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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照日月》第32章 各執1詞(1)
茂莊案件,中院同意延長四個月。案件時間越長,扣分基數就越大,晚審結一天,對湖濱法院,乃至整個江州地區法院的考核指標都會造成直接影響。

  何麗娜不敢馬虎,立即調整原有工作安排,優先審理茂莊案件。

  對建良公司的偽證調查工作,只能往後挪幾天。

  原告湯方迅是隔三差五電話催問,甚至揚言,法院再沒有結果,他就舉報法官不作為。

  鄒曉義頗感為難。為此案,何麗娜的身心受到了嚴重的傷害,他不忍心讓她纏著繃帶再為自己忙碌。

  在何麗娜的心中,一種隱痛與擔心始終揮之不去,一旦查出三個單位故意作偽證,拘留不拘留?鄧加榮又會是怎樣的態度?

  這個擔心,同時縈繞在鄒曉義的心裡。

  茂莊案件的審理全面展開,今天,何麗娜通知原被告雙方向法院舉證。早晨,她在法院門口遇到了蔣建方,他拿著茂莊法庭的圖紙,一改以往直率的個性,吞吞吐吐地說:錢程的妻子在華林總公司上班。

  老蔣的特意提醒,何麗娜有點意外,眨著一雙大眼睛,一時無語。

  上午9時不到,原告華林公司的代理人倪偉興就來到了法院。他大約五十多歲,精神矍鑠,頭髮烏黑油亮,手中拿著一把山水畫折扇,輕輕柔柔地搖著,儒雅而又沉穩。他在審判大廳裡徘徊,看到何麗娜遠遠走來,主動上前自我介紹:“我是華林公司的倪偉興,你是何庭長?”

  “我是何麗娜。”

  倪偉興禮貌地伸出了右手。

  何麗娜把厚厚的三本卷宗放在左邊胯部,騰出右手,輕輕碰了一下。她手往東邊一指:“走這邊。”

  倪偉興跟著何麗娜往民二庭的接待室走去。

  接待室裡,何麗娜和楊婷婷坐南朝北,倪偉興在她倆對面而坐。

  何麗娜審視著倪偉興,皮膚白淨,身板硬朗,一身筆挺的深灰色西裝,白襯衫,一條青色斜條紋領帶。已經是秋天了,還輕搖著扇子。

  這麽儒雅的人,蔣建方去華林公司調查,怎麽會既不提供執行清單還拒絕在調查筆錄上簽字呢?怎麽會冒充檢察院的人把趙北清扣在辦公室裡整整一天?一連串的疑問不得不使何麗娜多看了他一眼。

  倪偉興也在默默地端詳著這位瘦小的女法官。剛才一見到她,心裡不免有點失望,案件怎麽會落到這麽不起眼的小女人手上。她本來有幾分姿色,大眼睛很犀利,一身黑色製服也挺精神,但難掩蒼白無華的臉色。

  倪偉興對何麗娜產生了一種隱隱的輕視,但不動聲色,輕搖著折扇,仿佛微微涼風,把剛才心底的一絲不爽給拂走了。他看著小楊打開電腦,靜靜地等著法官的詢問。

  何麗娜電話通知原被告雙方今天到法院,就是想給他們一個最後的舉證期限,尤其是原告85萬元的具體執行依據,必須要提供。

  可是,倪偉興除了帶一把象征身份的山水畫折扇,其他什麽也沒帶來。他微笑著慢慢地發表自己的觀點。已經有北城一審二審的兩份判決書,還有“收條”和“說明”,還有趙北清的“還款保證書”,這些證據已經足夠。

  何麗娜耐心地聽著,思考著。他現在的舉動,很難不讓法官產生合理懷疑,關鍵的證據為什麽不提供?為什麽?

  何麗娜隱約耳聞,華林公司已經名存實亡。從2009年初春盛昌經營部與北城鑫木商店第一筆業務往來到現在,時光已經輪回了幾個春秋,一旦把案件的當事人搞錯了,那就是真正的錯案。

  她翻開卷宗,平靜地問:“原告現在單位的全稱是什麽?你在公司擔任什麽職務?請出示證件和手續。”她的聲音不高。

  倪偉興有點不悅,明知故問,剛才已經主動介紹了身份。這個女法官,不!是何庭長,故意裝腔作勢,他們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委托手續,分明都在卷宗裡。

  他克制著,告誡自己,不能因小失大,打贏官司才是硬道理。他很不情願地從西裝口袋裡拿出了自己的身份證。

  何麗娜拿過身份證與卷宗裡的複印件核對了一下,又認真地端詳了他一番,便把身份證還給了倪偉興:“現在華林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誰?”

  “是楊金東。” 倪偉興脫口而出。

  “楊金東不是委托代理人嗎?”何麗娜問。

  倪偉興一愣,法定代表人變更後,沒有把資料交法院:“噢!原來的徐洪方到總公司上班了,現在是楊金東。”

  謠傳並不是空穴來風,原告的公司已經兩年不經營,原來的法定代表人已經高升另有任用,華林公司的其他員工也被安排到了總公司。當初的委托代理人楊金東,如今搖身一變升官做了華林公司的“老總”。這個光杆司令與倪偉興兩人,除了應付這個官司以外,就是處理一點可憐的庫存商品。

  “請你在三天之內,提供華林公司新的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好的!好的!”倪偉興頻頻點頭。

  何麗娜請他陳述一下華林公司到北城中院上訴的情況。

  倪偉興白靜的臉上,淡淡的笑容慢慢隱去:“好,好的!”

