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的初夏很平靜,沒有了去年世界杯的喧囂與繁華,仿佛一切都沉澱了下來。
時間往前推移,這已經是高俊回國之後的第三個禮拜了。
江城是一座位於長江邊的江南小城,巷小船多,家盡枕河,倏爾泛舟遊轉。
而此時,這裡正經歷著一場雨季。
陰雨無聲,連綿不絕,猛一陣風襲來,吹得玻璃窗發出輕微得響聲。即便是在安靜的房間內,也能聽見外面貼著樓牆安裝的落水管道裡水流動的聲音。
“滴滴滴……滴滴滴……”床頭的鬧鍾準時地響了起來。
之後的一秒,高俊坐直了身子,雙手用力地搓著臉頰,不緊不慢地伸手將還在響個不停得鬧鈴關上。
打開房門,然後輕輕得將房門帶上,拿起丟在客廳餐桌上的鑰匙,高俊換好了鞋子準備出門鍛煉。
“吱――”左手邊的房門開了一道縫,一個腦袋探了出來,看見正在準備出門的高俊,睡眼惺忪的表情立刻清醒了三分:“阿俊,外面這麽大雨還出去啊?”
聽到聲音,高俊沒有回頭,將連衣的帽子也戴在頭上系好,做完這些,他又半蹲著將腳上的鞋帶上緊:“是的,今天就跑一會,順便帶點早飯,媽你今天早飯就別做了。”
“那你帶把傘。”
“帶了傘還怎麽跑步啊。”
李豔梅卻不聽,從過道的櫃子裡翻了一把傘塞到兒子手裡:“我也沒叫你跑步的時候打啊,外面這麽大雨,回來的時候再撐總行了吧?”
看著老媽硬塞到手裡的小傘,高俊也沒拒絕:“知道了,那我出門了啊。”
“路上小心點。”
“知道了,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國外我一個人都待了這麽久了,在家您還擔心這個?”高俊哭笑不得道。
“嘿,我說臭小子,翅膀硬了會飛了?”李豔梅笑罵了一句,卻是回頭重新關上了房門。
高俊笑了笑,打開房門走了出去。
今年的台風來得有點怪,時節入夏,斷斷續續的雨天,卻也把剛剛升起的燥熱吹了個一乾二淨。道路兩旁的梧桐,散發著勃勃生機,看得人心生陶醉。穿過這條五百米長的道路,在左轉拐個彎,就能看見一個早餐點,這個點還早,路上來往的大多是背著書包,要麽騎車,要麽走路的學生,三五成群。
在往前去,是安置在路旁的站台。這個時候,四周已經圍了不少人了。提前到位的人還能就著安置的長板凳小憩一會,來的晚的,那就隻能站在站台外冒雨等公車了。
高俊家的小區地理位置其實還算不錯,隔著兩個十字路口的馬路,就是一座佔地不小的大橋公園,隻是在這個點去公園鍛煉的人就少了,除了早起的大爺大媽,很少能見到和他一樣的年輕人。
而像這樣的雨天,就連每天雷打不動的大爺大媽們,也都一個個閉門不出了。
盡管如此,高俊還是會堅持在每天早晨的固定時間點,起床慢跑。說起來,這個習慣還是在他作為交換生在美國兩年高中生活養成的。
回來之後,也就跟著一起保持了下來。
美國高中的暑假休假期相對國內,會提前很長一段時間,具體日期,大約是在5月底6月初的樣子。
提前回來之後,發現同齡的夥伴大多都還在學校上課,忽然閑了下來,高俊不知道該幹什麽了,於是接下來的日子是這樣的。
早上6點半起床鍛煉,之後會幫著家裡做些家務。
中午吃過午飯,看會電視後,他會選擇睡會午覺,偶爾出去玩一玩,也是在附近的體育中心。 說到體育中心。
市區的體育館有兩個,一新一舊,新的那個是最近一兩年才完工的,更大,去的人也更多。不過無論哪個體育館,去掉佔據最大的操場後,佔地面積最大的就是籃球場了。
去年的夏天,當姚明以狀元身份,被NBA球隊休斯頓火箭隊選中後,打籃球的人就逐漸成了體育館內的主力軍。不管什麽時候過去,籃球場上的每一塊場地,都是熱火朝天的。
高俊並不喜歡打籃球,他喜歡足球。可無論在美國,還是在國內,足球這個世界第一運動的位置,似乎都有些尬尷。
好在終究還是有人喜歡的。
高俊在新體育館溜達的時候發現了這麽一個地方,位置處於體育館正門的西北角。一片佔地大約500平米的地方,被分成了三塊同等大小的足球場地。更加讓人意外的是草坪上鋪得是真草。
綠草茂盛,明顯是精心打理過的。
高俊來過的幾次時間內,都能看見有人在上面踢球。遇到周末,這幫一起踢球的人會更多,那些隻有在周末才加入的人,看上去更年輕,高俊心裡猜測那應該是一些在校的學生。或者是剛從學校畢業,即將踏入社會的,約莫著都是些認識的。
年輕人的加入,讓場邊觀看的人群裡多了很多靚麗的身影。於是,這些人從性別上最直接的影響了這幫三十好幾的大老爺們,如同開了萍的孔雀,大呼小叫的嘶吼。更有幾個胖子,腆著個大肚子,一個個看似懷了孕的姑娘,依然做到了健步如飛。
高俊真沒想到這麽幾百斤重的胖子,在這個年紀,到了球場上,也能被刺激的這麽風馳電掣的。
……
周末的時間高俊來的有點晚了,到的時候這幫家夥已經組隊比賽了。
高俊乾脆坐在場邊, 看了起來。
“翔子,這邊這邊。”
“唉,李峰,快傳給我”
“哎呀,你傳大了。”
“翔子,你不要多帶球,小心後面。”
在球場上大吼得,是一個高個青年,身上穿著背後印有24號數字的黃色背心。高俊來這裡看球的時候,見過幾次,別看人高馬大的,腳底下技術不錯,球到他腳底下很難被斷下。
“趙哥,小心後面,快傳球……哎呀……”他一拍手,遺憾的叫了一聲。
那個叫“趙哥”的是個圓臉胖子,年齡應該是這群人裡最大的,脖子裡總是掛著一條食指般粗細的金鏈子,剃著一個接近光頭的大板寸,穿著短袖露出的兩個手臂上,紋滿了刺青,一臉凶悍。
他往前跑了兩步沒追上,臉上頓時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低頭喘了兩口大氣,才站直身體,回頭對著高個青年擺擺手示意。
這隻是一個插曲。
他們這一隊的實力因為高個青年的存在,明顯要高出另一隊好多。不出意外,僅僅過了10分鍾,場上比分便被迅速改寫成了3:0。
進球的都是那個叫做“趙哥”的胖子,而傳球的都是那個高個青年。高俊坐在球場邊,看到的情況通常是這樣的。
對方將球帶球過半場,很快就會把球傳給他們的10號。不難猜出來,10號應該是他們一隊裡腳下技術最好的。
高個青年看準了這一點,隻要10號接到球,就立刻貼身防守。身體和技術的全面佔有,很快就取得了壓倒性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