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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六百七十章 愛憎分明
“...Fine

  有那麽段時間,你曾經衣著光鮮。

  ..e

  你扔了個鋼嘣兒給那些要飯的玩兒,帶著優越感。

  Didn't.You?

  有那麽回事兒吧?”

  錄音室裡,羅傑用一種十分古怪的腔調哼唱著。

  時而忽然拔高的升調,讓羅傑嗓音中的沙啞,更加突出了幾分,頗有一種鮑勃-迪倫招牌式的公鴨嗓的感覺。

  不過和鮑勃-迪倫的原版相比,羅傑的歌聲中少了幾分滄桑感,卻多了幾分煙火氣息。

  雖然說鮑勃-迪倫在最初創作出這首《像一顆滾石(Like.e)》的時候只有二十四歲,比現在的羅傑還要年輕兩歲。

  但即便是兩世為人,羅傑的人生一直都算得上順風順水,自然是唱不出鮑勃-迪倫那種歷經了無數坎坷的感覺來。

  在【Darkness】樂隊的版本,或者說羅傑的版本的《像一顆滾石》,自然是會和鮑勃-迪倫的原版有所不同。

  到了現在,羅傑早已不再像樂隊剛剛成立的時候那樣,一味地去照抄前世的經典。

  而是會根據自己樂隊的風格,對歌曲進行適當的改編。

  通常來說,改編的幅度都不會太大,但卻會和原作有著鮮明的區別。

  不再是純粹的模仿,而是變為了樂隊自己的作品。

  當然,再怎麽改,羅傑依然不會摒棄掉前世經典中,最為優秀的特點。

  而對於這幾首鮑勃-迪倫的作品,最普遍的特點就是,愛它的人會把它吹捧到天上去。

  而不喜歡的人,則會說:臥槽,這什麽姬霸玩意?難聽死了,簡直辣耳朵!

