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幾天有讀者在書評區裡提意見,說是讓我少寫點有關遊戲的情節,火氣大的乾脆就罵上了。原本我是不想管這件事兒的,因為在前兩本書裡也有這種情況,比如潛入夢的蛐蛐情節、入獄情節等等,當時都有不少人提意見,結果呢,我一個字沒改。
不是說我就願意和讀者對著乾,也不是說我有多麽高的成就,可以漠視大家的意見,而是這件事我不能乾,一旦幹了,我就失去了一個講故事人的身份。
講故事,講的還是我自己對人生、世界、人的理解,那就只能以我自己的想法為基準點,不管對錯都要堅持下去,因為只有這樣,我講的才是我自己的故事,不是你的,也不是他的,更不是大雜燴。
其實這個道理很簡單,但我還得掰開了揉碎了再說一次。今天您說了,我不喜歡看遊戲情節,好,我為了怕失去讀者,趕緊改了;明天又有人說了,我不喜歡看釣魚情節,得,不改還得失去讀者啊,接著改;後天又有人說了,我不喜歡國外的情節。大後天還有人說,我不喜歡磨磨唧唧生活瑣事的情節。大大後天還有人說我不喜歡找女孩子太少,我不喜歡女人太多、我不喜歡情節太慢、我不喜歡情節太快……
這時候我改還是不改呢?都改了這書還能看嗎?
眾口難調,這句話大家都聽說過吧?寫書這個東西不是事先調查好誰誰誰喜歡某種情節,然後就按照數據堆砌的活兒,可能有人能辦到吧,比如少兒讀物、電視劇本之類的,它們在寫之前就有明確的受眾群體,但那也做不到人人都喜歡。
寫書,不管水平如何,都得心無雜念,把自己腦子裡的東西用盡可能準確、優美、適當的詞匯表達出來,別人喜歡不喜歡看,那是另一個問題。
承蒙大家照顧,我還有一個很小的受眾群體,有些讀者已經看過三本甚至四本我的書了,我由衷的感謝,沒有你們的支持我也寫不到今天。
但問題來了,遇到今天這種事兒,我必須要表個態,越是熟,我越得對得起大家,不能糊弄人玩。說到這個問題,我就多句嘴,人活在世上,往往是不中聽的話才是對的,事事順著你的大部分都是坑。
愛聽不愛聽反正我是說了,改是不可能的,因為這些情節我早都寫完了,不太可能把幾萬字、十幾萬字都刪掉再改一遍,這個工作量太大了,甚至連大綱我都得改。
但話也不能說絕,其實有人說我還是得改的,比如河蟹大人,要是他老人家說不喜歡遊戲,我麻利的就去改了。所以吧,有時候我覺得自己也是個小人,滿嘴仁義道德、背地裡總是偷雞摸狗。沒轍,真鬥不過大螃蟹夾子,夾上就要命,我只能慫了……
最後我向那些不喜歡遊戲的讀者道個歉,確實有人不愛玩遊戲,但我真沒轍,理解萬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