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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七十七章 吉他手的消息
  又過了幾天,在完成了版權注冊之後,羅傑又與理查森面談了一次。

  邦-喬維和黑色安息日的兩首傳世經典,很容易地就得到了理查森的認可,初步同意了羅傑提出的方案。

  不過,更進一步的談判,仍然到等到找到下一名樂隊成員之後,才會進行。

  出於樂隊穩定性的考慮,羅傑不希望再出現Murphy樂隊那樣,兩名甚至更多樂隊成員,使用同一位經紀人的情況發生。

  這其中的原因很簡單。

  舉個栗子。

  假設喬治沒有因為個人原因離開樂隊,由於理查森和喬治共用同一位經紀人,如果兩人之間因為利益產生衝突,丹尼爾由於立場的原因,只能保持中立,讓兩人自己去解決。

  這就很容易導致樂隊成員之間的矛盾。

  雖然Murphy樂隊解散不是因為這件事,但在當初簽署協議之前,理查森和喬治不約而同地對丹尼爾隱瞞了情況,親自上陣談判的時候,羅傑就考慮到了這一點。

  為了最大程度避免樂隊成員發生矛盾,尤其是利益上的衝突,這些問題最好局限於經紀人層面,不要讓樂隊成員親自去談。

  也就是說,樂隊成員最好不要有相同的經紀人。

  從這個角度來考慮,羅傑並沒有向丹尼爾和西奧多提出要求,為自己尋找合適的吉他手搭檔。

  而是給USC混合高中的幾位老師和同學發了郵件,拜托對方幫忙留意合適的人選。

  其中和“羅傑”關系還不錯的幾個人,都很快發來了回復,表示會留意。

  這件事急不來,也沒有必要著急。

  羅傑將大部分的時間,都用在了改編歌曲上。

  無論未來樂隊的第三名成員是什麽樣的,首先肯定是由對方來適應樂隊的風格,而不是反過來。

  因此,羅傑在編曲的時候,只需要考慮樂隊本身。

  從延續性,以及成員結構的角度來考慮,朋克都是最好的選擇,也是羅傑一直以來的選擇。

  不過,在羅傑為樂隊準備的首發專輯的曲目中,並不全部是來源於朋克風格的搖滾。

  雖然也有諸如Green.Day、、Sum.41、紅辣椒樂隊這些,純粹的,或者不純粹的朋克/流行朋克樂隊的歌曲。

  但也有其它風格的搖滾。

  比如這樣的後硬核樂隊、Pink.Floyd這樣的迷幻搖滾樂隊。

  這部分歌曲,就需要進行適當的調整和修改,以符合樂隊整體的朋克風格。

  後硬核還好說一點,畢竟是從朋克中發展而來的。

  雖然後硬核、硬核朋克、朋克、流行朋克,中間足足隔了好幾層,但畢竟屬於同源,需要調整的幅度並不大。

  而迷幻搖滾,差的就比較大了。

  這裡的差別大,指的是成曲的效果,而非其他。

  事實上,兩者的精神內核和表現手法,具有極高的相似度,但偏偏演奏出來的效果,是截然相反的兩個極端。

  如果說朋克搖滾就像是磕了某種小藥丸一樣狂躁,那麽迷幻搖滾的感覺,就更偏向於吸了某種草葉一樣。

  這給聽眾和歌迷的感覺,當然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就需要適當的修改和調整。

  當然,歌詞和曲譜本身沒有必要做出改動,要調整的僅僅只是編曲。

  編曲是一件充滿魔力的工作,它可以使得一首爛歌成為永恆的經典,也能毀掉一首好歌。

  一首歌,各種不同的翻唱版本,往往也有很大的差別。

  其中除了歌手和樂隊本身的差別以外,最大的差別,就在於編曲的調整上。

  在不改變曲譜本身的情況下,通過編曲的調整,加重某件樂器的分量,或者反過來,或者是改變唱法,往往可以讓一首歌的效果變得完全不同。

  比如說《Knockin'.On.Heaven's.Door》,比如說《Tik.Tok》等等。

  事實上,除了幾首原本並非朋克的歌曲需要改編之外,就算原本就是朋克,或者流行朋克的幾首歌,同樣也需要做出微調,以保持整體風格的統一性。

  這件工作並不複雜,但難度很高,尤其是在沒有樂手協助的情況下。

  雖然在這幾個月的時間裡,羅傑一直在惡補這方面的知識,但這些歌的編曲,仍然是一個極大的挑戰。

  好在羅傑並不需要趕時間,可以慢慢來。

  事實上,在過去的一個多月裡,羅傑一直在進行這項工作,但卻隻完成了不到一半。

  又過了一個月,當時間來到十一月的時候,羅傑終於將其中的九首歌改編完成。

  唯一一首沒有完成的,是《We.Will.Rock.You》。

  這首歌毫無疑問,是一首經典的作品。

  從旋律上來看,表面上看起來,也符合朋克搖滾“簡單直接”的特征。

  但是,這首歌事實上是一首舞台搖滾,無論是精神內核,表現手法,還是成曲的效果,都和朋克搖滾大相徑庭。

  因此,這首歌的改編難度也是最大的。

  嘗試了數次之後,羅傑無奈地發現,如果要將《We.Will.Rock.You》改編成符合朋克風格的搖滾,單單在編曲上下功夫是不夠的。

  曲譜本身也要做出不小的修改。

  這樣一來,《We.Will.Rock.You》,還會是那首傳世經典嗎?

  顯而易見,這個可能性很低。

  思考了片刻,羅傑收起文件夾,決定將這件事暫時放下,重新考慮。

  看了一眼時間,羅傑離開公寓,找了一家提供電腦的咖啡廳,開始查看電子郵件。

  尋找吉他手的事一直沒有進展,就像是《We.Will.Rock.You》的改編一樣。

  理查森那邊聯系到了兩個, 羅傑這邊也通過各種關系,找到了一個,但經過深入地了解和交談之後,三個吉他手都不合適。

  不是技術達不到要求,就是不滿足於僅僅隻彈吉他,有成為主唱的野心。

  所以至今為止,距離樂隊重組,依然還是遙遙無期。

  上一次查看郵件還是一周之前的事。

  打開收件箱,USC混合高中的音樂老師,邁克爾-斯科特發來了郵件,時間是兩天之前,內容只有一句話:“給我電話。”

  下邊是一串數字。

  撥通電話。

  “邁克爾老師?”

  羅傑猶豫著問了一句,得到肯定的答覆之後,說道:“我是羅傑,羅傑-克裡斯蒂安。”

  “羅傑,我還沒恭喜你,已經是大明星了。”

  邁克爾開了個玩笑,然後說道:“你上次說要找個吉他手,找到了嗎?”

  “還沒有,您有合適的人選推薦嗎?”

  羅傑問了一句,不等邁克爾開口,立刻補充道:“我需要一個搖滾吉他手,不是鄉村音樂的那種吉他。”

  “我當然知道是搖滾,你的郵件裡說的很清楚,我還沒有老到眼花的地步。”

  邁克爾頂了一句,然後說道:“我有一個老朋友的孩子想要往這一行發展,人我見過,水平不比吉姆差,如果你有興趣,回洛杉磯一趟吧。”

  不比吉姆差?

  這句話對羅傑的吸引力,比什麽都要強。

  反覆確認對方不是在開玩笑之後,羅傑立刻與邁克爾約定好了時間,然後向航空公司打電話訂票,準備返回洛杉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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