  盡管鮑勃-迪倫的許多作品都獲得了無數歌迷的肯定和讚譽,但不喜歡他的歌迷仍然佔了多數。

  愛憎分明,這就是鮑勃-迪倫最大的“特征”。

  在樂隊版本的《民謠聖經》中,羅傑同樣保留了這個“標簽”。

  這張專輯注定不會像其它的《搖滾聖經》系列那樣,受到所有人的歡迎和追捧。

  某種意義上而言,《民謠聖經》是一部相對小眾的作品。

  在羅傑的預期中,甚至沒有指望它的銷量,能夠達到《搖滾聖經》系列的合格門檻:全球銷量2000萬。

  能有幾百萬的北美銷量、一千多萬的全球銷量,在羅傑看來,已經可以算是巨大的成功了。

  就這,還是考慮到樂隊一貫以來的“商業巨星”的形象,以及龐大的粉絲基礎。

  如果沒有過去連續十幾張專輯在商業上的巨大成功,單憑《民謠聖經》本身,依照羅傑的判斷,恐怕連全球五百萬銷量都很難。

  鮑勃-迪倫的作品確實足夠經典,但這位搖滾巨星從來不以銷量見長。

  在RIAA的認證數據中,鮑勃-迪倫的所有專輯總銷量並不低,達到了3600萬張(北美銷量)。

  但是,這卻是多達33張專輯的銷量總和。

  平均下來,每張專輯的銷量也不過是百萬出頭,勉強達到白金唱片的門檻罷了。

  對於絕大多數明星而言,這都是一個值得稱讚的數字。

  但以鮑勃-迪倫的名氣和咖位,這樣的成績只能算是失敗。

  當然,評價一位明星的好壞,商業成績並非是唯一的標準,盡管在唱片業內,幾乎所有製片方和發行方,都只會將商業成績視為唯一的指標。

  但客觀的說,像鮑勃-迪倫這樣,在商業成績上並不如何突出,但卻被公認為“偉大”的超級巨星,在流行音樂的歷史上,絕對不算罕見。

  咳,扯遠了。

  樂隊現在並不缺錢,至少不缺小錢。

  一張專輯的收入降低大半,對樂隊未來的發展不會造成什麽阻礙,這也是羅傑敢於讓《民謠聖經》最大程度上保留鮑勃-迪倫那獨特的、不夠適應市場的風格,最主要的原因。

  不過,既然放棄了在商業上做出一番成績,自然是要在其它方面有所補償。

  羅傑所盯上的,所謂的“補償”,便是借助《民謠聖經》的這幾首歌,將《搖滾聖經》系列的口碑,推高到一個極致。

  前面說過,鮑勃-迪倫最大的特點,就是愛他的人愛到骨子裡,不喜歡的則棄之如敝履。

  但更有趣的一個現象是,即使是不喜歡鮑勃-迪倫的那些人,最多也只會說:這種風格不是我喜歡聽的類型。

  而不會無緣無故地去抨擊他的作品。

  這樣一來,實際上真正發出聲音的,反而只剩下了愛它的人。

  這也是為什麽,在羅傑的前世,鮑勃-迪倫在搖滾樂壇的咖位十分穩固的原因。

  如果有一樣東西,10個人裡有5個人喜歡,5個人討厭,雙方爭論不休,那第11個,對它完全不了解的人,第一印象就是這樣東西好壞參半,總之肯定是不完美的。

  但如果是10個人裡,有3個人喜歡,7個人討厭,但討厭它的人不做評價,而3個喜歡它的人則到處跟人說這樣東西有多麽的好。

  這樣一來,不明真相的路人,會得到一個什麽樣的印象?

  無數的事實都證明了,自來水的力量,要比美元買來的水軍強大無數倍。

  羅傑最大的期望,就是借助這張《民謠聖經》,為樂隊培養出大量的“自來水”,將整部《搖滾聖經》的口碑推到頂峰。

  名利雙收,才算得上成功。

  對於樂隊而言,利,早就不缺了。

  名,盡管有不少獎項的認可,卻始終還差了那麽點意思。

  ……

  “所以這就是你唱的那麽難聽的原因?”

  聽了羅傑的解釋,安妮果斷開啟了毒舌模式:“我覺得你對搖滾樂的審美下降太多了,唐老鴨唱的都比你好聽!”

  頓了頓,安妮用嘲諷的語氣,繼續吐槽道:“羅傑,你退群吧,這張專輯不需要主唱,我的吉他來當主角!”

  羅傑:“……”

  和女人爭辯永遠是不可能贏的,羅傑假裝自己什麽都沒有聽到。

  “平時吃得太精致了,今天吃點垃圾食品。”

  胖子拎著兩個大袋子走了過來,放到桌上。

  打開一個個食品盒和包裝袋,裡邊全部是“臭名昭著”的垃圾食品。

  炸雞、薯條、漢堡……

  看上去像是打劫了一家……看袋子上的商標,是漢堡王沒錯了。

  羅傑從袋子裡拿出一個楊桃罐頭,一臉古怪地問道:“漢堡王什麽時候開始賣罐頭了?”

  “安妮說要吃水果,樓下便利店買的。”

  胖子頭也不抬,手上墊著餐巾紙,撕開一整隻炸雞,將一根雞腿遞給羅傑,開口道:“有啤酒嗎?吃炸雞怎麽能沒有啤酒?”

  這種快餐,羅傑已經有很久都沒吃過了。

  雖然不怎麽健康,味道也就那樣,但偶爾吃一次,感覺還挺過癮的。

  要的就是這種大口吃肉的感覺。

  至於健康不健康,味道好不好,反而是其次。

  就跟擼串一樣。

  呃,北方的擼串。

  一邊啃著雞腿,一邊打開酒櫃,拎著幾瓶啤酒回到桌上。

  “走一個先。”

  幾人舉著酒瓶碰在一起,一大口酒灌下,再吃上一口炸雞,吃得滿嘴流油,感覺十分的過癮。

  “剛才斯科特給我打了個電話。”

  胖子忽然開口,說話的時候,還看了羅傑一眼。

  羅傑心裡忽然有了一種不妙的預感,莫不是,泰勒那家夥又搞了什麽事出來吧?

  果然,胖子接下來的話,立刻驗證了羅傑的預感:“泰勒回家了一趟,試圖把護照偷出來,好在斯科特發現得早。”

  “……”

  偷護照?要不要這麽奇葩?

  這是打算上演一場跨越半個地球“追求愛情”的年度大戲?

  前世就聽聞,泰勒-斯威夫特,在男女之事方面很特立獨行。

  嗯,羅傑實在是不知道該怎麽形容,絞盡腦汁,也只能想出“特立獨行”這幾個字。

  但從這家夥的行動上來看,比前世的傳聞,似乎還要誇張幾分。

  羅傑無語了半天,吞咽下嘴裡的炸雞,忍不住說道:“這個鍋我可不背啊!”

  胖子的表情很是古怪,盯著羅傑看了片刻,才幽幽地開口道:“斯科特的意思是,泰勒現在年齡還小,如果你們真的有什麽,最好過兩年,等泰勒成年了再公開。”

  羅傑簡直要一口老血噴出來。

  斯科特這是認定了自己和泰勒有那個什麽情了?

