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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搖滾教父》第五百四十八章 第4名成員
(抱歉,過年很忙,忘記提前上傳存稿了。)

  (PS:給各位讀者老爺們拜個年,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再次回到洛杉磯,已經是進入了六月。

  艾琳沒有第一時間返回舊金山,而是在羅傑-克裡斯蒂安莊園裡停留了三天。

  兩人都很清楚,這是雙方以情侶身份相處的最後時光。

  三天的時間裡,羅傑和艾琳兩人足不出戶,極盡纏綿之事。

  “我該走了。”

  艾琳換上了一身清爽的夏裝,從衣帽間裡走出,踮起腳尖在羅傑唇邊輕輕吻了一下,依依不舍地開口道:“從現在起,我們只是朋友。”

  “嗯。”

  羅傑心裡同樣不舍,卻十分清楚,分開,才是對兩人而言最好的選擇。

  這和其它的一切都無關,僅僅只是羅傑不願收斂自己的花心,而艾琳無法接受這一點,僅此而已。

  伸手揉了揉艾琳的頭髮,羅傑沒有提出挽留,只是輕聲說道:“我送你去機場。”

  …………

  羅傑從來都不是一個多愁善感的人,偶爾有些心事,也會讓自己忙碌起來,沉浸於工作中,不會有時間胡思亂想。

  《民謠聖經》的歌單已經被確認為七首,曲譜在完成版權注冊後,分發給了樂隊眾人各自練習。

  而後,樂隊便是正式進入了長達五十多天的假期,一直到七月末,才會重新集合。

  安妮飛去了南美度假,說是要“提前熟悉一下明年巡演的場地”。

  格雷西和米婭一如既往地回到了自己的樂隊,他們在這個夏天,有一次小規模的地區性巡回演出要舉辦,僅僅隻涉及加利福尼亞附近的幾個州。

  羅傑和胖子,各自負責一部分樂隊的雜務,處理完工作之後同樣會開始各自度假。

  假期開始之前,還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便是統計這次巡演的成本與收入,並給團隊成員發放獎金。

  這一趟歐洲巡演,由於是在海外,成本要比同等規模的北美巡演略高一些,算上前期考察等方面的開支,總成本高達1.4億美元。

  而在收入方面,單單只是門票收入就高達1.2億,扣除票務公司的分成之後,落到樂隊手中的也有一億美元出頭。

  再加上其它方面的收入,樂隊在這一次巡演上,總計將會獲得2.2億美元左右的收入。

  ——當然,其中很大一部分收入,只是一個預期的虛數,而不是實際到帳的數字,例如以這次巡演為主題的紀錄片發行,就僅僅只是一個“預期收入”。

  以樂隊的收入標準而言,這次的巡演算不上大賺特賺,卻也可以說是收入不菲。

  不管怎麽說,樂隊賺了錢,自然也要給下邊的團隊成員發放一大筆分紅。

  單單只是漢克的團隊,就獲得了近千萬美元的基礎薪酬加獎金。

  格雷西和米婭,也各自領到了一張價值400萬美元的支票,唯有賈森,在開始度假之前,被羅傑留了下來。

  在樂隊裡,賈森和胖子的關系最好。

  有著共同愛好的人,總能混到一塊去,而且兩人性格也相近,都是喜歡搞笑耍寶的性子。

  胖子經常帶著賈森一起,出席各種派對。

  ——和羅傑、安妮所喜歡的類型不同的派對,煙霧繚繞的那種。

  久而久之,某種程度上而言,賈森就像是胖子的一個小跟班一樣。

  若是一般的工作,通常都是讓胖子去和賈森說。

  但涉及到一些比較重要的事情,還是得由羅傑這個樂隊隊長出面,以顯得鄭重一些。

  “坐。”

  羅傑招呼著賈森坐下,走向酒櫃,問道:“喝點什麽?我記得你喜歡蘋果汽水?”

  “什麽都可以,我不挑的。”

  賈森顯得很是拘謹。

  雖然一起工作了好幾年,但賈森還是有些懼怕羅傑的。

  大抵上,就和大多數員工害怕自己的老板,是一個道理。

  不管平時怎麽嘻嘻哈哈,但和老板單獨相處時,心裡總是會惴惴不安。

  尤其是除了工作之外,很少有其它來往的“老板”。

  “別那麽緊張,我又不會吃人。”

  羅傑開了個玩笑,拿了兩瓶飲料放在桌上,在賈森對面坐下,一邊倒著飲料,一邊問道:“你為樂隊工作多久了?六年?還是七年?”

