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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紀元》第1章同桌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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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歌曲的傳播范圍可比網絡小說廣多了。【愛↑去△小↓說△網w qu 】

 而且,看網絡小說的人,很多都是隻喜歡某部小說,並不怎麽關心作者如何,有讀者甚至連作者名字都記不得。除非他們特別喜歡某部小說時,才會去關注作者。

 龍族和傲世幾百萬的書迷,再加上林風現實中的名聲,也才為他帶來了40多萬的粉絲罷了。

 雖然林風知道,只要他在網文圈一直寫下去,很多書迷就會逐漸從書的粉絲轉變為子瞻的粉絲,但這過程耗時有些長了……

 然而,歌曲就不一樣了,想想看,有多少粉絲僅僅因為一首歌便喜歡上了一個歌手?!那實在是多了去了!

 兌換之後:

 粉絲值總額:427417

 粉絲值可用余額:137417

 看著一下子縮水到13萬的粉絲值,林風有些肉痛,隻得安慰自己道:“等視頻上傳到網上後,很快就會賺回來的。”

 “林風,你準備下,還有5分鍾就到你了。”

 聞言,林風睜開眼,對著那人笑了笑,表示知道了。

 ……

 “說起來,下面要出場的這位同學可是我的偶像啊!”女主持帶著甜美的笑容,對身旁的男主持道。

 聞聽此言,台下頓時一片騷動,所有人都變得精神奕奕起來,與剛才無精打采的樣子簡直判若兩人。

 而那些剛才還在閑聊的媒體工作人員也立馬停下了話題,開始緊張地忙碌起來。

 “快快快,狂生林風要登場了,你,趕緊把攝像機調好。還有你,燈光調好。對了,還有你,做好筆錄,不要遺漏了什麽!還有你……”有領頭者不停地指揮著。

 男主持故作不知,道:“哦?你的偶像?難道我們學校還出了個明星不成?”

 女主持甜甜一笑:“那可不是嗎?雖然他才崛起三個月,但卻已聚集了不知多少的粉絲。其中也包括我哦,我可最喜歡他那句‘心字已成灰’了!”

 “心字已成灰?”男主持恍然大悟道,“你說的是‘一簫一劍平生意,負盡狂名十五年’的狂生林風嗎?”“嘻嘻,你也知道他啊?”

 男主持微微一笑,道:“那是自然,我是令狐衝的粉絲,自然也是他的粉絲。我想,在場的很多同學都是他的粉絲吧,你們說對不對!”說完,把話筒往前一伸。

 頓時,觀眾席上傳來一片回應聲——“是!”

 後台處,很多表演的同學都對視一眼,無奈苦笑——他們表演到最精彩的時候,都沒有這樣的待遇,人家林風還沒出場,觀眾們就開始歡呼了。

 男主持笑了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有請狂生林風登場,為我們帶來他的原創歌曲——《同桌的你》!”

 話音剛落,觀眾席上就傳來一片嘩然聲——這……狂生林風的表演節目是唱歌?

 當然,這不是重點,很多人都猜測他會唱歌,因為唱歌是最常見的表演節目。

 重點是——原創歌曲?!

 這……這能行嗎?

 寫歌可不是那麽簡單的事啊!

 沒有足夠的音樂功底,是寫不出好歌的!沒有足夠的音樂天分,也是寫不出好歌的!

 換句話說,音樂功底和音樂天分要兩者兼備,才能寫出優秀的歌曲啊!

 這……狂生林風是不是自信過頭了?該不會被勝利衝昏頭腦了吧?

 他在詩詞和武俠小說方面是很厲害,但在音樂方面也行?

 而後方的媒體則像是打了雞血似的,顯得很是興奮——狂生林風自信過頭,竟以為自己在音樂方面也無所不能,最終貽笑大方,慘遭打擊!

 這……這……這多有噱頭啊!多有賣點啊!

 甚至,很多人都開始構思起新聞的標題了。

 《被勝利衝昏頭腦的狂生》

 《殘酷的事實告訴你——你不是萬能的》

 《原創音樂?狂生,你想太多了》

 《好好搞你的詩詞吧,音樂不是你能玩的》

 ……

 主持人預想中的歡呼聲並沒有出現,相反,從觀眾席上不斷傳來各種議論聲。

 “狂生林風也太自信了吧?!詩詞方面行,他還真以為自己無所不能了?!”

 “是啊,原創歌曲?哪有那麽容易?我看他今天要出笑話了。”

 “放屁,林風既然敢上台,那肯定行!”

 “你這腦殘粉,冷靜下來客觀地想想好不好?他明顯是被報紙上的誇讚衝昏了頭腦!”

 “沒錯,他都分不清自己到底有多少斤兩了。唉,原本還蠻喜歡他的,現在看來,他真是太自負了。”

 “我冷靜下來客觀地想過了,我還是覺得他行的。”

 “……你這腦殘粉。”

 “老子也是腦殘粉,你能怎地!”

 ……

 領導席上,王作淘簡直要樂出聲來了。

 真是不作死就不會死啊!

 這小子居然狂妄自大到用原創歌曲!

 白癡,你還真以為原創歌曲跟市場上的大白菜一樣,到處都是嗎?

 在詩詞方面有些成就,就真以為自己無所不能了?詩詞跟音樂可是完全不同的兩個領域啊!

 原本,我把晚報找來,是想找機會激你寫歌,讓你用原創歌曲,然後拍下你出醜的樣子。你不是原創厲害嗎?你不是才華橫溢嗎?

 結果呢,我還沒出招,你就自己先作死了!

 真是——乾得漂亮啊!

 ……

 當然,也有少數幾個人並不關心這個問題,比如說……

 高二(1)班處。

 林依晨聽到歌曲名字,小臉蛋兒頓時嗖的一聲變得通紅,隻覺得自己的臉上、耳朵上都是火辣辣的發燙,腦袋也暈乎乎的。

 同……同桌的你?

 這是寫給我的?

 也難怪林依晨會這麽想,因為林風暗戀林依晨一年多這件事,可謂全班皆知,甚至這都不能叫暗戀了!

 其實,林風選這首歌時並沒想那麽多,只是單純地覺得這首歌適合快畢業的高二年級罷了。

 雖然高考要後年六月份,但說實在的,在高二高強度的學習下,時間過得很快的,不知不覺,高中就會結束了。

 高二(1)班處。

 陳慧欣顯得有些不高興。

 林風喜歡他的同桌林依晨一年多,陳慧欣自然知道。

 哼!他怎麽這麽死腦筋啊?!還喜歡那個林依晨?還給她寫了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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