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門的是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年輕女孩。
“快進來!”
女孩見呂恆居然還抱著個小寶寶,一愣,接著仍舊二話不說,一把抓著呂恆把他拉進了屋子,並迅速把大門關上。
呂恆進來後發現屋子並沒有開燈,大廳黑漆漆的一片。
外面雖然也是黑夜,但好歹還有月光,剛一進來,大廳漆黑的環境讓他一時無法看清廳裡的情況。
本想打開手機讓屏幕的亮光照一下,可剛掏出手機,便有人壓著聲音提醒道:
“不要開手機!會把那些鬼給引過來的!”
呂恆也覺得對方說的沒錯,於是把手機手了起來。
“大兄弟,是你嗎?”
屋內有個聲音在詢問。
尋著聲音望去,大廳的一角那邊還站著幾個人。
聲音有些熟悉,呂恆瞬間恍然。
是之前那個被搶的中年女人。
“呃……對,是我,你是……之前那個大姐?”
呂恆試著回應道。
“劉姐,你認識他?”拉呂恆進來的那個年輕女孩朝那邊問道。
“他就是我剛才說的,幫把我的包搶回來的那個大兄弟……”
那個叫劉姐的女人確認是呂恆,急忙跑了過來,熱情的抓著呂恆的手,對那個女孩道:
“就是他,幫我打跑了那兩個搶我包的混混。”
接著又轉頭對呂恆道:
“之前真是太謝謝你了,大兄弟。”
“呃,其實沒什麽……”
呂恆有些不太適應對方的熱情,尷尬的應付著。
女孩看著呂恆,神情有些不敢置信:
“真的假的?你一個人打跑了兩個混混?”
“你們小點聲行不,把那些髒東西引來你們就開心了……”
這時廳內響起一個男人的聲音,對方似乎有些不滿。
這時呂恆已經適應了裡面的黑暗,見剛才說話的男人,居然是之前那個被自己一腳踹倒的保安。
“哦?原來是你啊……”
“哼!”
對方別過頭,沒有搭理呂恆。
因為兩人之前有過過節,呂恆也不想上前自討沒趣。
不過隨即發現保安身邊還有一人,看模樣是個中年男子。
“那位是司機王哥,我是坐他的車過來這邊的……”
女孩給介紹道。
看上去呂恆跟那個保安認識,女孩也就略過了對方。
“你好!”
呂恆朝那邊的中年大叔禮貌性地打個招呼。
對方勉強地笑了笑,點點頭。
估計現在的情況大家都心裡有數,都在擔心自己的處境。
所以呂恆也沒再過多的客套。
“大哥哥,你是醜團外賣的?本身就住在這村子裡嗎?”
女孩有些崇拜的目光看著呂恆。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她也隻是電視上看過,哪曾想現實中居然讓她給碰上了。
所以既好奇又佩服的模樣,開始跟呂恆搭起話來。
“我是送外賣的,不過不住這裡,是之前有人在這邊定了餐,我過來送的……”
“那你當時是怎麽把那兩個混混打跑的?大哥哥,你會功夫嗎?”
……
兩人開始有一茬沒一茬地聊了起來。
談話中,女孩介紹起了他們各自的情況。
原來,那個中年男人是滴滴司機,女孩本是來看望一個住在這裡的朋友,下午就是搭了對方的車才來到這裡。
當時車子剛開進小區,不料整個小區的景物就突然大變,來來往往的人群不見了,本來尚有余暉的天空也瞬間陰暗了下來。
更可怕的是,這時小區外邊起了一股黑色的大霧,黑霧把整個小區瞬間包圍,也擋住了來時的出口。
司機見情況不對,於是當即調轉車頭,準備馬上逃離。
誰知車子剛一衝進黑霧,前面就撞上了一堵看不見的霧牆,車頭頓時被撞得凹了進去,也幸好當時速度不快,兩人沒有因此掛掉,僅僅是不小心碰破了頭。
兩人發現無法離開,隻好無奈的退回小區。
不僅如此,黑色的霧氣似乎還有強烈的腐蝕性,待他們下車後一看,車子是外殼已經被腐蝕地鏽跡斑斑,外表看上去就像是放置了幾十年的報廢品。
兩人也想過打電話求助,但無一例外手機通通失去了信號。
他們這才明白,自己這是被詭異的事件困住了。
無處可去的兩人一通亂逛,又非常倒霉地碰上了當初被呂恆引到某棟大樓的‘食客’,兩人一看明白這是碰上鬼了,於是立馬慌不擇路的逃跑,途中又遇上了那個保安跟劉姐。
由於保安有村委辦公樓的鑰匙,於是提議大家一起躲在這裡,其他三人也著實無處可去,隻好同意。
聽對方說完,大家都對如今的困境感到擔憂。
出不去的小區,詭異的迷霧,還有恐怖‘食客’的追殺……
呂恆也跟女孩說了自己剛才在大排檔裡的情況。
“居然還有個更恐怖的大家夥?!”
女孩聞言驚恐萬分。
那些‘食客’已經夠恐怖的了,想不到居然還有個更大的家夥藏在暗處。
這時劉姐也有些不敢置信地問道:
“那……兩個混混真的死了?”
“對,我親眼看見,當時他們一下子就被那個廚師惡鬼給砍死了……”
“那兩個混混又是偷又是搶的,估計也不是第一次了,死了也是活該!”
女孩氣憤地說道。
呂恆不置可否。
犯法的話自有法律製裁,被鬼殺死算怎麽回事?
而且一直躲在這裡也不是辦法。
呂恆開始思考待會怎麽回去大排檔那邊,然後把那個廚師惡鬼給再引開一次。
這樣自己才能有機會把廚房裡的屍塊區分開並拚起來。
想到那一大堆亂七八糟的屍塊,呂恆就頭疼不已。
嗯?
這時呂恆發現牆上貼著一張紙質泛黃的尋人啟事。
內容是一名年齡二十七歲,長頭髮,名叫張雪的失蹤女孩。
告示還附有一張模糊的照片。
照片中依稀可見一個年輕的女孩正身穿白色連衣裙,笑容有些怯怯地站立在一棵樹下。
上面說這個叫張雪的女孩子在某年某月某日於某地失蹤,且至今未歸。
接著下面是:有知情人提供線索或者找到其本人者,必將重酬雲雲,然後是失蹤者家人的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