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嬴泗會和方大同一起出城打怪。
哦。
嬴泗有些不太願意這樣說,這是兩個人一起出城打怪嗎?這分明是我一個人在打怪好不?
這樣的日子過了進半個月。
大清早,嬴泗爬起來穿了校服就向校外跑,網遊世界的裝備是可以隱形的,如果選擇隱藏外形,就會只有屬性的加成,而不會顯示出裝備的樣式來。
嬴泗可是低調的,他當然不會讓人知道他已經是3級的高手,自然選擇了裝備隱藏的模式。
可這樣不就是裸奔了麽?為了看起來不像是裸奔,嬴泗在外面套了校服。
【契約者:嬴泗】
種族:亡靈族
職業:見習牧師
等級:3
生命值:130/130
真氣值:90/90
元氣值:0/100
物理攻擊:25—27
法術攻擊:3—3
物理防禦:9
法術防禦:1
智力:7
精神:9
力量:28
體質:13
敏捷:7
攻擊間隔:1
生命值隻漲了可憐的30點,升了2級的屬性全部自動分配成力量,因為3級了,裝備了新武器,【黑曜石重劍】的加成,所以攻擊達到了恐怖的25—27。
至於技能嘛?
那簡直就是嬴泗的心中的痛啊,作為一個重生的天仙,小時候混跡了幾年唯玉鄉這塊地圖,不說知曉每一棵草每一棵樹,絕大部分會掉落技能書的怪物還是知道的。
只要是現等級能刷的,嬴泗和方大同不分晝夜已經刷過不知多少遍了,可就是不出嬴泗能學的技能。
網遊世界的掉落也真夠坑的。
半月的時間,只是經驗都使得嬴泗升到了3級,自然還有方大同也是3級的高手,嬴泗打怪的一半經驗全都分給了那小子。
現在,那小子一臉嘚瑟地在嬴泗面前晃蕩,嬴泗當然知道他嘚瑟什麽,昨天打小怪的時候,天帝不長眼,居然掉出本【火球術】技能書來!
有技能可用,法師的春天來了!
即使就此不提,這小子的包裹裡肯定堆滿了糧食,網遊世界自然不是原來的世界,雖說新手的包裹只有二十格,可架不住生產材料這類道具可以疊加的啊。
一個格子能疊加99包糧食,這個一包相當於一袋25公斤的大米,拿出包裹之後網遊世界還附贈一個包裝袋。
農林918,你值得擁有。
對了,這小子身上還有一把3級的青銅法劍,可惜半個月過去了,除了那次殺黑蜘蛛BOSS,就再也沒出過裝備,網遊世界裝備的爆率可見一斑了。
即使只有一把法劍裝備,方大同施放的火球傷害能不能不爆表?這樣或許我們還能做朋友。
方大同現在的樣子,朋友是真不好做了。
在野外采集的糧食能拿到鎮子上賣錢,有等級、有武器、有技能,怎麽看也是一個年輕有為的頂級初中生,高富強的代表。
嬴泗這種只有等級,包裹裡只有十幾組草藥,但唯玉鄉這種地方誰會收夠草藥啊?
沒有技能的渣渣,自然是沒有女孩子看上的。
“嗨,美女早上好啊。”在出學校的路上,方大同笑的都合不攏嘴,見了女孩子都會打招呼。
半個月過去了,唯玉鄉和半月之前並沒有多大變化,大家還是一脈秉承學習最重要的論斷。
學校恢復了上課,老師恢復了講課,學生自然就恢復了寫作業,就好像半月之前發生的事,從沒有發生過一樣。
鎮子上糧食的供應也充足,這使得同宿舍的另外三人對嬴泗很有怨念,當初可是稍稍心動聽了嬴泗一句,家裡除了人就只有糧食了!
這樣多的糧食,可是要多少年才能吃完喲?
如果說有些不同的話,那就是人們依舊不能出鎮子門,還有就是方大同家開了個糧店,因為糧食質優量足,經過半個月的發展,成功晉級成為鎮子上有名氣的土豪世家。
除此之外,電視照看、電腦照玩,好像和之前沒有什麽兩樣的。
在這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社會,當然,見學霸如此主動,風流倜儻,很多女生還是非常給面子的。
“真的麽,真的麽?我也是美女?”
“哇哦,我簡直是太高興了。”
嬴泗看那妹子標準的瓜子臉,腿也不短,雖說地精族的淡綠色皮膚漸漸明朗,但也不失為一個美女。
撇撇嘴,這樣的妹子怕是早被一群春天裡的小男生捧上天了,居然還TM的裝純情!
典型的小裱砸!
嬴泗恨不得呸方大同一臉。
嘚瑟你妹!
然後把昨晚射在衛生紙上的東西摔他臉上。
方大同和嬴泗日夜相處了半個月,還能不知道嬴泗在想什麽?嬴泗的蔫壞他可抵擋不住,慌忙說道:“一頓酸菜魚。”
自從嬴泗和馬琳怡的關系確立之後,嬴泗已經不好意思回老村長家混吃混喝了。
你小子把人家的好白菜拱了不說,還裝作若無其事吃喝拉撒都是人家的,這樣也囂張了吧?
不過以嬴泗的品質絕對是能乾出這種事的,不過嬴泗卻沒有這樣過,雖然能做出來,可也不能做啊?
吃人家喝人家的,還泡了人家的女兒,這不就是上門女婿嗎?
男人坐不改名行不改姓,人可以無恥點,但不可背祖棄宗哦,雖然贏家的老祖宗早丟棄了他,就連姓名都是老村長,從掛在他脖子上的玉佩刻字得知的,但男人的尊嚴還是要的。
不過好歹方大同不是過河拆橋的人,嬴泗已經在方家混了半個月的夥食了,方母是慈祥的人,自從方大同父親去世之後就覺得家裡孤兒寡母的太冷清,多一個嬴泗還巴不得呢!
酸菜魚算是方母的拿手好菜,嬴泗那是一個特愛呀,只是嬴泗臉皮再厚,也不會為難方母,即使方母給了他母愛的感覺。
可好兒子應該不麻煩母親大人的是不?
當然,如果這種黑鍋有人背,嬴泗是不介意多吃幾頓酸菜魚的,那魚是胖子李治下河撈的(胖子李治因為嬴泗喜歡吃魚,逼迫胖子學了副職業屠夫,嬴泗為此付出的代價僅僅是帶他升到了1級),是方大同‘想吃’,然後方母為‘親’兒子做的。
嬴泗是順帶吃點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