  賈森心裡一涼,這是要被“裁員”的前奏嗎?

  “六年多一點,不到七年。”

  賈森小心翼翼地開口,試探著問道:“是不是我哪裡做得不好?……”

  “我和瑞克談過關於你的一些事,當然,安妮也同意了。”

  羅傑停頓了幾秒鍾,開口問道:“但是我覺得還是需要征求一下你自己的想法,你願不願意作為樂隊的一員,一直和我們合作下去?”

  賈森明顯聽出了羅傑的弦外之音,露出驚喜的神色,帶著不敢相信的表情,猶豫著問道:“你的意思是?”

  “我們認為你對樂隊的貢獻,配得上一個正式成員的身份。”

  羅傑低下頭,在桌子下方的櫃子裡翻找了片刻,拿出一份文件,說道:“只要簽了它,你就不再是一個臨時樂手,而是樂隊真正的一員。當然,這需要你自己同意。”

  羅傑拿出的,是一份股權轉讓協議,以象征性的一美元,授予賈森樂隊旗下兩家公司,【Darkness樂隊管理工作室】以及【黑暗樂隊工作室】各百分之五的股權。

  不過,協議中有兩條限制性條款。

  這百分之五的股權隻享有分紅權,沒有其它相應的股東權利,例如召開股東大會,亦或是決策投票權等等。

  另外,假如未來某一天,賈森離開樂隊,無論離隊的原因是什麽,將會觸發一項回收機制,樂隊有權以最高不超過一百萬美元的代價,強製收回賈森手中的股權。

  雖然有著種種限制,但不管怎麽說,只要在這份協議上簽字,賈森的身份和身家,都會有一個不小的變化。

  從一個打工仔,一躍晉升為……享受期權分紅待遇的高級打工仔。

  好吧,總歸是一個進步。

  至少,以後樂隊的作品中,也會寫上【鍵盤手:賈森-傑弗裡】的名字,並且收入也會有一個不小的提升。

  格雷西和米婭,一人400萬美元,這個收入高不高?

  哪怕是在富人雲集的洛杉磯,這份收入,也足以讓他們晉身到富豪階層,雖然只是富豪中墊底的那種。

  但樂隊給予賈森的,這百分之五的分紅權,價值卻遠遠超出四百萬美元。

  以樂隊現在的收入,單單只是每年的分紅,就數倍於這個數字。

  以價值而論,放在賈森面前的這份協議書,價值至少在三千萬美元以上。

  “這是給我的?”

  賈森從羅傑的手中接過鋼筆,手腕都有些顫抖,似乎不敢相信這一切。

  “當然是給你的。”

  羅傑笑著說道:“樂隊的理念你一直都知道,付出必然要有所回報。你為樂隊勤勤懇懇工作了這麽多年,這是你應得的。”

  頓了頓,羅傑話題一轉,又說道:“等到假期結束,樂隊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開宣布你的加入。除此之外,從下一張《民謠聖經》開始,你的名字也會出現在創作名單中。”

  進入流行樂壇,有幾個人,是真的憑借著對音樂的熱愛?

  不可否認,這樣的人確實有,而且還不少。

  但更加重要的一個原因,卻是名和利。

  就算是有著熱愛音樂的因素在,但名、利二字,卻才是最重要的動力。

  只要在這份協議上簽下自己的名字,名和利,就統統到手。

  羅傑不認為,賈森會拒絕。

  事實也正是如此。

  僅僅只是粗略地翻看了協議的大致條款之後,賈森就迫不及待地簽下了自己的名字,甚至沒有找一個律師來確認條款中是否存在陷阱。

  就好像,生怕慢了幾秒,羅傑就會反悔一般。

  “歡迎加入我們。”

  羅傑朝賈森伸出右手。

  兩隻手握在一起,而後分開。

  “現在,你可以開始享受假期了。”

  羅傑說到一半,突然想起了什麽,笑著說道:“噢,對了,記得查看一下你的個人帳戶,或者給你的會計師打個電話。樂隊的最近一筆分紅,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