  那是2010年的初春,華林公司收到了北城西陵法院寄來的訴狀,是他陪著徐總一起找了方律師。

  方律師三十多歲,一頭短發,一身藏青色薄呢套裙,精神時尚。

  她看到徐總和倪偉興焦急的樣子,笑著安慰他們:華林公司與北城的原被告之間沒有任何債務關系,即使成了該案件的第三人,也是暫時的,北城法院不可能判決華林公司承擔什麽責任。女律師很自信。

  華林公司為什麽是第三人,徐總和倪偉興一頭霧水,不明白這個第三人到底意味著什麽。

  方律師笑了:“第三人呀!簡單地說,就是你們華林公司與北城的案件有利害關系。”

  徐總當即反駁:“我們公司與鑫坊公司、鑫木商店沒有任何關系。”

  “所以呀!你們不要急,你們做第三人也是暫時的,法院不會支持他們的。”方律師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他們吃了方律師的定心丸,神清氣爽,就把這事拋到了腦後。誰想,幾個月後,華林公司就收到了判決書。

  徐總看完判決書,氣得當場拍了桌子,不但大罵北城法院,還責怪了方律師,也把倪偉興罵得狗血淋頭。

  倪偉興陪著徐總第一時間找到了方律師。

  方律師看完判決書也蒙了,連夜起草了一份上訴狀寄到了北城中院。

  在一個北風蕭蕭的早晨,華林公司收到了北城中院開庭的傳票。

  徐總帶著方律師和倪偉興,冒著嚴寒,頂著風雪提前趕到了北城中院。他們查閱了北城一審的卷宗,針對一審證據材料,精心做好了庭前準備,上訴理由六大點,滿滿五張紙。

  法庭外,天寒地凍大雪紛飛;法庭內,神槍舌戰熱火朝天。他們從一審法院的程序到實體、再到法律適用進行了全面的陳述。

  結果令人不寒而栗,以失敗告終。

  這幾年中,華林公司與其他企業一樣,受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舉步維艱,又被北城新區法院執行了85萬元,更是雪上加霜,導致公司一蹶不振。

  華林公司也是被迫無奈才把盛昌經營部告上了法庭。

  倪偉興把手中的折扇,輕輕地敲打著自己的掌心,一臉傷心委屈的樣子。

  “85萬元是何時執行完畢的?”何麗娜問。

  倪偉興從回憶中醒來,想了一下說:“2010年12月29日。”

  “執行的是什麽?”

  倪偉興心裡不悅:“是北城法院來執行的。”他答非所問。

  “執行的是物?還是錢?”何麗娜繼續問。

  他有點不耐煩,突然提高了聲音說:“怎麽又問這個問題?北城新區法院都出具了已經執行完畢的‘說明’了。”

  何麗娜心中一怔,蔣建方兩次去函調查,北城新區法院幾個月後才回了這份“說明”,這份“說明”是北城法院直接寄給審判長高江東的,高江東轉交給了蔣建方之後,沒有再開庭,他是怎麽知道的?

  她不動聲色,說:“請陳述一下執行的具體情況。”

  “是北城法院的兩位法官帶了鑫木商店的周建生來執行的,是執行的貨物。”

  “什麽貨物?”

  “主要是家電產品。”

  “執行清單北城法院有嗎?”

  “沒有。”

  “蔣法官一直請你們提供執行清單,為何一直不提供?”

  “我認為用不著,這不是本案的焦點,周建生都承認收到了85萬元, 還出具了‘收條’,北城法院又出具了已經全部執行完畢的‘說明’,這樣過硬的證據還不行?要是法院的證據都沒有證明力,其他的證據還有什麽用?”他有點生氣。

  何麗娜聽罷,嚴肅地說:“現在被告茂莊盛昌經營部對此提出了異議,這份執行清單必須要提供。”

  倪偉興把頭低下,顯得很為難的樣子,過了幾秒鍾,才抬頭吞吞吐吐地說:“不是不提供,公司人員調整,這份清單遺失找不到了。”他歎了一口氣,無奈地搖搖頭。

  這麽重要的證據遺失了?是真的嗎?法官每天在審理案件,經常會遇到當事人對自己不利的證據藏著掖著不遞交法庭,讓法官捉迷藏、鑽隔弄,他們卻在一旁看笑話。法官憑著自己的意志與睿智走出了隔弄,斷清了案件,他們不吭聲,稍有差池就哇哇叫,上訴申訴上躥下跳,讓法院追究法官的錯案責任,最狠的就數纏訪鬧訪尋死覓活,搞得法官心驚肉跳坐臥不安。

  不過,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不提交,違背常理,是證據根本不存在,還是真的遺失了?

  為了讓原告心服口服,何麗娜決定再發一次書面舉證通知給原告。

  倪偉興還想解釋什麽,何麗娜吩咐小楊打出了一份“限期舉證的通知書”,列舉了五條舉證內容,請原告華林公司在三日內提交法院。

  倪偉興拿著“限期舉證通知書”,手有點微微顫抖,看著一串舉證目錄,慢慢朝門外走去。

  他站在高高的台階上,白淨的臉上,露出了一股與他外表完全不符的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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