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
一聲驚天巨響過後,胡溪然再沒能有稍大一些的痕跡留在這個世上,除了那一地的碎肉骨屑外。
提示:演員“男三號”張斌成功擊殺當前場景中特殊人物——“卑鄙者”胡溪然(生者,演員,邪靈附身狀態),本場中積分大幅提升,本場結算時薪酬大幅提升,獎勵G級評價一個。
因成功擊殺“卑鄙者”胡溪然,唐小糖對你的好感度大幅提升。
如此近距離下,使用這種威力的武器來轟殺一個“人”,與大炮大蚊子其實也沒有太大的區別。
即使胡溪然在最後一刻,也曾試著進行閃避。
張斌扔開發射裝置,用力在臉上抹了一把,在察覺到這不過件無用功後,便馬上放棄了這種無意義的動作,又再用雙手反覆捂了捂耳朵……還是無用功。
滿臉滿身是血、耳朵暫時性的失聰還都不是最慘的,因為離爆炸的位置實在太近了些,單是衝擊波對他造成的創傷都是大到難以想象,要不是已有過一定的強化,張斌現在真都未必還能站在這裡。
張斌扶牆靠在那裡,用還未完全瞎掉的右眼看著已被炸到烏黑不堪、滿是孔洞,卻仍舊沒被炸穿開的房間牆壁,很是不以為然的咧了咧嘴。
除去被彈片完全劃瞎掉的左眼外,他的半邊臉也都是一片的血肉模糊,這些鮮血是有胡溪然的,但更多還是他自己的。
胡溪然那柄利刃仍是插在他的肚子上,看起來像是非常了不得的重傷,但與他炸飛掉的一條手臂相比起來,好像也就不算是什麽了。
張斌強忍著巨痛,邊痛到流淚,邊在房間裡面摸索起來,好不容易才是找出來兩樣東西。
沒錯,就是兩樣。
除去胡溪然的便攜背包外,仍還有兩樣東西,一個“惡之極意”、一個“罪之極意”!
“他果然也是演員嗎?”
雖然按三人之前的猜測,已是早推測出來,胡溪然多半也是演員的身份,只是到了這一刻,張斌才真的能夠確認。
與其他人不同,胡溪然、許文希和林婉如都是來自另外一個大劇院,與張斌一樣,他們也是僅才參加過一次。
如果不是附身的關系,以胡溪然本身的戰鬥力,還真未必能打得過張斌。
翻開胡溪然的背包,張斌很是難受的搖了搖頭,“真是太窮了,估計又是一個只顧強化自身的家夥,不過幸好還有這東西。”
血瓶(小):可作用於補血、止血,及傷口處的快速結痂。
一個看似很不起眼的水晶小瓶裡,是一些血紅色的液體,看物品說明,實在不能說是多有用處的東西,不過效果卻是非常不錯,張斌就曾在大劇院裡看到過這東西的效果展示。
張斌果斷把插在腹部的利刃拔出來後,把它扔到了一邊,在大出血前,已把水晶小瓶舉到了嘴邊。
“咕咚~咕咚~”兩口喝下去後,張斌身上所有的傷處,便都肉眼可見的極速恢復起來,不過眨眼的功夫,就基本止住了流血。
“才是一個小瓶的,能有這麽好的效果,已經算是非常不錯了。”張斌挺滿意現在這樣的效果。
實在是因為死神舞台的特殊性,除非是遇到“活死人之夜”那樣的場景,不然像這種僅能治療外傷的物品,真是不會有太大的用處,甚至是在“活死人之夜”裡,這類物品也都不會發揮出多麽大的作用。
治不了“屍毒”嘛。
正因為是這樣,所以張斌才沒想到要兌換這東西。
“如果能活過這一次,下次可一定要多備一些這東西。”
張斌搖晃著從房間裡面走出來,又再順手把房門給帶了回去,也不知這僅剩下的小半個房門還能有些什麽實際作用,反正搞出這麽大的動靜,一直也都沒個人出來看上一眼。
……
李如玫走進到周伯同的房間,隨手按開牆上的開關,燈光大亮。
周伯同坐在茶幾一邊,就那麽定定的看著她,好像對她的出現,全未感覺到有太多的意外。
“你來了?”
“嗯。”
李如玫稍一猶豫後,便就坐到了茶幾的另一邊,“你知道,我別無選擇。”
“……你本來就不需要有太多的猶豫,如你曾經說過的,我們兩個只是普通朋友。”
聽周伯同這麽說,李如玫眼中又是露出一絲掙扎。如他所說,自己確實隻把他當成是朋友,頂多不過是稍要好些的朋友,但她同時也很清楚對方對自己的心意。
“真沒別的辦法了嗎?”李如玫仍有些不死心。
周伯同有些奇怪的看了她眼, 好一會兒後,臉上才再有了別的表情,“我也想有啊。”
周伯同眼中,是對這世界深深的眷戀和濃濃的不舍。
在進來這裡之前,他就是個無業遊民,除了整天跟一幫狐朋狗友混在一起,吃喝嫖賭、惹事生非外,再好像也沒有太多的人生意義,直到進來死神舞台,在認識了李如玫之後,他才覺得自己也是個有價值的人了。
第一次見她是什麽時候來著?哦,對了,是我的第二次出演。本來在那以前,我已經是再不能去相信其他人了啊,怎麽就會相信她的呢?
嘖!當時的那個邪靈長得可真醜!要不是她在關鍵時候突然出現,幫我擋住它,我可能在那時候就已經死了吧?
她那天真的好美,那個詞怎麽說的來著?女神?可惜不是我的……
“動手吧!趁我現在還沒有完全失去理智。”
“……我會復活你的,應該不會等太久。”
周伯同怎麽也沒能想到,竟會從李如玫嘴裡說出這樣的話,待反應過來,她對自己該只是同情時,才又釋然一笑,“我對她又何嘗不是一種感激呢?”
李如玫無法接受他的感情,卻能夠體會到被人愛著的喜悅。
說同情也好,說朋友也罷,她都一定會復活這個自己曾經救過,也曾救過自己的男人。
這甚至都不關乎什麽因果律,只不過是一種執念。
“又或許,只有帶著這個執念,自己才能走得更長遠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