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陽光從窗玻璃斜射進來,正好照在剛剛從夢中驚醒的男人臉上。而他似乎沒有感覺到絲毫愜意,反倒是一副頹廢又缺少生氣的樣子——黑眼圈,眼窩深陷,唇邊青色的胡須也沒有修整過。
?“原來是夢啊!”袁強撓了撓自己不知道已經多久沒洗過的油膩膩的頭髮,在床上呆坐了一會兒,撥開被子準備起身……
半個小時後,袁強一臉茫然地坐在自家沙發上,“接下來應該做什麽呢?天天都是這樣頹廢的生活,簡直是鹹魚一樣的生活啊!”
隨後他自嘲道:“哦哦,不……”
?“嘭!”,的一聲,
伴隨著嘈雜的腳步聲打斷了袁強的思緒,幾名荷槍實彈的警察破門而入,大聲喝道:
“袁強,你被逮捕了!”
“我?”袁強一臉茫然……
2019年11月5日,09時15分。
通過鄭萌的指認和警方對周圍可疑人物的排查,一個嫌疑人浮出水面!
袁強,男,23歲,三流大學畢業生,暫時沒有工作,為人陰沉孤僻,偶爾附近居民會看到他畏畏縮縮地在小區裡蕩悠。當時你一注視他,他就會警惕地反瞪過來,好像誰欠他幾百萬一樣。
很快地,指紋也對上了,警方策劃了逮捕袁強的行動並成功將其逮捕。
通過資料看,袁強是萬千宅男中最不起眼的那一個。非要形容的話,就是邋遢懶散,沉迷漫畫,沉默寡言之類的。哦,他還長期沉迷酒精。
出於對案件的重視,彪哥帶著王剛親自負責審問袁強,王凡負責做筆錄。
王凡收起手裡的資料,又想起袁強被抓的時的那一幕,
“衣物垃圾雜亂的小屋子裡連下腳都沒地方放,而那位滿臉胡茬、目光迷離的嫌疑人正呆呆的坐在沙發上,連鞋都穿好了……
不知道是因為要出門?
還是已經預料到終會有這麽一幕。
不過,讓人哭笑不得的是,他穿著那一黃一綠的襪子不像是要出門的架勢,這麽大個人了,連襪子都能穿錯。
咳咳,想遠了……”王凡急忙將自己的思緒拉回審訊現場,認真的做著筆錄。
“不過,從已知的信息來看,袁強肯定就是凶手,就算他抵賴都沒用,應該不會遇到太大問題。”
??……
果然不出王凡所料。
“袁強,我們在凶案現場發現了這把菜刀,上面有你的指紋,怎麽解釋。”彪哥厲聲質問到,證據已經擺在眼前,袁強解釋也沒有用。
袁強揉了揉還沒完全清醒的腦袋,努力回憶道:“11月4日,我殺了人。就是玫瑰園b棟1004的住戶,我是隨機的,剛好這戶人家門沒關好,我就潛進去了。”
“1004房間死者的死亡時間是下午15時至17時,光天化日之下,你就這麽明目張膽?”王剛很是氣憤,袁強的囂張程度簡直令人發指。
“哦,”袁強又想了想,“忘了說,我之前喝了酒,酒壯人膽嘛,所以完全沒有顧忌,手腳也是前所未有的靈活。出乎意料的,一切都進行得很順利,處理完現場我就離開了。”
“那你還記得你什麽時候離開的嗎。”彪哥,繼續發問。
“唔,我記得清清楚楚,他們家電子表上顯示的是2019年11月4日16:43呢。”袁強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沒有絲毫慌亂,反而顯得有些興奮,像是在炫耀。
“袁強,你既然喝了酒,怎麽確定你是11月4日犯的1004案?”彪哥再次確認到,一般酒後的激情犯罪,凶手都是很慌亂的,很多細節根本記不住。
“我確定,雖然酒喝多了,但是作案後我特別亢奮,記得挺清楚的。”袁強卻對自己作案的細節記得清清楚楚,交待的是有條有據。
“那可是兩條鮮活的的生命,殺個魚、宰個雞還得眨一下眼吧,你就一點都不怕?”王剛拍案而起,他實在是對袁強的獸行無法忍受,吼道。
“嘿嘿,回去後確實還有點後怕,我甚至還能想起那個黃衣女人痛苦而猙獰的表情。不過躺下睡覺的時候就完全沒感覺了,因為我完全陷入了另一種回憶。”袁強努力思索著,有些癲狂……
“回憶,什麽回憶?”彪哥疑惑的問道。
“從小到大,誰在乎過我?沒爹媽怪我咯?都用有色眼鏡看我,暗地裡嘲諷我,我忍得夠多了。雖然我沒辦法對那些高高在上的人們做些什麽,可是我身邊的人誰內心不是鄙夷我這種人的?
就算表面上裝得再好,我也不相信他們!所以我還是殺了他們吧,我承認我無能,柿子挑軟的捏,只能把氣撒在弱者身上……”袁強自言自語,說的心安理得,理所應當,仿佛殺人在他心中只是一件無關緊要的小事。
“禽獸!”王凡握筆的手已經攥的發紫,之前遇到的案子都有因果,但袁強犯案卻是毫無目的性的。
宅男的世界他不懂,現在想想真是好恐怖,令人後怕。
“那麽前天的另外一起案子呢?”彪哥想一口氣將這起連環殺人案都解決了, 繼續問到。
“什麽另外一起案子?!警察叔叔,不,警察同志,你們可別把什麽都往我身上推啊,我就殺了一對夫妻,其他的什麽都沒有做!”然而事與願違,袁強極力辯解,拒不承認將b棟1104房易行一家殘忍殺害的事實。
“現有的線索表明,這兩起案件不出意外的話是連環案,同樣的受害對象,同樣的殺人分屍手法,甚至凶器都是同一樣,菜刀上還留有你的指紋!”面對袁強的無賴般的狡辯,彪哥列舉出了數條證據。
……
“可是你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我有十分確鑿的不在場證明啊!”袁強笑了,笑道很自信,但在王凡看來,他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瘋子。
“前天對吧,11月3號?沒記錯的話,我是在市郊圖書館看漫畫。你們去查吧,那個圖書館是需要刷身份證才能進出的,而且也有監控攝像呢。”袁強說的有理有據,也很自信,完全不像在說謊。
……
接下來,無論怎麽審問,袁強都隻承認做過一起案子,對另一起據不交待。
這讓在審訊的彪哥、王凡他們真是喜憂參半——
喜的是,為了防止袁強說謊加大破案難度和白費功夫,他們在審問袁強的時候全程啟用了測謊儀,所以可以確定袁強所說的話都是真的;
憂的是,如果袁強隻做了一起案,那麽另外一起案件又是怎麽一回事呢?他真的不是凶手的話,那麽真正的凶手豈不是還在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