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疼痛的忍耐限度有多大? 科學家說的話不足為信,因為科學家判定的人體極限總是不斷的被新紀錄打破,讓他們灰頭土臉。他們曾說疼痛分為十二正級和一個特別等級,十二正級從被蚊子叮到被各種殘暴的刑訊不等,女人分娩時的疼痛是第九級。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第十三級,是指部分體質特殊,更容易感受疼痛的人在遭受到十二級疼痛時,會感受到更加劇烈的十三級疼痛。
但這就是對的嗎?
另外一個科學家告訴我們,男性被重擊時的疼痛,是女性分娩時疼痛的數倍,重擊過多甚至會活活疼死。光明神在上,至少生孩子不會疼死。
年輕的小偷不知道自己的身體到底能承受多少級的疼痛,不過在這一刻,他覺得自己已經扛不住了。這群兄弟會(胡特的幫派)的人根本就沒有人性,他被帶入到這個房間裡之後,那些心理扭曲的壯漢就用兩個用來吊掛豬肉和牛肉的鉤子,從他的鎖骨下穿過,將他吊了起來。他們用鐵荊棘做成的鞭子抽打他的身體,逼他吃人類的排泄物,用刀子割了他不少肉,更用一根帶著毛刺的木頭,捅進了他的直腸裡。
而這一切的原因,就是為了那百萬金幣的地契。
和這些人的確不能講道理,因為在他們的眼睛裡,利益比道理可愛的多。
當那個壯漢一拳頭H在了年輕小偷的襠下時,他昏死過去。接著又被烙鐵燙醒,然後他做了一個很聰明的決定――編謊話。
智慧動物從根性上來講,都屬於利己動物,所做的一切決定和判斷,都是為了自身利益。這些決定、選擇、需求在智商的加成和加工下,會變成有選擇的決定,不那麽容易被人發現本質,除非是被逼到了絕境。
口供很快就火熱出爐了,從來沒有保密意識的幫派也不可能突然間就覺醒了某種政治思想,篩子一樣的組織很快就讓這些消息通過有技術的女人,或是在酒桌上成為了別人的秘密,然後以最快的速度傳遍全城。
另外幾個參與到這件事情裡面的小偷頓時嚇的躲藏了起來,作為一個本地人,一個遭人嫉恨的小偷,他們肯定有所謂的“狡兔三窟”,不是那麽容易就能被人找到的。
奧爾特倫堡並不是一個熱情洋溢的城市,這裡充滿了冷漠,但這幾天,整個城市的熱情都被調動了起來,幾乎所有人都知道了新來的男爵雷恩的馬車被偷了,與馬車一同丟失的還有價值百萬金幣的地契。在胡特和一眾大佬的暴怒中,所有人都被派了出去,尋找那幾個私藏了地契的同謀。
小麥是一種農作物,也是人們最常接觸到的食物原料,同時也是一個人的名字。
除了貴族之外,平民不允許擁有姓氏,姓氏是貴族階級專有的特權,所以很多平民生了孩子之後都會隨便取一個名字,不要求好聽,隻要求辨識度高。奧爾特倫堡中有兩個叫做小麥的人,一個已經六十多歲,沒幾天好活了。還有一個才十九歲,但他是一個小偷。
小麥躲藏在靠近城牆的一處荒廢民居的地窖裡,這裡是他和自己弟弟大麥的秘密基地。兩人在地窖中挖了一條地道,直接通到街道對面家中的地窖裡。以前無論發生什麽事情需要躲藏,小麥或是大麥這對相依為命的兄弟就會躲在這裡,由另外一個人負責送來吃喝等日用品。這次,小麥就躲在這裡。
“哥,你真的沒拿那些東西嗎?”,大麥為小麥的杯子中倒滿了二十個銅幣一杯的玉米朗姆酒,
主要的原料是玉米和甜菜,蒸餾後大概有三十五度左右,是很廉價的酒水,銷量非常高。 小麥待杯子中的酒水倒滿,仰頭舉杯,一飲而盡,接著重重的將木頭鏤空的杯子狠狠的落在小桌子上,隨之長長歎了一口氣。一股子帶著淡淡胃酸和臭味的酒氣從他嘴裡呵了出來,大麥倒是習以為常,他又滿上了一杯。
“別提了,我真的沒看見過什麽地契和存款證明,要是真有那東西我還會留在這裡?早就跑去帝都享福了。”,他用手抓了一塊烤肉,塞進嘴裡用力的咀嚼,似乎是想把這幾日的晦氣通過撕咬的方式發泄出來,他用油乎乎的手點了點桌子,發出梆梆的聲音,“我真是要被害死了,萊斯老大要抓我,胡特也要抓我,連阿爾瑪那個賤人都要抓我。現在奧爾特倫堡裡但凡有點能耐的人都在找我,我到底是做了什麽孽?”
