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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師傅是孫悟空》第一千六百三十五章 學校
  “大概是吧。”蕭飛也不和她爭辯。

  “你既然和同學們走散了,現在應該還沒有吃飯吧,不如留下來和我們一起吃午飯吧。”馬文璐熱情的說道。

  “好啊。”蕭飛愉快的答應了。

  再次跟著馬文璐走進了學校裡面,孩子們已經散開,在簡陋的操場上玩耍。破舊的學校,有一個大房間是教室。另外兩個房間,一個是她的廚房,一個是她的臥室,兼辦公室。看來她應該是吃住都在這裡,條件非常的簡陋。

  廚房裡的廚具都是農村人用的那種,很古老,但很乾淨。一口大鍋,下面是爐灶,燒的也是柴火。一個桶裡面放了很多米,旁邊還擺滿了不少飯盆。孩子們中午都沒有回家,留下來和她一起吃飯,而馬文璐還要兼職保姆。

  見到老師進入廚房,幾個孩子,便跟著一起進來。看來他們是分好組的,每天都有一個組協助老師做飯。

  馬文璐和幾個年齡較大的女生負責生火,沒多久就升起了火。她們生火非常熟練,不像蕭飛上次在孤島上,趙婉茹和幾個人鑽木取火弄了大半天。當然,她們這裡是有火柴的。而蕭飛也不閑著,和幾個男生一起淘米摘菜,然後把洗乾淨的米倒進鍋裡。

  “你是個城裡的孩子,摘菜做飯居然這麽熟練?”看了蕭飛的手法,馬文璐不禁問道。

  “我的外婆是鄉下人,以前去鄉下學過。”蕭飛說道。

  “原來如此。”馬文璐說道。

  “看樣子你也應該是城裡人吧,怎麽想到到鄉下來教書了?”蕭飛岔開了話題,試探性的問道。她不但是城裡人,還是馬騰雲的女兒,當然蕭飛也不會拆穿她的身份,“這鄉下的生活很辛苦吧,你覺得習慣嗎?”

  “辛苦是辛苦了點,但我覺得很新鮮有趣。”馬文璐笑著說道,“城裡用的是電磁爐,煤氣灶,而這裡用的是土灶,燒的是柴。很符合原始社會的刀耕火種的習慣。生火做飯給我的感覺就像是,我們是在郊遊搞野炊一樣。”

  “嗯,嗯。”蕭飛點了點頭,深有同感,“城裡的孩子,也只有去郊遊的時候,才有機會這麽生火做飯。”

  “而且,這種方式做出來的飯,比城裡電器做出來的飯好吃多了。”馬文璐說道,“我們用的食材也都是純天然的,大米,蔬菜,沒有任何一樣受過汙染。而城裡人想買到天然的食材,幾乎是不可能的。說到這裡,我都有點可憐那些城裡人了,他們根本沒機會吃到這些好東西。又健康又管飽。”

  “是啊。城裡人吃的蔬菜,幾乎都是大棚種植的,吃的肉都是飼料養殖的雞鴨,或者一些轉基因水果,全部都不是健康飲食。”蕭飛說道,“即使他們特意到鄉下去買,也買不到真品。因為農民伯伯,也會把好的東西留著自己吃。”

  “看來,你和我的觀點是一致的。”馬文璐臉上露出了笑容。頓時覺得蕭飛這個‘城裡的孩子’一點兒也不像城裡人,反而和她有一種知己之感。

  沒多久,就從鍋蓋上冒出了嫋嫋青煙,裡面夾雜著米飯的香味,似乎還有泥土的芬芳,還有蔬菜的淡雅香味。城裡人做的飯,是完全聞不到這種香味的。城裡人做的飯,完全就是為了填飽肚子,鄉村的飯才算得上美食。

  隨著香味的傳出,外面玩耍的孩子們,一個個都停止了玩耍。眼巴巴的盯著大鍋,似乎嘴裡都要流出口水來了。

  這時候,馬文璐又從水缸底下端出一個盆子來。蕭飛一看,盆子裡居然有幾十條,大大小小的鯽魚。

  “這些鯽魚,是幾個調皮的男生在睡午覺的時候,偷偷去田裡摸來的。”看到蕭飛疑惑,馬文璐給他解釋道,“我正好用這些魚給他們打牙祭,估計每人都能分到一條。這裡的農田基本上都沒有用化肥農藥,裡面野生的魚很多,他們每次出去,都能滿載而歸。唉!這些孩子,在家裡是基本上吃不到肉的。”

  “你們的生活,居然這麽艱苦?”蕭飛奇怪的問道。

  “是啊。”馬文璐歎息道:“我的工資不高,除了給自己買日用品之外,其余大部分都拿來給同學們買書,或者補充營養了。”

  她是馬騰雲的女兒,居然帶著一群學生,在山區過窮日子?這點蕭飛就有點想不通了。如果不知道她的身份,會覺得這種情況很正常,但蕭飛偏偏知道她的身份。於是問道:“難道你就沒有想過,向家裡尋求點資助?”

  馬文璐轉過頭來, 疑惑的看了蕭飛一眼,似乎想要看穿他的心思。想了一回兒,覺得他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真實身份,便說道:“我這個人是比較獨立的,不喜歡讓別人資助。我隻想靠自己的能力,幫助他們。”

  “而且即使別人再有錢,也不可能讓華夏所有的貧困山區都富起來。如果我帶著很多錢來山區支教,就完全失去了支教的意義。帶著錢讓少數人吃飽穿暖,然後拍屁股走人,那不叫支教只能叫做慈善了。這種慈善,都是一些企業家的表面功夫。”

  “你說的很有道理啊。”蕭飛說道:“讓少數人不貧窮不算本事,讓所有人有飯吃才是真正有本事。在一個地方點燃一堆火,不久之後熄滅了,那不算真正的大善。而你是要做一點星星之火,用自己的行動,去感化更多的火種。”

  “你太誇獎我了。”馬文璐說道:“其實我並沒有太多的想法,只是覺得這種生活方式,很有意義,很符合我的價值觀而已。”

  她畢業之後,原本可以進入馬騰雲的公司,做一個高級白領的。甚至可以什麽都不做,也能富貴一生,每天吃好的穿名牌,用高級化妝品混跡上流社會。然而,她卻選擇了隻身到山區,過這種苦日子。

  當白領也好,什麽都不做享受榮華富貴也好,支教也好,都是人生。

  到底哪種人生,更有意義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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