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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女配開掛了》第552章 駐扎
楊玉英話音未落,老板娘的面色就一片慘白。

 她也是費家族人,當然很清楚,按照規矩,他們世代以之為命的那座陵墓,每九年進去修整一次,現在還差六年!

 丈夫已病入膏肓,命不久矣,至少絕等不及六年,別說六年,恐怕連六個月都沒有。

 就在十幾日之前,村裡的幾個大夫都暗中透了話,讓她趕緊籌備後事,籌備起來或許還能衝一衝,說不得能碰見些許轉機。

 那些大夫如此勸慰她,也只不過是為了讓她有個念想,稍稍好過一點。可是誰都知道,他們的意思就是——活不下來了。

 費老板娘神色晦暗,勉強才撐著沒失態。

 楊玉英隻做什麽都不知,表現得也不是很在乎,反而一副勉為其難的樣子:“看你面善,就信你不是歹人,那就準備一下,等我朋友一來咱們就去找藥引子。”

 費月妮的臉色越發難看。

 楊玉英想了下,好聲好氣地安慰她:“你也別太著急,我的醫術真的只是皮毛,要想找藥引子肯定要和我朋友匯合才能一起去,你急也沒用。”

 “放心,我看你丈夫的病起碼得有兩三個年頭,再耽誤三五個月也要不了他的命。”

 楊玉英低聲說了幾句,“要不我先替他開道調養方子,聊勝於無,先吃吃看?”

 費月妮神魂不守,精神恍惚,半晌才勉強抹掉眼淚,應了句。

 楊玉英蹙眉,轉頭對阿悟道:“我看她不太對勁,你是她朋友,先留下來照顧一下,等我找好住宅再來接你。”

 阿悟連忙低聲應了,小聲道:“村子裡的老規矩,不留外客,若是小姐想尋宅院,可到縣城去尋。”

 “不去辛縣。”楊玉英做出一副心有余悸的模樣,“過陣子我朋友要來,那幫人個個都是瘋的,我可是個正常人,離得他們近了容易出事。”

 阿悟不禁腹誹:哪個正常人像小姐這樣,對不相乾的事隨意出頭,治病救人還要暴揍病人一頓,這都不瘋?恐怕還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她心中不禁為好友擔憂。

 她現在隻把楊玉英當救她出苦海的恩人,且她自己都要瘋了,也不怕瘋子,可小月想要給雲哥治病,就要同小姐打交道,其中分寸,也不知小月能不能拿捏得好。

 “住哪?我看這地方風水就不錯,山好……水好。”

 楊玉英從費月妮家出來,直接下山,走到山腳下的涼亭坐進去,端起茶水來痛痛快快地灌了一氣。

 夏志明輕笑:“慢些,別嗆著。”

 “嗯,嗯。”

 楊玉英灌了一肚子茶,終於痛快些,這大半日她都乾渴著,沒敢喝半口茶水。

 夏志明也給自己倒了一杯,淺嘗輒止:“都說太平山的山泉水清冽可口,我看也一般,沒什麽特別的。”

 楊玉英的手一僵:“……”

 她這大半日,究竟再糾結什麽,堅持什麽,為什麽能慘成這般!

 夏志明:“嗯?”

 “沒事,說正事。”楊玉英沒好氣地道。

 夏志明歎氣:“我們這般忽悠費家的姑娘……”

 楊玉英眉目間也流露出一點無奈,眨了眨眼:“你還是勸勸自己,看開些,比如說,我們沒有說謊,不是嗎?”

 “我們特意選擇費月妮和袁雲嶽,不就是因為袁雲嶽是真的病入膏肓?要救他,也的確需要永吉陵裡的藥或者裡面陰土裡長的藥材做藥粉?反正那本《昌明醫書》裡就是這麽寫的。”

 雖然楊玉英不是沒有另外的法子,林見竹也有辦法,可誰規定,有辦法就一定要去救?

