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芸這一次沒有反駁林雷,心裡有如翻江倒海一般,久久不能平靜。 這人——腦子也真的太聰明了吧?!
雖說案子有很多細節已經被當事人或者“圍觀群眾”泄露了出去,但是林雷所掌握的信息絕對遠遠不如警方。警方幾千人整了這麽長時間都沒破獲的案子,讓他給破了?
就這麽破了?
陸芸的潛意識裡不願意相信這個事實,可是現實擺在那裡,讓她不得不相信——甚至,她那高冷的心裡,還有一絲挫敗感……
沉默了好一會,陸芸還是開口了,問一個她心中一直想不通的問題:“你為什麽直接開車撞了上去?不要命了?”
林雷看著美若冰霜的陸芸,心裡不由得起了一絲漣漪。他很快便決定說九十九句真話,隻說一句謊言:“因為我看見凶手車裡被綁的人是你,我立刻就急了……”
“嗯?”陸芸有些不相信。
林雷笑著道:“你是陸局長的女兒啊!再說了,我們不是在東山陵園見過嗎?見過那也算是朋友嘛!”
陸芸蹙著眉頭想了半天:“你到底是誰?跟我父親是什麽關系?”
林雷不說話,掏出點八親水灣,點燃。
良久之後,陸芸歎了口氣:“隨你了,你不說我也不逼你。走吧,這事兒必須跟李局說清楚。唔——實話實說就行,沒什麽事兒。”
“呃……”
“進局裡別抽煙。”
“呃!”
林雷伸手去拿駕駛台上昨天遺落的那個煙盒子,可是陸芸卻一把搶了過來,踹回自己的包裡。
陸芸瞪了林雷一眼:“這是證物,你別亂動!”
林雷:“……”
兩人隨後進了南關市公安局,陸芸直接帶著林雷去見了李局長。
陸芸把先前林雷說的那一套又重複了一遍,只是主動撞車的情節改成了意外撞車,李局長知道林雷是什麽“調查員”之後,也明白了林雷在躲什麽。
相比連環碎屍案的破獲來說,林雷那點兒查人隱私的破事兒壓根不值一提,李局長根本就沒有追究的意思。
破獲了這個大案,李局長等高級領導恐怕有人會高升了,不過與林雷沒有半毛錢關系——
啊,不,有!有不少錢的關系!
先頭警方懸賞二十萬征集此案線索,如果抓獲嫌疑人更是重獎四十萬——可惜林雷的身份實在不怎麽光彩,獎金打了大大的折扣,隻發了十萬元。
林雷很平靜,並沒有什麽特別的表現,也沒有主動跟李局長提自己以前的事情。
林雷在心裡早已下定決心:一定要抓到“南關大俠”,還自己被隱藏的人生一個清白。以林雷的性格,此刻說什麽都是徒勞,唯有抓住凶手,有深瞳的幫助,“南關大俠”一定跑不了!
當林雷拿到十萬元獎金的時候,他腦子又冒出了一個念頭——這,也許是一條出人頭地的捷徑,比天天查桃色糾紛強多了。
有偵探系統的幫助,一切皆有可能!
是的,從今天起,我要當賞金獵人——啊,不,偵探,一個賺取懸賞的偵探。
……
回到出租屋之後,李小安見林雷平安無事地回來很是高興,硬是拉著林雷出去又喝了幾杯才作罷。
等酒足飯飽回家之後,林雷習慣性地打開了電腦,登陸了“海角雜談”論壇。
嘩——今天海角雜談可是熱鬧非凡!
光是新發的帖子就有好幾千貼,
而且回帖的樓層都很高,所有人都在討論南關市公安局破獲連環碎屍案的事兒。 不知道是誰第一個用“南關雨夜屠夫案”來稱呼這個案子,論壇上所有人立刻都接受了這個稱謂,全部改口了。
“南關雨夜屠夫案?”林雷低聲念了一遍,覺得取名的哥們相當有才,太貼切了。
案子的來龍去脈也被詳細的扒了出來,這是林雷最感興趣的。畢竟自己用深瞳抓住了凶手,但是卻根本沒有什麽推理,案子到底起因是什麽自己也不知道。
這案子反正已經破了,所以警方也沒有再保密,有位警方關系人便開了一帖專門介紹了案子的詳情。
口罩男叫張志超,四十二歲,出租車夜班司機。
他老婆嫌他沒錢,沒出息,三年前帶著孩子跟別人跑了。張志超遭受了沉重的打擊,心理長期壓抑,逐漸扭曲,最終成為了一個變態殺人狂魔。
張志超做的前兩起案子,侵害的對象是站街女,所以警方才始終查找不到屍源。事情的經過是他將站街女拉到他家裡那啥啥,然後殺掉,繼而分屍、拋屍。
張志超是出租車夜班司機,對南關市的道路情況非常熟悉,在後半夜他可以選擇一些非常隱蔽而且沒有監控的地方拋屍。
第三起李小曼案與前兩起案子有所不同,這案子張志超使用了吸入性麻醉劑。原來李小曼是KTV公主,自認為“檔次”比前兩位站街女要高那麽一丟丟。本來李小曼也答應了張志超去他家,結果車開到門前,李小曼突然改變注意了。原來她看見張志超家太破舊,估計是沒什麽錢的,怕張志超“吃霸王餐”。
張志超原本就準備好了麻醉劑,那些東西是從網上買來的,只是一直沒敢使用。其實最開始的時候張志超膽子並不肥,他也不敢找良家婦女,將目標一直對準的都是“失足婦女”。
當時李小曼不願進屋,堅持要回去,張志超口裡答應,暗地裡啟動了空調,將李小曼迷倒——後面的事情就不用多說了……
關於張志超是怎麽被抓的, 這篇帖子一筆帶過,沒有多說。只是提到張志超連續殺人之後,膽子越來越大,連普通女性也敢下手了,最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落入了警方的法網。
然而一位論壇ID叫“路邊社記者”的哥們發了個帖子,名字相當雷人——《俏警花勇擒殺人惡魔,活雷鋒助警一臂之力》。
對於最後張志超的被抓經過,林雷是心知肚明的,但是這帖子的內容卻完全不一樣——將林雷看得是目瞪口呆。
等看完之後,林雷哢擦點燃一支點八親水灣,然後笑了。
這帖子說警方經過艱苦的偵查工作,已經鎖定了殺人惡魔就是針對“失足婦女”,所以刑警隊的女警假扮站街女,在某些娛樂場所附近轉悠——呃,這畫面,林雷想想真的好嚇人——最後女警成功地“釣”到了凶殘的罪犯張志超。
狡猾的罪犯察覺了英勇女警的身份,兩人展開了搏鬥……就在搏鬥之時,一個不願意留名的活雷鋒市民,勇敢地加入了“戰局”,配合女警最終將萬惡的殺人惡魔擒獲。由於這位“活雷鋒”只是協助抓捕,所以四十萬懸賞獎金就打個折扣,獎勵了他十萬。
“有才!太有才了!”林雷不得不對這位“路邊社記者”的想象能力大表讚歎。可是林雷轉頭一想,這哥們顯然也是有消息來源的,不然怎麽就知道自己拿了十萬塊獎金呢?
呃,這裡面水太深,林雷不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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