媽的信件。她說她現在一切都好,她在減肥。讓我努力學習。然後每個月一封信,我也習以為常了。

  後來,我又搬到我外公家住,一切如往日一樣。在外公家,我時常能接到媽媽打來的電話,雖然隻有五分鍾,所以是總是有難以想講卻沒講完的話。

  直到第五年,外公說要帶我去看媽媽。可是,剛到門口,我就哭了。因為,我看見了那幾個大字,看穿了一切。

  原來,房子,車子是媽媽從不法渠道得來的。於是,又賣房,又賣車。後來還入了刑。媽媽為我們的幸福努力,卻一個不心,觸動了法律,入了刑。媽媽,爸爸,外公為了我的生活、我的學習,忍氣吞聲,將一切藏入心底深處,直到現在。

  現在,我望著從前的相片,望著童年的玩具,我深深體會到了謊言背後的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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