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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九十七章 安妮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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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之前英尺和平米換算單位少寫個0,不過面積沒寫錯。

  謝謝黃三石提醒,已修改。

   PPS:我說的Queen-溫布利是1986年那場,不是85年的。

  百度一下就可以搜到。

  )

  …………

  “我們現在練的這幾首,感覺都差了點意思。”

  理查森撓撓頭,一時間也想不起什麽特別合適的歌來。

  如果面對的是搖滾樂迷,那就要簡單得多了。

  但偏偏,這次的演出,面對的是一群體育觀眾。

  兩者或許有一定的重合度,但差別還是很大的。

  說是十分鍾的演出時間,其實算上和觀眾稍微互動一下,正常來說也就夠兩首歌而已。

  哪怕是《We.Will.Rock.You》和《Basket.Case》這樣長度很短的歌。

  隻準備兩首,如果不出什麽意外,其實完全足夠。

  但是任何演出,都要有防備特殊情況的預案,無論如何,也需要準備好第三首歌作為備選。

  哪怕這第三首歌幾乎不太可能需要真的用到,但也不能沒有。

  當然,其它方面的緊急預案也是需要的,但那是二十世紀娛樂需要做的事,和樂隊的關系不大。

  “嘿,夥計們,你們是不是忘了一件事?”

  安妮似乎覺得自己被忽視了,在兩人面前揮著手,說道:“這裡還有一個樂隊成員!”

  “如果你還是要提議把《We.Will.Rock.You》唱三遍,現在就可以閉嘴了。”

  羅傑可沒有陪著安妮胡鬧的打算。

  平時怎麽折騰都無所謂,談正事的時候卻絕對不能胡鬧。

  “《你好,冰冷世界》的歌不都是你們兩個寫的嗎?”

  安妮好奇地問道:“難道你們把版權賣掉了?”

  一提起這事,羅傑和理查森對視一眼,不約而同地拍了一下腦門。

  光想著版權掛在樂隊名下的歌,卻忘記了,《你好,冰冷世界》裡的那幾首歌還是能唱的。

  “你怎麽想到這個的?”

  羅傑有些意外,問道:“還有,你怎麽知道是我們兩個寫的?”

  安妮聳聳肩,說道:“CD盒裡的歌詞頁上有寫作者的名字,我又不是瞎子。”

  “你竟然買了那張唱片。”

  羅傑沒有在這個話題上多做糾纏,朝安妮問道:“你扒過吉他譜嗎?有練過哪首歌?”

  這幾首歌雖然版權依然保留在羅傑和理查森手裡,但曲譜可沒給安妮看過。

  聽著CD扒出指定樂器的曲譜,對樂手的要求是很高的。

  不但要聽力足夠好,能分辨出不同樂器的聲音和聲高,同時還對樂理、作曲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

  這些方面,安妮肯定是能夠達到要求的,但有沒有做過卻是一個問號。

  如果安妮自己沒有私底下練習,這個建議提了等於沒提。

  一兩天的時間,可不夠讓安妮從頭開始練的。

  “《》和《Up.All.Night》都扒過,另外兩首我不太喜歡。”

  安妮似乎意識到了什麽,朝理查森說道:“瑞克,我沒有別的意思,只是不太喜歡慢歌。”

  理查森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作為樂隊裡脾氣最好的一個,胖子可不會像安妮那麽小氣。

  羅傑想了一會,開口道:“拳擊比賽的觀眾主要是二十到五十歲的男性,

《Up.All.Night》,這首稍微合適一點。安妮,你先彈一遍。”  “好吧,你是老大,你說了算。”

  安妮一臉無所謂地拿起吉他,開始彈奏。

  一曲過後。

  “沒問題,回頭我給你一份吉他譜,你照著重新練一遍。”

  羅傑用練習室的錄音器反覆聽了幾遍,確認安妮的彈奏沒有太大的問題。

  自己聽著CD扒出來的譜子,當然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

  不是說做不到,而是很少有人會花大量的時間,去追求百分之百的完美。

  如果說三天就可以做到百分之九十、一周能做到百分之九十九,那剩下的百分之一,可能要幾個月,甚至整年的時間。

  或許有的人會為了這百分之一,去花費這樣的時間和精力,但安妮這樣的性格,肯定是做不來這種事的。

  這不是什麽嚴重的問題,只要給安妮一份正確的曲譜,練上幾遍就能糾正過來。

  而羅傑和理查森早就將這首歌練到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安妮也將吉他的部分掌握的很好,配合起來,並不需要多長時間就能掌握這首歌。

  “就這麽決定了,《We.Will.Rock.You》和《Basket.Case》作為第一選擇,《Up.All.Night》列為備選。”

  羅傑看向兩人,問道:“沒有意見吧?”

  “同意。”

  “好。”

  兩人當然不會有意見,對這個決定表示支持。

  決定之後,羅傑離開了一趟,打印出《Up.All.Night》的譜子,交到安妮手上,開始幫助對方糾正幾處不太明顯的錯誤。

  以安妮的能力,這個過程很快,只是彈了三遍,就達到了羅傑的要求。

  然後就是樂隊一起練習。

  這一過程同樣也很快,在當天的合練結束之前, 已經算是有模有樣了。

  雖然距離可以拿到現場表演,還差了一些,但是差距並不大,在周末的合練時間裡,絕對可以搞定。

  “明天下午一起去購物,別忘了。”

  離開之前,安妮大聲提醒道。

  雖然安妮的性格有時候實在不像個女孩,但或許是基因的緣故,對逛街購物這種事,天生就充滿著熱情。

  “我不會遲到的,明天見。”

  理查森擺擺手,在十一樓下了電梯,去找自己的經紀人。

  “明天去哪購物?第五大道嗎?”

  安妮興衝衝地折磨著羅傑的耳朵。

  “隨便你想去哪都行,不過,你有錢嗎?”

  羅傑對安妮的錢包承受能力表示懷疑。

  第五大道作為曼哈頓或者說整個紐約最著名的購物中心,雖然也有不少普通的品牌,但主要還是以各種奢侈品為主。

  雖然不至於像洛杉磯的比弗利山莊那樣,喊出“在這裡購物不要問價錢,問了就代表你買不起”這樣的口號,但以安妮現在的經濟能力來說,想要負擔得起,也不是什麽輕松的事。

  就算是羅傑,銀行帳戶上那九萬多美元,也不夠在第五大道大肆掃蕩的。

  “沒事,反正還有信用卡。”

  安妮一點都不擔心,美滋滋地想著明天要買些什麽。

  羅傑搖了搖頭,說道:“抱歉,打斷一下你的幻想,我們約的地方是時代廣場。”

  “那不重要,總之我終於可以逛街掃貨了!”

  安妮衝羅傑翻了個白眼,繼續沉浸在幻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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