 現在她就是要用麻煩的方法,就是要費月妮助他們一臂之力,要下一趟永吉陵,要去做這件一步錯,萬劫不複的事。

 “如果費月妮和袁雲嶽不受誘惑,不肯去,那我就認命,自己想辦法,真刀真槍的拚個結果。”

 楊玉英的神色冷漠的甚至有些可怕。

 夏志明把手擱在楊玉英的膝蓋上:“好,哪怕是地獄,我們一起去。”

 他同林官從小一起長大,比親兄弟還要親,如果他不能竭盡全力地去拚一次,如果讓他眼睜睜看著林官死,那他從此之後也就不算活著。

 現在他什麽都不去想,不想會不會連累家裡,也不想能不能成功,他只是要搏一次。

 楊玉英伸手搓了搓臉,站起身朝外面招呼:“來來來,小子們,活動活動,看看你們誰建的房子更雅致,更漂亮。”

 周圍頓起噓聲一片。

 不過轉眼間就有無數已經準備好的木材從山邊小道上被運送過來,整個山坡變得喧鬧得很。

 楊玉英沒有轉頭,細細的聲音直直鑽入夏志明的耳朵裡:“我們這般赫赫揚揚,還直接用皇城司的探子做事,你就不擔心?”

 “越是光明正大,越不必擔憂。”

 夏志明聲音不高不低,並未刻意避諱,“如果真出事,我也有底牌,至少能讓無辜的人脫困。”

 楊玉英眉眼溫柔了些許:“那就好。”

 山腳下一夜之間起了一座莊園。

 阿悟接到村民送信,下山來尋她的主人,一下山就看到了依山傍水建起來的莊子。

 林木掩映間,大大小小十八座木屋拔地而起,每一座都結實闊朗且精美,屋前種蘭草,栽花木,鬱鬱蔥蔥的紫竹林蔓延,土地平平整整,還鋪墊上青石板和鵝卵石,挖出池塘,池塘裡漂浮著獨木舟。

 阿悟定定地看了半晌,揉了下眼睛,終於確定自己不是產生幻覺。

 她現在才真正明白,為什麽小姐說,用不著賣身契,她也能隨意改變自己的命運。

 她早知道那位小姐不是一般人,卻沒想到竟然不一般到這等地步。

 這要動用多少人手,多少財力,才能一夜該換天地?

 “小姐要在太平山安家?”

 阿悟輕聲問。

 楊玉英長歎一聲:“怎麽可能?我是有事才進京,現在趁著事情辦得差不多,才能躲個清閑,實際上我老巢在登州,那邊還有一攤子事不能脫手……這不我朋友要過來義診,還得給費無期那個混帳東西,和老板娘的丈夫治病,那就住三五個月再說。”

 阿悟愣了下。

 來來往往的侍女和小廝正輕巧地從馬車上向下卸東西。

 箱子一個接著一個,鍋碗瓢盆,精美擺件,綢緞絲帛,繡工精美的成衣,各色化妝品,金銀珠玉首飾。

 簡直是一草一紙都很不凡。

 尤其是書,阿悟看到搬書的人走過一波,又來一波,好像三間相連的竹屋都被打造成書房,書架貼著牆壁,高到房梁上去,如果全部都擺滿,估計能花用一般小富人家一輩子的銀錢。

 “我已經用不慣京城的紙,京城不知道哪一年開始,信箋上的香氣越來越濃鬱,我到不是不喜歡香,但是太濃就煩人了,還是登州的紙合我的心意。”

 所以那些乳白色的信箋都是從登州千裡迢迢送來?

 阿悟半晌說不出話,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在蓮蓮身後,去幫忙照應楊玉英的那些個書本。

 夏志明從屋中走出,笑道:“你便是要當個天不怕地不怕,不守規矩,驕縱任性的大小姐,也不必這般大手筆,知道征用如此多的探子,做這麽多事,咱們要寫多少報告才夠?”

 “反正是你寫。”

 楊玉英笑道,“別以為我這個大小姐好當,她既不能真的是個混蛋,也不能太守規矩,而且還要有本事有勢力,手段通天。她就是得要想一出是一出,就是把天都捅下來也不當回事。”

 “從現在起,我就可著勁地折騰,你們配合好。”

 楊玉英一轉身,挽起夏志明的手臂,大大方方走進書房:“這些話本都不新鮮,你把你們皇城司的密檔拿來給我看。”

 夏志明一臉無奈:“咳,別想,上一次借你看就讓人知道了,害我被罰了三個月的月俸。”

 “小氣。”

 楊玉英翻了個白眼,把阿悟叫到眼前,“阿悟,他叫夏志明,柳國公世子,目前在皇城司任職,我托他給你立個戶籍,雖然走正規程序也行,但是時間要拖延得多,找他還快。”

