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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體》第401節 關於著裝的學問
他正在變得越來越厲害,越來越強大。

 劉天明覺得這有些滑稽,也不太容易解釋。

 這座城市正在走向毀滅,文明的秩序已經崩潰。

 不,不僅僅是這一處,整個世界都是如此。當末日降臨,並且正在延續的時候,美好的事物蕩然無存,邪惡與暴力才是統治一切的基礎。劉天明以前並不理解這些話。可是現在,他清清楚楚的看到了,也完全明白正在面對的現實。

 他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麽。

 他曾經嘗試著想要拯救,想要改變。

 個人力量在龐大社會面前就是一隻螻蟻。慘痛的經歷和教訓,直到現在還在劉天明腦海深處歷歷閃現。

 走下去或許是對的。

 不,不是或許,而是肯定!

 只有強大才是改變一切的基礎。

 如果那個時候我足夠強大,是市長、省長、部長,就可以動用更多資源和人力應對病毒爆。就算無法扭轉大局,至少不會死那麽多人,甚至可以在城市裡保有一片被軍隊和警察嚴密守護的安全區域。

 哈哈哈哈!真他嗎的滑稽。

 我們每天都在嘲笑高高在上的官員,嘲笑他們的不作為和,嘲笑他們目光短淺體胖如豬,可是真正到了危險降臨的時候,幾乎每個人腦子都會不由自主的想到————那些當官的在做什麽?

 天空中的雲層正在變厚,這是即將下雨的征兆。

 感受著正在變冷的風,劉天明歎息著轉過身,把視線對準了車頭方向。

 他已經做出了選擇。

 他沒有吃掉身邊的罐頭,沒有殺死鄭小月並且挖出她的大腦,也沒有轉向。

 宋嘉豪給我安排了兩條路。

 可是,他究竟是怎麽做到的?

 他到底知道些什麽?

 他到底死了沒有?

 ……

 西昌。

 堅硬的鋼管破空襲來,帶著凶狠無比的威勢,穿透了凶屍左眼,帶著慣性和力量,把它倒退著按在牆上,直至磨尖的鋼管頂端穿透腦顱,被後腦位置的骨頭擋住。

 用力鑽了幾下,看到面目猙獰的凶屍不再掙扎,徹底失去了動靜,鋼管才慢慢開始回縮,帶著白色腦漿與紅色血液,銳利的尖端出現在空氣中。

 血肉骷髏長長呼了口氣,單手握住鋼管,小跑著上了二樓。

 這裡是一家百貨商場。貨物分布遵循著基本的格局,化妝品、金銀飾和鞋子都在一樓,二樓全是女裝。

 大腦思維的恢復很是令人尷尬。直到昨天下午,把背包裡最後一塊肉,也就是先前那名死者小腿拿出來啃食的時候,血肉骷髏才忽然現:自己需要一套新的衣服。

 大碼的女式襯衫穿在身上很得體,配上一條從臀部開始逐漸收緊的鉛筆褲,整個人看上去顯得幹練。尤其是從背後望去,如果忽略掉那顆沒有頭,被暗紅色皮膚裹住,表面布滿一道道凹痕的腦袋,你會覺得身材窈窕,個子很高的漂亮妞。

 血肉骷髏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麽會選擇女裝。

 好吧!“他”已經不適合了……她完全是下意識的做出了這個選擇。盡管商場裡沒有人,沒有滿面微笑的導購小姐,可是商場平面圖在一樓大廳裡就能看見。血肉骷髏認識上面的字,清清楚楚看到“二樓女裝”,還有“四樓男裝”的黑體字樣。

 她有種說不出的感覺————我好像是個女人。

 商場裡到處都是塑料模特。它們看上去比真人還像人類。標準的身材是最好的衣服架子,僵硬的動作符合展示美學基本原則。男性模特有著無比誇張的寬闊肩膀,卻完美展示出西服與夾克的正確穿戴方式。還有那些女性模特,全都都是倒三角體型。天知道世界上究竟有多少爹媽能夠生出如此完美的後代。它們是造成顧客視覺差異的罪魁禍,也是無數衣服在商場裡穿著好看,買回家去看著就像垃圾的真正原因。

 從內衣櫃台走過的時候,血肉骷髏看見了“黛安芬”的牌子,以及掛在貨架頂端,用漂亮美工體寫成的“大減價”幾個字。

 更詭異的是,那個叫做“馬雲”的男人大幅照片居然就貼在旁邊。他翹著大拇指,那顆仿佛是被地球重力從上面狠狠壓扁的腦袋正在微笑。走到近處,才看見那是廠家的直銷廣告。上面有網站購物地址,還有“當天貨”的醒目大字。

