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華明剛從麓山上晨練回來,還沒來得及洗澡,就接到了老媽的電話。 “兒子,你怎麽又跟比你大的女人搞到一起去了啊?還是一個鬧過緋聞的明星,你就不能讓我們安心一點嗎?這事我可不能答應,你趕緊跟那個女人給我斷了。”電話剛一接通,就傳來了老媽那急不可耐的聲音。
哦,看來老媽也是看到了那個新聞了。華明一時隻想到利用那個緋聞了,卻忘了家裡還有一個喜歡管事的老媽。
“這都哪跟哪啊,報紙上的緋聞你也信,他們那是亂寫的,我這是在幫蔡心妍寫歌賺錢呢。”華明很無奈,隻好耐心地作出解釋。
“真的,你沒騙我?你可別亂來啊,你要是想談戀愛的話,媽隻認鄧麗琴哦。”
我去,老媽又在亂點鴛鴦譜了。
華明沒好氣地說道:“那你跟你安排的臥底說去吧,我要趕去簽合同了。還有啊,以後我的事你少摻和。”
說完,有點生氣的華明就立即掛了電話。
這種行為可不能慣著老媽,她要是管習慣了,以後什麽事情都瞎管那怎麽行!
華明匆匆地洗了個澡,就往蔡心妍所住的酒店趕去。他和李中天已經約好,李中天一大早就會飛過來,直接和華明在酒店碰頭。
“心妍,你有自己的博客沒有?”
一到酒店,趁李中天還沒到,華明先問起蔡心妍博客的事情來,稱呼有點肉麻。
“還沒呢,只有以前魅力組合的博客,公司在管著。”蔡心妍回答道。
華明想想也是。以前的魅力組合可是一個整體,要宣傳肯定是在一起。緋聞事件出來之後,蔡心妍肯定也不想弄博客,因為那樣只會招罵。
“現在可以建了,把要重新出道的事情預熱一下,然後想辦法讓你公司把原來魅力組合上的粉絲給拉到你的博客上來。”華明吩咐道。
之後,兩人就很隨意地聊起緋聞事件來,一直到李中天趕到。
“這個真的很不錯啊,確實是量身定做的專屬歌曲。”在華明帶來的電腦上聽過《香水有毒》這首歌之後,李中天特別的滿意。
其實李中天還有些話並沒有說。他所沒有想到的是,蔡心妍唱這種帶情感的慢歌竟然能有如此大的長進,已經初顯實力派歌手的端倪了。
蔡心妍的底線李中天太清楚了。現在蔡心妍能有如此大的長進,應該就是華明的功勞。
這次合作真是超值了!李中天如此想著,但卻不會把這話說出來,他怕華明趁機漲價。
“你滿意就好,那咱們來談談合約的事情。”華明說道。
李中天的心一緊:這家夥不會真的想坐地起價吧。
“放心,這歌的價格還是照舊,但有幾個條件我特別說明一下。”華明說道。
接下來,華明說出了他的要求。
一是歌曲版權提供三年的單獨使用權,意思是在三年之內,這首歌的商業使用權隻提供給蔡心妍一人使用。
這一點基本上是行規。一首歌發布之後,歌曲的版權始終是原創者的,演唱者只有版權的使用權,之所以要限定單獨使用權,這是為了避免創作者一歌多賣,造成惡性競爭。
當然,有的公司為了追求利益更大化,會對那些原創者提出使用權一次性全買斷的條件,這首歌以後的收益基本上完全與原創者無關。
在後來互聯網音樂開始付費下載後,有些公司為了獨佔一首好歌的收入,
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 這種行為,其實是在扼殺原創者的積極性,對原創音樂的發展是很不利的,華明對此是深惡痛絕的。
華明拿出來的作品,是絕對不允許出現這種情況的,因此特別鄭重地提出。
這個要求是合理的,李中天毫不猶豫地答應了。
華明的第二個要求,是要獲得這首歌無線音樂結算收入的一半,並且要求在出售無線音樂使用權時,必須有自己的書面同意。
在無線音樂的收入起來之前,很多歌曲並沒有簽署這樣的條款,但到了現在這個年代,這個條款一半都會寫到合約中了。
按照無線音樂的收益分配模式,無線運營商一般會佔有一首歌15-20%無線收益,剩余的80%左右結算給音樂的內容提供商,內容提供商再去和歌曲的版權提供者去結算。
一般來說,歌曲的版權提供者即包括歌曲原創者,也包括歌手。
版權提供者一般和無線內容提供商五五分。當然,也不完全是這樣的,越受歡迎的歌曲,能分到的比例可能會越高,最高可能會分到結算收入的七成。
華明算了一下,按照他提出的這個條件,最終他和華音國際都能獲得這首歌的無線音樂總體收入的20%左右,無線內容合約簽得好的話,最高也只能提高到28%左右。
對於華明的這個條件,李中天猶豫了一下。
因為按照行規,華明這樣的條件,只有那些出名的音樂創作人才能得到,一般的創作人,能分到的收益比例是很低的。
可是,華明現在有提條件的資格,因為他不是純粹的賣歌。而且,華明提的這個條件基本上是合理的。
在電話征求過公司的意見之後,李中天最終還是答應了華明這個要求。
對於這首歌的合約順利地簽下了。
華明心裡得意地笑,如果順利的話,這首歌就能給他帶來不錯的收益,對於他的啟動資金,會有不錯的幫助。
現在,只等華音國際的5萬入華明的帳,蔡心妍轉型的下一步工作就可以正式啟動了。
“蔡心妍的新歌發布儀式,到時可能需要你出席,現在這個緋聞可是把你倆栓到一起了,發布會那天需要你們一起出面澄清。”簽署完合約後,李中天也提出了一個要求。
“沒問題。”
對於這個要求,華明早就預料到了,這也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作為獨立音樂人,這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李中天又匆匆地走了,因為他要趕回去準備啟動蔡心妍的轉型推廣事宜。
蔡心妍則繼續留下了,因為李中天直接要求華明繼續開始專輯音樂的準備工作。
對於蔡心妍轉型成功的幾率,李中天在聽到那首歌後,已經有了很大的信心。
他已經很迫切希望蔡心妍能盡快再一次紅起來,那可是源源不斷的收入。
華明的第一筆收入馬上就要入袋為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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