大麥笑了笑,舉杯邀酒,兄弟二人碰了一下杯子,又是一口飲盡,借酒消愁。
大麥問道若有所思的問道:“地契和存款不說了,那零錢是不是真的?”
小麥一愣,大腦在酒精的作用下已經開始變得僵硬,思想也成了女司機,一路油門踩到底,他僵硬的點點頭,“是,有一點金幣,但是不多,隻有二十個不到。”
大麥眼中閃過一縷精芒,若有所指的追問道:“你們怎麽分的?他們不會佔了你的便宜吧?”
小麥一拍大腿,臉紅脖子粗,額頭上的青筋都起來了,“怎麽可能?我小麥是什麽人?他們敢!”,說著N吧N吧嘴,“我分了五個金幣,其余的他們都分了。”
五個金幣,換成銀幣差不多有五百五十個到六百個,我的光明神啊,這是多大的一筆款子!大麥自己並沒有喝多少酒,依舊感覺到一股熱氣直衝頭頂,整個人都變得暈乎乎的。他口乾舌燥的自己喝了一杯酒,問道:“金幣藏哪去了?哥哥,你實在太不仗義了,也不知道分我一點!”
小麥嘿嘿一笑,低聲道:“我藏起來了,你以為我傻麽?萬一有人要黑吃黑,金幣裝在身上只會死的更快!再等等,等過段時間風平浪靜之後取出來,咱們兄弟過一個肥年。”
接下來不管大麥怎麽問,怎麽要求,小麥都不再吐露有關這件事的細節,一個勁的吃菜喝酒,最終醉倒在一邊。
大麥看著醉倒的小麥,眼中複雜的神色來回流轉,過了許久,他咬了咬牙關,硌的自己腮幫子都疼。他掀開衣服,掏出系在腰上的一節長繩,朝著小麥走去。
不要怪我,哪怕你隻分我一個,我也當你是我兄弟。現在你不僅想要私吞那百萬金幣的東西,連一個金幣都不願意分給我。是你,是你先不把我當親人,那就不要怪我了。
小麥從沉醉中醒過來的時候,已經身處城中一處酒館的地窖裡。這裡被改成了私牢一樣的存在,十來個鐵籠子裡裝著幾個人,這裡的環境十分惡劣,到處都是充滿了臭味的臭水,老鼠也到處都是。
小麥一個驚醒之後,就反應了過來,這裡是萊斯老爹的地盤,他用力晃著鐵籠子上的鐵條,大聲的咆哮著。
“你們把我弟弟怎麽樣了?我發誓,你們要是傷害了他,我就算變成亡靈都不會放過你們!”
……
萊斯看著匆匆而來的胡特,臉都氣歪了。也不知道哪個混帳居然走漏了消息,居然把這個家夥引來了。
逃走的幾個小偷中已經有三人被找到,作為這座城市小偷的首領,萊斯也不是吃素的。如果是其他事情要找什麽人,他可能不太在行,但是在這座城市中找幾個小偷,那他可是祖宗。
說實話,如果不是忌憚胡特手中兄弟會的勢力,萊斯都有取而代之的心思,唯一的缺憾就是手底下的小偷偷東西在行,打打殺殺就不行了。
這次鬧出的事情很大,同時大家也都明白,不管是誰拿到了那張地契,一瞬間就會改變自己的命運。一百萬金幣,還是帝都金環區的莊園,足以通過向皇室捐獻的方式獲得一個爵位, 哪怕是最低等的勳爵,那也是貴族,遠遠的高於平民,對平民有著予取予奪的生殺大權。
平分,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大家都明白,最終找到了東西之後,還要做過一場才行。
現在,大家還保持著一個相對平穩的局面。
“不請自來,萊斯老爹不會怪罪我吧?”,胡特笑眯眯的,臉上的疤痕一抖一抖,讓萊斯心頭一跳一跳。
萊斯連連擺手,“怎麽會呢?平時想請胡特老大來,都請不來,今日胡特老大你能來這裡,真是蓬蓽生輝,我應該高興才是。”,這話看似沒什麽問題,其實小小的刺了一下胡特。平時請你請不來,那是因為沒有什麽利益糾葛,今天不請自來,完全是看在錢的面子上,真不要臉。
被人刺了一句的胡特臉色都沒變,走了幾步走到萊斯身邊,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笑的眯成了一條縫的眼睛盯著萊斯,“那就叨擾了,我聽說你抓住幾個人?不知道審了沒有。”
感受到胳膊上火辣辣的疼,萊斯心中有氣,可望到胡特冰冷的眼神,一瞬間這氣就消了。不知道是不是錯覺,他的背都駝了一些。他露出了有些無奈的笑容,“就等胡特老大你來呢,來,請……”
胡特放開了抓住萊斯的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雙手一背,朝著酒館後院走去。
晚上朋友強拉硬拽出去喝酒,剛剛到家,差一章明天補上,萬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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