 夏志明略冷淡地一頷首,又把視線轉移到楊玉英的身上。

 阿悟更不敢看夏志明——國公爺家的世子,這樣的貴人,她哪裡敢抬頭?至於皇城司……他們與普通百姓比,到底知道的多一點,就這一點,便對其敬畏更增十倍。

 楊玉英大大方方在太平山腳下安營扎寨,一開始山上村民們對她還是三個好奇,三分疏離,三分戒備,畢竟她折騰費無期的手段,著實是狠辣無比,但也不過幾日工夫,很多人就變得挺喜歡這個長得好,身份尊貴,脾氣隨和,出手大方的大家小姐。

 這位小姐別的不提,出手是真大方。

 她喜歡吃山上一種紫黑色溜溜圓的小野果,這類野果其實遍地長,也就是小孩子們偶爾摘下來甜甜嘴,平日裡沒人理會,結果楊玉英拿金豆子,銀豆子跟小孩們換。

 這事還是費月妮她娘發現的。

 那天,費月妮她娘去茶肆給女兒送飯,剛走到半路上,就見她外甥小虎和小石頭,還有小外甥女阿紅三個在道邊玩遊戲,她眼尖,一眼就看見這三個小孩兒擺在地上當玩具的東西,金燦燦,銀燦燦,明顯是金子銀子。

 她當即嚇了一跳,連忙走過去看。

 仔細一看,果然是兩塊金子,一塊銀子,造型是精美的瓜子和葫蘆狀,還有個福字,個頭都很小,大概也就是指甲蓋那麽大。

 但是再小,那也是金子銀子。

 月妮她娘當即被嚇出一身冷汗,隻當這幾個小子闖下了大禍,連忙拎著孩子們直奔家裡,把事情一說,頓時把家裡所有人都驚了出來。

 一家子圍著這麽貴重的物件,抄起搓衣板把兩個小子一通猛捶,打了半天,外甥女小紅才哭著道:“不是我們偷的,是我們拿寶貝跟山下的玉英阿姨換的!”

 眾人面面相覷,沉著臉繼續追問。

 小紅才抽抽搭搭地從自己的藏寶之地,柴房外面小小的林子裡拿出一隻編織得略有些粗疏的小竹籃,籃子裡裝了好些個野果。

 “就是它,姨姨說,洗得乾淨,籃子好看,果子大,沒有刺的,就拿豆子來換,可以要金色的,也可以要銀色的。”

 小紅今年六歲,兩個哥哥比她大一歲,三個孩子從小到大都沒見過金銀,哪裡知道金子銀子是什麽?

 他們不過是喜歡亮晶晶的東西,半點也不覺得自己其實佔了大便宜。

 就那一小塊兒銀子,估計就能買下大半個山頭上所有的溜溜果,還綽綽有余。

 “山下那位大小姐,莫不是……有病?”

 好好一個人怎麽就能做出拿金銀換野果子的事?

 此事一傳出去,村民們頓時激動,一個個地成筐成筐地搶運了野果子,也想去換金銀。

 只是一到莊子前,就被全副武裝的護衛們攔住,冰冷無情的盔甲和刀劍,讓眾人腦子一下子清醒過來。

 月妮她娘見這幫人熱血上頭,就冷笑:“你們還想把貴人當冤大頭?人家就是冤大頭,那也得人家樂意才行,真當那樣的貴人稀罕什麽野果,不過看個新鮮, 人家吃的不是野果子,那叫情調。”

 眾人:不懂!

 雖然不懂,但大家觀察了幾日,就知道該怎麽做了。

 野果子不能一大筐亂七八糟地往人家家送,需要一隻編織好的竹籃,連竹籃帶一籃子野果,都得洗得乾乾淨淨,擺得漂漂亮亮,還得讓家裡年紀小,長相可愛,乾乾淨淨的小子姑娘提著送過去。

 而且,貴人不是每日都想吃這類東西,但凡人家想吃,才把小孩兒叫去換,不想吃,人家理也不理。

 可即便有這麽多規矩,這麽多講究,滿村子的人還個個都開始複習竹籃的編法,這竹籃還和平時用的不同,不需要那麽結實耐用,也不需要大,要的是精致,得有花樣。

 孩子們灰頭土臉滿山裡亂跑,那也不成,需得洗乾淨,指甲剪乾淨,頭髮梳理乾淨,衣服整整齊齊,長相沒法子選,可精神總得能做到。

 一時間,太平山上瘋跑瘋玩的小子們少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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