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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一百一十九章 朋克和金屬核
  安妮想要的派對當然沒有舉辦,至少目前的計劃中是沒有這一項的。

  時至今日,樂隊僅僅才完成了四首歌的錄製。

  雖然說沒有比預期的進度慢,但是也沒有更快。

  差不多剛剛好按著時間表進行而已。

  第一支先導單曲《Wish.You.Were.Here》的後期製作已經完成,將按照計劃於本周五發售。

  不過僅僅只是一支先導單曲,雖然羅傑對這支單曲寄予重望,但專輯的發行方華納唱片卻不打算給它太好的待遇。

  和《We.Will.Rock.You》肯定是沒法比的。

  雖然是全國范圍的發行,但發行規模卻很小。

  首批僅僅隻準備了五十萬張CD,分量最重的一份廣告,也只是克萊爾在《紐約每日新聞》上的專欄裡提了一句。

  ——隨同上一期的采訪一同登報,沒有算在約定的宣傳次數裡。

  “MV的拍攝地點已經聯系好了,是一家廢棄的精神病院。”

  羅德裡格斯與羅傑溝通著接下來的工作安排,說道:“我們只能使用一個周末,下周的第一個工作日,那家醫院就要拆除。”

  兩人討論的,是《Basket.Case》的MV。

  在《Wish.You.Were.Here》的先導單曲中,不會加入MV,而是放在四月份發行的EP之中,因此拍攝的計劃也沒有必要太趕,將放在《Basket.Case》之後。

  在整張專輯中,羅傑計劃為其中的三首歌拍攝MV,分別是《Basket.Case》、《Wish.You.Were.Here》以及《Hell.Song》

  。

  經過溝通和討論之後,羅德裡格斯認為,先導EP的四首歌應該都有MV,因此《Dark.Necessities》的MV也被列入了計劃。

  其中前三首歌的MV,都由羅傑提供創意和構想,由專業的編劇完善劇本。

  而最後一首,羅傑沒有插手的想法,交給了製作人團隊去安排。

  其實在這一張專輯裡,超過一半的歌,原版都是有MV的。

  但只有《Basket.Case》的MV,讓羅傑印象深刻,打算全面照搬。

  至於其它的兩首,完全和原版沒有半毛錢關系。

  ——平克-弗洛伊德的《Wish.You.Were.Here》,是沒有MV的。

  拍攝MV是周末的事,在此之前,樂隊必須繼續錄歌的工作。

  在已經錄製完畢的四首歌裡,《Freak》不會被放入先導EP。

  還差一首《Hell.Song》。

  這支在2007年推出的單曲,來自前世後朋克時代的頂級樂隊之一,Sum.41。

  和很多搖滾樂隊一樣,Sum.41在樂隊取名的時候非常的隨意。

  據樂隊主唱德裡克-惠布利所說,因為樂隊成立的那一天,距離高中畢業的暑假還有41天,所以就取了暑假的首字母Sum,加上41天這個數字,組成了樂隊的名字。

  就和任何一支朋克樂隊一樣,Sum.41身上有很多的爭議。

  不喜歡他們的人,認為他們是一支典型的“錄音棚樂隊”,LIVE現場掌控力極差,毫無氣場可言。

  這種說法倒也全非是在黑他們,Sum.41的所有大型LIVE現場中,

唯一拿得出手的就是2003年的東京演唱會。  但即便是這一場,和MUSE等以現場掌控力著稱的大牌樂隊相比起來,還是有很明顯的差距。

  但是,若是僅僅隻論錄音棚專輯的質量,在2000年後成立的,所有“後朋克時代”的樂隊裡,Sum.41卻毫無疑問地可以位列前三。

  而且這個排名並不僅僅隻局限於朋克搖滾,而是包含了所有搖滾樂隊在內。

  這支最開始以模仿Green.Day而出道的樂隊,在短短幾年之內,就走出了自己獨有的風格,成為了世界上最暢銷的朋克樂隊之一。

  說起Sum.41和Green.Day,還有一個很有趣的情況。

   Sum.41出道初期,接受媒體采訪時,四位成員都表示,Green.Day是自己的偶像,受到了後者的影響,才愛上了朋克搖滾。

  但在樂隊成名之後,Sum.41的粉絲,卻不斷地在各種場合貶低Green.Day,撇清兩者的關系。

  …………

  雖然由於氣場稍差,導致Sum.41的LIVE現場比起其他樂隊來,少了許多的激情,更像是流行樂隊的現場。

  但這支樂隊的創作才華,卻得到了絕大多數歌迷的認可,留下了大量的優秀作品。

  從樂隊風格上來說,走出自己風格之後的Sum.41,更多地融合了金屬的元素,介於朋克和金屬核之間,並不屬於完完全全的朋克樂隊。

  《Hell.Song》就是這樣一首集朋克與金屬核為一體的作品,在朋克樂壇的影響力非常深遠。

  這樣一首歌,羅傑當然不會放過,毫不猶豫地放進了樂隊的首發專輯之中。

  不過由於專輯整體風格的需要,稍作了一些改編,減輕了金屬核的比重,加強了朋克的元素。

  樂隊從成立到現在,除了趕通告的時間,幾乎天天在一起排練,早就培養出了相當的默契。

  尤其是第一張專輯的十首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錄音的過程非常輕松。

  羅傑的貝斯是第一個錄完的,在這首歌裡, 貝斯的比重很輕,幾乎沒有什麽存在感,也沒有任何複雜的技巧。

  雖然不至於說只有蹦蹦蹦蹦,但也差不了多少。

  搞定了自己的部分之後,羅傑讓羅德裡格斯找了一個貝斯手,陪著安妮和理查森繼續錄吉他和鼓的部分。

  自己則去往另一間錄音室,聽著DEMO的版本,錄製人聲的部分。

  這一首歌的DEMO和《Freak》一樣,完成度已經很高。

  雖然拿來直接做後期還差了不少,但是聽著DEMO來錄人聲部分,已經是足夠用了。

  事實上,全部的十首歌裡邊,唯一一首DEMO完成度不夠,必須等正式錄製的伴奏完成,才能開始錄人聲的,也就一首《Wish.You.Were.Here》的抒情版而已。

  這還不是因為樂隊配合度的問題,而是因為這首歌的DEMO,安妮是用電吉他來錄的,而不是原本應該使用的木吉他。

  相比較而言,《Hell.Song》這一首歌,無論是樂器,還是人聲的部分,在整張專輯裡,難度都是偏低的。

  大段的吉他Solo,以及大量使用快節奏短音符的鼓點,看上去很炫目,實際上難度都不高。

  初學者肯定玩不來,但技術稍微不錯的吉他手和鼓手,都可以輕易完成。

  人聲的部分同樣如此,只需要用嘶吼來突出力量感,除此之外就沒有其它更高的要求了。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朋克搖滾都是如此,追求的是用簡單的手法表達出完美的旋律,從不盲目追求炫耀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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