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你來說是小事兒,對我可是大事兒啊,別不當回事兒!”洪濤不敢太關注這個公文包,別看孫麗麗大大咧咧的,你要以為她真傻那就是你傻了。她要是傻能從那麽多姿色也不比她差的小姐裡脫穎而出?這都是人精!對付人精你就得裝傻充愣,利用她們的不經意來蒙混過關,越自然越沒事兒,越緊張越麻煩。
“要不你上去坐會兒吧,我陪你喝點兒,今天沒有那些人在。”孫麗麗興致挺高,洪濤能來托付她很私人的事情,還是很重要的事情,這說明他真把自己當朋友,真是沒用有色眼鏡看自己,這種感覺比什麽都令人舒服。至於說他這個公文包裡裝的是啥,她根本就不關心,是不是贓物無所謂,什麽法不法的,對於她們這種天天都在違法的人來說,法律還有啥用根本就不清楚也不想清楚。你對我好,我就對你好;你看得起我,我就不辜負你,這才是她們的人生哲學。
“下次吧,我是從單位偷跑出來的,還得趕回去值班呢,時間長了會被人發現的。”還是瞎話,編的這叫一個圓啊,洪濤自己臉上都有點發熱了。這麽騙一個心眼還不錯的人,罪過啊!不過洪濤也想了,以後有機會一定要好好補償她和張媛媛,好人總該有好報,這樣才能讓更多人樂意去當好人,好人才會越來越多。
“那你慢點開……”孫麗麗一點沒懷疑,洪濤上班的情況她也大概了解,都能半夜出去釣魚,跑出來一趟也很合理。當下開門下車,用公文包頂在腦袋上擋著雨絲向路口南邊的娛樂城跑去。
公文包裡肯定不是啥文件,那裡面鎖著十萬美元的贓款和兩本畫報,這就是洪濤的最後退路。假如事情真的找到了自己身上,那這筆錢就肯定不能被發現,否則自己就真有大麻煩了。不想讓錢被發現,那就得把它藏起來,藏在哪兒呢?
首先被否定的就是自己的所有親屬,還有和親屬關系緊密的人,所以小舅舅和他那一群狐朋狗友都不成。其次平時和自己來往密切的人也不成,比如同事、朋友、還有那些小混子。最後就是不能藏在家裡,哪怕挖個五米深的地洞也不成。警方一旦懷疑上你了,你挖到地球另一頭去也得露餡。
想來想去洪濤就想到了孫麗麗和張媛媛,再比較一下她們倆的性格,還是覺得孫麗麗比較合適,因為她相對來說更相信自己、也就更好糊弄。而且孫麗麗還有一個很特殊的優勢可以利用,就是她的身份。
像她們這種在夜店裡混的女孩子,身份一般都是假的,化名好幾個、身份證好幾張,去不同的地方就用不同的身份證明,只要不是特別貼心的朋友,同事之間都不太清楚互相的準確來歷。萬一自己真的出了事兒,以她的處事習慣和經驗,肯定是拿著這筆錢瞬間就消失得無影無蹤了,美國中央情報局來了,也沒法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她。
至於說把一筆巨款放到孫麗麗那裡安全不安全的問題,洪濤就不去考慮了。這筆錢本來就不是自己的,要是最終又被別人拿走了,那就當自己從來沒拿到過。反正不管怎麽說,先要把危險降低到最小程度,然後再聊錢的問題。要是人身安全都不能保證,給你一億美元,你有命花嗎?本末不能倒置,貪心也要有限度,底線必須守好,這才有可能佔到便宜。
處理完了這一切,洪濤很快就返回了自己家,洗了個澡往床上一躺,開始在腦子裡過電影。把之前所發生的一切都一幅一幅的慢放,盡量精確到每句話、每個動作,
以便查看其中還有沒有什麽疏漏的環節。這也是洪濤的一個習慣,凡是有事情發生之後或者要去做之前,他都會在腦子裡仔細演繹一遍。 “靠,千算萬算還是忘了一件事兒!”突然,洪濤從床上坐了起來,皺著眉咬著嘴唇運了半天氣,才又慢慢躺下。
果然有遺漏,還是不小的遺漏,很可能讓這件事兒出問題。自己為了抓住飛賊,不光準備了彈弓、漁網,還有幾股魚線綁在電線杆子上呢!現在是凌晨三點,魚線是黑色的,沒人會注意,可萬一現場勘查因為下雨挪到了今天早上,那可就瞞不住人了。兩根電線杆子之間為啥會有幾股魚線?這個問題就得好好研究研究了,難道說飛賊還有同夥兒?反正不管勘察人員怎麽想吧,這幾根魚線終歸是個隱患。
可明知道它是隱患自己也沒轍,現在去現場那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嘛。大夜裡的還下著雨,自己不睡覺還偏偏跑到一公裡之外的案發現場去溜達,根本就沒法解釋。而且就算天亮了自己也不能去,更不能讓別人去,萬一警察在那裡設了蹲點的人觀察, 自己一去就是送上門的二傻子。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硬著頭皮等,就當那幾根魚線不存在。如果它被發現了,一時半會兒也查不到自己頭上,要是沒被發現,它掛在那裡幾年關自己屁事兒呢?不管怎麽琢磨,自己也不該去看。好奇心這個玩意,有時候是很害人的,必須要克制它。
連著好幾天洪濤都再沒聽到有關飛賊的消息,自己那些小兄弟還有附近居民嘴裡倒是有一些傳言,說是在那個雨夜中,後海夾道裡來了不少警察,但到底是幹什麽去的不清楚。
江竹意在這幾天裡也消息得無影無蹤,洪濤曾經想過找個借口去派出所打探打探,但又忍住了。即便打探到什麽又如何?她要是有時間、想來找自己那她會自己來的;她要是沒時間、不想來的話,上趕著也沒啥意思。另外像這種級別的案子,派出所基本沒啥權利過問,他們也不會知道太多案情審理方面的事情,去了也是白去,啥也打聽不到,還容易露出破綻。
倒是孟津那邊應該知道一些情況,這個案子如果市局沒有特別需要的話,說不定不會拿走,最終還會放到分局裡來審理,他們隻起到一個協調、協助的作用。
可是想了再想,洪濤也沒去給孟津打電話,因為這不太符合自己以前的行事風格。對於一個不惹事就不聯系的人,突然主動打電話,話裡話外還很關心某個重大案件的審理情況,孟津肯定會起疑心的。別看他是個不怎地的警察,但他終歸是警察,還是刑警,不怎地只是說他的人品,並不說明他在業務上也不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