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的袁買,正在敏感期。察覺呂布的目光,便似受驚了一般。
“你看我幹什麽,又不是我乾的。”
看著袁買慌張的模樣,呂布心中便滿是鄙夷,現在知道害怕了,你早幹什麽去了?
“我又沒說是你。”
呂布雙手一攤,接著話鋒一轉,臉上浮現狐疑:“可你現在這般模樣,我反倒覺得是你了。”
“你胡說,不是我。”袁買驚慌失措,看向了皇甫嵩,在極力的辯解,“皇甫將軍,真不是我。這是有人陷害,一定是他做的。”
說話的時候,便指向呂布。
這孩子是不是傻?
呂布眼神古怪,語中帶著調侃:“你的意思是想說,我自己設伏自己,還差點把自己弄死?”
此時,周圍的眾將領,各種表情呈現,注視袁買的目光,都帶著一種悲憐。
“還說不是你,直到現在了,還在往呂布身上推。”
皇甫嵩怒不可遏,猛地拍了下桌案:“難道你袁買的筆跡,本將軍能認錯不成?”
“袁校尉早有劣行,難怪你會把責任,推倒我甄氏頭上。”正在旁聽的甄寧,不陰不陽的嘲諷。
“本將軍不會偏袒誰,會給你辯解的機會。”皇甫嵩翻開文案,在上面掃了一眼,“根據行軍記錄顯示,呂布往邯鄲縣時,你應該往梁期縣。”
聽到皇甫嵩的話,朱靈就變了臉色。當初前往梁期,是他率軍前往,袁買因為受傷,所以並未跟隨。
難道就是在這時,他去暗害呂布了?
“朱將軍。”皇甫嵩的目光,朝著朱靈看去,“袁買當時,可在軍中?”
“這”
朱靈啞然,眼角余光,瞟向袁買。
“如實說來。”皇甫嵩語聲微凝,有著一股凜冽的煞氣。
“諾”
朱靈咬牙,苦澀說道:“公子他因傷”
“在不在!”
“不在。”
皇甫嵩又問道:“袁買,你當時在哪?”
“我在鄴縣養傷。”
“那又幾時北上,可有人能證明?”
袁買眼珠亂轉,隨便說個日期,也沒人能反駁。
正準備說話時,卻聽一人說道:“不才可以證明。”
眾人轉頭看去,卻是一名書生。
“你是何人?”皇甫嵩問道。
“不才,田豐。”
“哦?田豐?”
皇甫嵩聞言,便露出笑容:“倒是聽說過你,在本地頗有名望。”
“不敢。”
說著,田豐轉眸,看向朱靈:“朱將軍,且問,你們在鄴縣時,袁公子是何傷?”
“腹部,刀傷。”
田豐聞言,看向袁買:“這位袁公子,曾到過寒舍。在那時的他,有兩處重傷,一處是腹部,一處在腿上。
那也就是說,袁公子的腿,是離開鄴縣,才意外受傷。可到我那裡時,斷骨已經接續,明顯經過治療,已經快要好了。”
頓了頓,看著眾人,田豐又道:“你的腿,在何處折斷?”
“在,在曲梁”
“不,你在說謊。”
田豐當即否定:“若是在曲梁,那在此之前,你的腿並未受傷,理應追上朱將軍,可是你並未追上。你受傷的時間,還要再往前推。”
“按你當時傷好的程度,及你們的腳程來計算,你的腿受傷的時候,在邯鄲與梁期之間。”
說到這,田豐意味深長:“那時候,朱將軍在梁期攻擊黃巾軍,而呂校尉則在邯鄲遭遇伏擊,在下分析的對還是不對?”
“不對,根本就是在胡說八道,你是和呂布一起來的,當然
會替他汙蔑於我。”
袁買更感驚恐,惡狠狠的說道:“呂布給了你什麽好處,竟讓你幫著他做偽證?”
看到袁買的樣子,眾人便已經明白。即便分析的有差錯,但真相卻已經明朗。
“仍不知悔改。”
皇甫嵩歎息,對左右吩咐:“將人帶上來。”
隨著吩咐下達,便有兩名將士,拖著一個人,來到了大堂。
此人一身襤褸,明顯受過酷刑。
在看到他面容時,袁買正感到震驚:“你,你不是死了麽?”
當初去聯絡黃巾軍的,正是眼前的這位家將。等他回來以後,在一次戰鬥中,忽然就失蹤了。
本以為他已經陣亡,可卻出現在了這裡。
陰謀,一定是陰謀。
那些密函,還有家將,以及田豐,怎麽可能會這般湊巧,都在這個時間點出現?
豁然,袁買的目光,看向了呂布。
沒錯,一定就是他,是他在報復。
呂布,你終於出手了嗎?
“沒想到,你竟有如此心機!”
袁買緊咬牙關,心中憤恨至極。
原來呂布並非是畏懼袁氏而不敢報復,而是在暗中布局以求將自己一擊而中。
好隱忍,好心機,好手段!
“小公子,屬下對不住你。”
隨著這句話出口,袁買就已經明白。即便在如何否認,也難以掩蓋事實。
“你可還有話說?”
皇甫嵩的目光,已充滿了失望。袁買出身汝陽袁氏,本會有著大好前途,可惜卻在自掘墳墓,將一切都給葬送了。
“那麽,接下來,便是營中走水,燒毀軍需物資。”皇甫嵩冷聲問道:“對此,袁買可有解釋?”
“沒有。”
此時的袁買,已徹底絕望。既然呂布已經出手,就絕不會留有生機。
汝陽袁氏?
遠水解不了近渴,想救他也來不及。
而唯一有可能的,為他說情的甄氏,也被他給得罪了。
“對敵兵敗,墮我軍威,你可有話說?”
“沒有。”
話音一落,朱靈忍不住說道:“皇甫將軍,走水事件,疑點頗多,還請明察。”
“可有證據?”皇甫嵩問道。
“證據這”
朱靈啞口無言,不是沒有查過,可是在廢墟中,根本沒有證據。
“那就是沒有了。”
皇甫嵩起身,看向了袁買:“呈堂供詞,若無異議,便可畫押。”
“袁公子”
看著那張供詞,朱靈張了張嘴,卻又無能為力。以他的能力,救不了袁買。
等袁買畫押後,皇甫嵩才說道:“現公布袁買如下罪狀。其一,勾連黃巾,伏殺將官,罪當誅。其二,失察走水,焚毀軍需,罪當誅。其三,指揮不當,損兵折將,罪當誅。其四,戰敗推責,墮我軍威,罪當誅。其五,擾民地方,欺辱官員,罪當誅。”
“以上罪狀,可有異議?”
皇甫嵩說完,注視著袁買,嚴肅的說道:“若無疑問,五罪並罰,當斬不赦!”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