  要是確有其事也就罷了,但是,羅傑敢對自己的銀行帳戶發誓,自己和泰勒之間,絕對是清白的!

  這口黑鍋太沉,背不動啊!

  “話說,泰勒那小丫頭挺有意思的。”

  安妮忽然插話進來,用調侃的語氣,對羅傑說道:“如果你沒興趣的話,我可就下手了啊!”

  羅傑剛想要理直氣壯地說,自己確實對泰勒沒興趣。

  但話到嘴邊,卻是又憋了回去。

  沒興趣?

  怎麽可能!

  作為一個在女色方面自製力極差的花花公子,有一個美女倒追,而且這個美女,還是前世的超級巨星,羅傑怎麽可能沒有絲毫的動心?

  無動於衷的理由,不過是因為泰勒還未成年,生怕引發什麽醜聞,影響到自己和樂隊的事業。

  樂隊一路走來,不知道擠掉了多少人上位的機會,得罪過的人也是數不勝數。

  若是一直順風順水倒還好說,一旦遇到什麽困境,落井下石的人絕對不少。

  這就是為什麽,越是大牌的明星,越是害怕遇到醜聞。

  從如日中天到身敗名裂,只需要短短幾天的時間就足夠了。

  羅傑雖然貪財好色,但這種明顯的坑,卻是絕對不肯跳進去的。

  “你果然還是對泰勒有想法的吧?!”

  安妮一眼就看穿了羅傑的猶豫,笑嘻嘻地調侃著,說道:“有想法就上啊,怕這怕那的,算什麽男人?!”

  “別鬧,未成年這條紅線不能碰。”

  羅傑搖了搖頭,不肯繼續在這個話題上胡扯下去,指了指一桌子的炸雞,說道:“不說這個了,吃雞,吃雞。”

  說到吃雞的時候,羅傑腦海中,忽然回憶起了一款重生之前特別流行的射擊遊戲。

  腦海中忽然冒出這個念頭,羅傑下意識地就說了出來:“我們弄一家遊戲公司怎麽樣?”

  遊戲,尤其是網絡遊戲,是一個很賺錢的行當。

  羅傑前世,也算是一個遊戲迷,平日裡花在遊戲上的消遣時間一點都不少。

  只是來到這個世界以後,被安妮打擊的次數太多,才漸漸對遊戲失去了興趣。

  但會玩遊戲,並不代表能做遊戲賺錢。

  就像是讓一個賽車好手去設計一款跑車一樣,壓根就是兩眼一抹黑,連從何入手都不會。

  不過羅傑也沒打算從頭開始,前世那些大火的遊戲,羅傑多多少少都知道一些大概。

  若是能夠在這個世界,找到這些遊戲的製作方,在遊戲上市之前收購一部分股份。

  哪怕僅僅隻談成那麽一兩家,也是一本萬利的買賣。

  “你又有什麽賺錢的點子了嗎?”

  胖子的注意力放在了投資上。

  而安妮卻截然相反:“遊戲?好啊!我正嫌棄現在的遊戲都玩膩了呢, 我們開一家遊戲公司,專門做好玩的遊戲!”

  從這句話,就可以明顯地看出胖子和安妮的區別。

  胖子的精力都集中在了事業上,而安妮則是滿腦子隻想著玩。

  至於賈森……

  好吧,這家夥默默地喝著啤酒吃著炸雞,始終一言不發,就像是空氣一樣毫無存在感。

  “我們可以抽調少量的資金,投資一些有潛力的遊戲公司。”

  羅傑想了想,開口道:“回頭我讓人調查一下這方面的情況,再看看是否可行。”

  羅傑只是忽然冒出這個念頭,隨口一提。

  倒也未必要真的涉足到遊戲產業裡去。

  是否要將這個想法推進到立項,甚至是實施的階段,還得讓人調查一下這個行業的現狀,再做打算。

  而且就算要施行這個計劃,動用的資金也絕對不能太多,否則,若是對MAD唱片的擴張造成了什麽影響,會動搖到樂隊在唱片業內的根基,那可不是什麽小事。

  “遊戲這個行業的盈利前景不錯,但是風險有些大,不是賺得盆滿缽滿,就是乾脆血本無歸。”

  胖子也沒有太在意,舉起酒瓶,說道:“來,再喝一個。”

  “乾!”

  幾人紛紛拿起酒瓶,互相碰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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