  樂隊的帳戶上,有一大筆閑置的資金,羅傑三人早就商量好了,要將這筆錢分掉。

  不過分錢的時間,卻是故意等到了賈森正式加入樂隊。

  這筆資金高達兩億美元,賈森的百分之五,也就意味著一千萬。

  一千萬美元,對羅傑三人來說,不是什麽太高的數字,何況三人分攤下來,一人也就少分幾百萬,更加不值得在意。

  但對於賈森來說,卻是切切實實地感受到了,加入樂隊的好處。

  過去六年多,接近七年的時間裡,賈森從樂隊獲得的薪酬和獎金加起來,大致也就是一千多萬美元而已。

  ——樂隊在發放獎金的時候確實很大方,但卻並非是每年都有。只有樂隊完成了一項重要工作,比如大型的巡回演出,比如一次格萊美上的重要斬獲,才會給三位樂手發一筆獎金。

  六七年的時間裡,算上這次,一共也就隻發了四次獎金而已,其中最多的一次還沒有賈森的份。

  當然,用股份代替獎金,這樣的交換,賈森肯定是求之不得的。

  一次的分紅,就頂得上過去幾年的收入,這筆帳,哪怕是個傻子都計算得清楚。

  …………

  送走笑得合不攏嘴的賈森,羅傑又開始頭痛起來。

  剩下的工作還有一大堆。

  猶豫了一陣,羅傑沒有急著開始整理那些亂七八糟的瑣事,而是給自己的會計師打了個電話,要求對方清點一下自己的財務狀況。

  和大多數負債累累的明星不同,羅傑三人的收入水準很高,而且又不喜歡投資那些價值虛高的藝術品和珠寶,有了錢,更多的是拿去投資。

  嗯,正常的商業投資,而不是房地產、古董、藝術品和珠寶,這些純粹被炒作起來的東西。

  兩者都需要成本,需要花錢。

  但投資前者,收益是切實可見的,需要變現的時候,也不算很難脫手。

  至少,一家財務狀況健康,盈利穩定的商業公司,願意接手的人絕對不少。

  而後者……

  房產姑且不提,其它三項,完全是被一些奸商炒作起來,目的就是坑一些暴發戶。

  ——在北美,通常而言專指明星,這個職業大多數人都是底層出身,驟然暴富,心態上難免會有一些膨脹。

  這一行的水也很深,被坑過的明星絕對不在少數。

  比如說一副畫作,賣家會想盡辦法,花言巧語,讓明星們相信它有很高的價值和升值空間,然後掏出真金白銀來購買。

  甚至於找一些“托”去抬價,都只是最基本的常規操作。

  但是,一旦明星遇到了財務困難,想要脫手這些所謂的“藝術品”,就會發現,根本沒人願意接盤,只能砸在手裡。

  至於房產,在許多國家,確實是一項穩健的,或者說最起碼不是太坑人的投資選擇。

  比如不可描述國度,房產的價值雖然虛高,但無論是自用,還是出租、出售,至少是不會存在砸在手裡無法脫手的問題。

  嗯,至少短期內不會。

  但在北美卻是不一樣。

  每一棟房產, 可都是需要繳納高額的房產稅的!

  而且是每年!

  這就導致投資房產的收益低得嚇人,房價上漲不足以抵消稅款是十分常見的事情,而且大部分人的購房意願並不強烈,急需要錢的時候,手中的房產往往很難迅速脫手。

  被房產坑到破產的先例也不少見,比如羅傑曾經很喜歡的一位電影演員,尼古拉斯-凱奇,從暴富到迅速破產,一方面是受了會計師的坑騙,另一方面,就是購置的房產數量太多,硬是被房產稅給拖垮了。

  反觀樂隊,安妮的家境不錯,算不上富豪之家,但也是一個小富家庭。

  胖子則在華爾街打拚了十幾年,見多識廣。

  至於羅傑,純粹是受到另一個國度文化的影響,心態和普通的北美人並不一樣。

  三人因為不同的原因,做出了相同的選擇,都不會去踩那些典型的陷阱,將資金用到了正經的商業投資上去,因此財務狀況和其它的大多數明星有著明顯的不同,也就是一件可以理解的事了。

  在最近的一筆九千多萬美元的分紅到帳之後,羅傑估計,自己手中可動用的現金,應該接近1.5億美元。

  這還沒有算上即將出售的那一大批股票。

  有時候,錢多了,也會讓人頭痛。

  “這麽多錢,乾點什麽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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