 血肉骷髏脫掉襯衫,選了一件胸罩。

 腦子裡混亂的念頭越來越多,究竟哪些是正確的,連她自己也難以判斷。

 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我是女人。

 還有一個非常清楚的思維————我姓宋。

 不是每個女人生下來就會穿胸罩。血肉骷髏也不例外。

 櫃台旁邊豎著幾個內衣模特,沒有腦袋,也沒有胳膊腿腳,就像是被凶屍啃食以後拋棄的身體殘骸。它們的太大了,可怕的尺度過這個世界上大多數女人。血肉骷髏看著穿在塑料模特身上的胸罩,又對著手裡剛拿到的衣服研究了很久,終於弄懂了使用方法。

 這玩意兒大概是女人的標準配置。

 她在內衣櫃台進進出出,搜索了好幾件換洗用品,這才蹣跚著腳步,離開了二樓。

 我還需要一雙鞋。

 可是她不知道該穿什麽樣的鞋。

 在停止運轉的電梯旁邊,還有一副很大的宣傳廣告。上面有一個滿面微笑,正在做出奔跑動作,渾身上下釋放出運動氣息的年輕少女。就在那片區域,血肉骷髏看到了“安踏”、“耐克”之類的牌子。

 她依稀記得“耐克”這個商標。可是眼前看到的“耐克”好像與記憶中有所不同。仔細端詳了好幾分鍾,血肉骷髏才終於現:英文標示上好像多了兩個小寫的字母“i”,商標也有些變化,具體是什麽地方出了問題,血肉骷髏也說不上來,隻覺得好像與記憶中的商標多了些線條,顯得凌亂,而且複雜。

 估計是冒牌的假貨吧!

 在茫然陌生的時候,很多人往往會把周圍的參照物當做選擇標準。血肉骷髏看了一眼廣告畫上的運動少女,轉過身,朝著反方向的鞋櫃貨架走去。

 那裡也有一張巨幅廣告畫。上面是一個身穿辦公室製服的美貌女郎。繡著蕾絲花邊的白襯衫,剛及膝的黑色西裝短裙,腳上踩著黑色高跟鞋,旁邊還有醒目的“百麗”兩個字。

 對比自己身上的衣服,血肉骷髏覺得這張畫上女人所傳的鞋子,才是自己需要的物件。

 毫無預兆,旁邊垃圾桶和衣服堆起來的角落裡,突然躥出一頭凶屍。它應該是一直潛伏在那裡,耐心等候著獵物主動送上門。距離太近了,血肉骷髏根本來不及掄起鋼管。驚怒之下,她隨手抓起旁邊貨架上距離最近的一隻高跟鞋,朝著迎面撲來的凶屍腦門狠狠砸去。

 那是一雙跟部過十厘米的紅色鞋子。金屬鞋跟非常堅硬,為了襯托出女性足踝的特殊美感,跟底與地面接觸的圓形部分只有一厘米直徑。這相當於一枚大號的鈍頭釘子,血肉骷髏的力氣很大,反方向撞擊的力量成倍增加,普普通通的鞋子頓時變成了凶器,跟底順著凶屍鼻梁滑過,直接鑽進了眼窩。

 血肉骷髏對這種情況有著豐富經驗。她只是不明白,為什麽凶屍曾經對自己毫無興趣?為什麽現在又把自己當做捕獵對象?面臨生死的時候這些不再重要。她咆哮著,就像被鬣狗侵犯了威嚴的母獅,雙手握住高跟鞋,以令人恐懼的力量推著凶屍向後撞去,將其壓倒,死命地碾著。

 大腦是凶屍的要害。它的雙腳在地上來回亂蹬,幾秒鍾後不再掙扎。

 血肉骷髏轉身站起,穿著胸罩的胸口在上下起伏,被紅色皮膚裹住的臉上全是怒火和殺意。

 還是有很多事情弄不明白。

 凶屍為什麽不能吃?

 這是來自大腦的直接命令,血肉骷髏無法違抗。她就是這麽理解:凶屍不是食物。

 不過,還是要感謝這頭該死的怪物。

 是它幫助我做出了選擇。

 高跟鞋……嗯!就是它了。

 這與我身上的衣服很配,而且還是不錯的武器。

 選了一雙對應尺碼的紅色鞋子穿上,剛一站起,血肉骷髏就感覺身體失去平衡,整個重心向前傾斜,甚至來不及抓住旁邊的貨架,就朝著地面一頭栽去。

 額頭被撞得生疼,血肉骷髏覺得腳趾幾乎被扭斷了。她很是艱難的從地上爬起來,在旁邊試穿鞋子的軟凳上坐下,用惡狠狠且充滿疑惑的目光盯著那雙鞋,腦子裡充滿了疑問。

 它好像很漂亮。

 是的,大腦裡有“漂亮”的概念。

 血肉骷髏仍然固執的認為:這雙鞋子最適合我。

 一個多小時過去了,當血肉骷髏終於穿上紅色高跟鞋,從商場裡走出去的時候,天色已近黃昏。

 看著天邊燦爛的雲霞,血肉骷髏忽然產生了新的念頭。

 我終於想起了我的名字。

 一個久違的名字,一個在大腦深處就像是封存了一個世紀的名字。

 我姓宋,叫做宋彩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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