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聽說嬴泗沒有經歷任何的刁難,直接學會采藥的技能,學霸君方大同表示無語......
而嬴泗卻發現方大同是一個幸運的小子,這家夥居然是人族法師,要知道人族可是智力天賦,可以說法系職業法術攻擊力數值的大小完全是由智力數值決定了。
如果覺醒的種族是人族,職業選擇法師和牧師是最佳的,牧師只是輔助職業和法師這類天生強攻職業是無法相提並論的。
可是,方大同這個人族法師也面臨一個巨大的問題。
“你的意思也就是說,目前的我就等於是一個三等殘廢?”
“還要仰仗在你這位亡靈族牧師混點經驗升級?”
方大同驚訝地大聲說道,眼珠子差點掉出來。
這一刻學霸君的學霸氣息得到徹底的體現,也不知是不是找到了人生的目標,淡化了家庭悲劇的黑影。
在以前,方大同作為班級的優等生可是很有自信的,這幾天的一些不正常只是仇恨所致而已。
“這個,好像是這樣的。”
嬴泗尷尬地摸摸鼻子說,任憑一個壞學生告訴他的三好同學,你以後必須要跟我混了,那作為三好學生的同學絕對是崩潰的。
可他也不能直接告訴方大同,‘我是重生過來的,知曉這個世界未來三十年的大小事件,知道所有副本通關攻略,你跟我混其實並不丟人’吧?
那樣說不定方大同立即會掉頭回學校。
方大同也有些無語,“可你不也是牧師職業麽?好像牧師職業的攻擊比我法師還更不如吧?”
說起亡靈族牧師職業,嬴泗可就有點急了,這是他永遠的痛啊,好不好?要是覺醒的主戰鬥職業,前世他很容易就成為天仙了,何至於被一根香蕉砸死?
香蕉個巴辣的!
雖說是重生了,可真要是有選擇的余地,他怎麽可能選擇亡靈牧師這種職業?
人族法師、亡靈族戰士、精靈族弓箭手這類的多好,實在不行獸族戰士也行,亡靈族戰士是高物理攻擊的典范,獸族戰士全體質加點,可謂是打不是的勞模。
可沒選擇的余地,嬴泗也無語,“常言道讀書人竊書,怎麽能算是竊書呢?這叫拿好不好?”
“而我們亡靈族牧師怎麽能叫做牧師呢?這叫雙攻擊職業好不好?”
“一般的職業都只有一種攻擊力,例如說法師只能是法術攻擊啊,獸族只能是物理攻擊啊,亡靈牧師就不一樣了,既有法術攻擊也有物理攻擊......”
嬴泗解釋了半天,可方大同還是無情地打擊了他,“可不還是牧師麽?”
“噢,這個亡靈族牧師可真不是一般的牧師,是獨一份兒的......”嬴泗還想辯解些什麽,方大同已經輕飄飄地出了城鎮的大門。
“哎,我去,你別走那麽快,當心會沒命的,雖說我是個牧師,可我也沒有學復活術啊!”
常言道,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方大同再一次輕飄飄隻丟了句話給他,“那你走快點。”
“夠是的!”
嬴泗慌忙跟上,能找到方大同這樣的隊友,算是他撿到寶貝了,這可是人族法師唉,要知道種族決定升級的加點,而職業也不是可以選擇的。
覺醒後的人類,地精族就十有八九,精神加點能有什麽用?沒有攻擊只有防禦,能起的作用幾乎為零,或許用恐怖數量的資源和裝備能打造一些高級地精族職業。
但在網遊世界建立的初期,戰力強悍的主戰力職業都沒有什麽資源可用,誰會花費大量的資源打造地精這個幾乎無用的種族?只能整個種族被人類所放棄。
而覺醒其他四個種族的人中,種族和職業契合的又是少之又少,例如就像方大同這樣的,覺醒人族是智力加點,職業是與之無比契合的法師,特別是現在這種網遊世界建立的初期,即使沒有裝備,攻擊也是恐怖的。
網遊世界什麽最重要?
當然是人才啊!
什麽是人才?
當然是方大同這樣,種族和職業無比契合的啊!
這就是人才啊!
特別是人族法師這種職業,天生強大的法術攻擊力,不需要多少操作,強大的火力、強大的遠程打擊能力,簡直就是為副本準備的超級火炮!
這樣的人才,嬴泗可不願意他就這麽死了,而這小子也不知城外的危機,嬴泗還沒有來得及告訴他......
還沒等嬴泗追上,就已經看到方大同黑著臉邁開大腿跑地飛快......
在他的身後。
三隻野狗撒歡子追上, 0級人類的屬性可比不上1級的野狗,時不時能看到—3、—3、—3的紅色數值從方大同的頭頂冒出來。
黑臉雷公發現嬴泗居然看呆了,咬著牙縫兒悶聲吼道:“嬴泗,還不快點打怪,你想要我死嗎?”
“哦,哦!”
某人才想起,0級的法系人族職業只有50點生命值,少得可憐的生命值還真不夠野狗撓幾下子的。
而更不夠野狗撓幾下子的,就是三隻野狗......
嬴泗飛快地衝了上來,‘刷’木劍自動從包裹裡裝備到手中,沒有技能,一個常規的刺殺動作,因為擁有前世無數次戰鬥的尖銳眼光,嬴泗出劍的角度極佳。
幾乎在一個直線上,分別‘觸’到了三隻野狗的身體。
顯然,嬴泗並沒有選擇先殺掉一隻野狗,而是選擇一次性拉走所有野狗的仇恨。
1級野狗是屬於皮厚血多的物理職業,超過50點的生命值,以嬴泗1級10—10的物理攻擊,最少要砍出5次木劍才能乾掉一隻。
而揮出5次木劍......
這段時間,余下的2隻野狗足夠撕碎已經是半殘血的方大同了。
看來方大同只是路過引起了野狗的追殺,嬴泗的一木劍很成功就拉走了3隻野狗的仇恨。
野狗們飛快地把嬴泗圍了個圈兒,走三才陣位。
呦西,還挺有文化的。
不過滿血的野狗,只需要5劍而已,嬴泗先選中一隻野狗,暗暗做好標記,一個快步直衝,木劍狠狠斬在那隻野狗的額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