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未來娛樂總裁辦公室內。
約翰遜驚疑不定地看著蘇秦:“老板,律師函我已經按照你說的給他們發過去了,你現在能給我解釋一下這到底是怎麽回事嗎?”
“怎麽孩之寶也推出了變形金剛漫畫,而且兩者的設定還是如此相似?”
“是他們竊取了你那位朋友的創意嗎?”
就在昨天晚上,約翰遜下班回家時在路邊書店意外發現一本名叫變形金剛的漫畫,不僅封面角色造型與公司最近推出的那本漫畫極其相似,細看之下發現兩者的名字都是一模一樣的,一個字母的差別都沒有。
這可把他給嚇壞了,變形金剛漫畫身負吸引玩家注意力的重擔,怎麽能如此輕易的就被盜版。
但是當約翰遜花錢買下一本,仔細翻看其中內容時,赫然發現這本由孩之寶公司推出的漫畫,在設定方面與自家公司的那版百分之八十都相同。
同樣都是具有智慧的矽基生命——變形金剛。
同樣存在互相爭鬥的兩方勢力——汽車人和霸天虎。
甚至連雙方首領的名字都相同——擎天柱和威震天。
看到這裡約翰遜驚怒交加,堂堂美國最大的玩具生產廠商,在沒有獲得任何授權的情況下,擅自抄襲別人已經出版的作品,而且在主體部分還沒有任何掩飾性的修改。
為什麽約翰遜會直接認定是對方抄襲,而不是自己抄襲別人。
首先是推出時間方面,蘇秦來的第二天就拿出了變形金剛漫畫的原稿,比孩子寶公司推出漫畫提前了半個月時間。
其次是漫畫內容方面,自家的漫畫擁有非常宏大且清晰的世界觀設定,這群變形金剛來自何處,他們是如何擁有生命的,又是如何抵達地球的,這些背景設定都交代的清清楚楚,反觀孩之寶公司的那版漫畫,除了相同的兩夥勢力互相戰鬥外,再沒有其他實質性的內容。
最後就是漫畫畫風的細致程度,有關這點完全就不必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誰比較好。
“老板,你倒是說話呀,我都快急死了。”約翰遜焦急的說道。
蘇秦聳聳肩膀道:“你讓我說什麽,我到現在都不知道是怎麽回事,自己從中國帶來的漫畫,才短短十五天時間就被人盜版,我能說什麽,我也很無奈啊。”
“那你告訴我,這部漫畫的創意確實是出自於你朋友之手?”約翰遜慎重問道。
“絕對可以保證,而且在我離開中國以前,這部漫畫除了作者和我之外,沒有任何人見過。”蘇秦一臉肯定地說道,反正當初他和高崎創作時,變形金剛漫畫還沒有出現在這世界上,既然沒有出現說是自己的創意又有什麽不可以,重生者佔得不就是這種優勢麽。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只有一種可能,”約翰遜沉吟說道:“肯定是負責印刷的圖書出版公司,他們的某個環節出現了問題,導致漫畫被孩之寶公司的人竊取。”
蘇秦憋住笑連連點頭:“我也是這麽覺得,收了我們的錢,居然還把我們的漫畫泄露給別人,他們太可惡了。”
約翰遜說道:“老板你也用不著生氣,不管怎麽說變形金剛的版權在我們手裡,我隨後就請律師發函質詢他們。”
未來娛樂這邊急著找圖書出版公司的麻煩,那邊孩之寶則是氣衝衝的找上了漫威公司。
在他們看來,肯定是漫威公司的人泄露了漫畫創意,否則漫畫還未推出怎麽就有異常相似的搶先出版,
這事必須要給我們個合理解釋。 面對孩之寶公司代表和自家公司總編的雙雙質問,三名負責漫畫創作的畫師堅決否認出賣漫畫創意的事情。
表示這個鍋我們不背。
三個人辯解的理由也很充分,那本通過街機廳推廣的漫畫,無論是畫風還是設定都不是自己的那版可以企及的。
自己還在構思變形金剛們墜落地球後將要發生的事情,別人就已經開始為爭奪返回母星的能源而打生打死了。
自己還在構思怎麽把金屬機器人擁有生命這事瞎扯過去,別人就已經給出了火種源這個解釋,甭管聽起來有多麽不科學,但有總比沒有的強,好歹這也是一種解釋啊。
自己還在構思各種變形金剛到地球以後的變換形態,別人就已經畫好了各種帥氣的汽車造型, 從箱式大貨車到高性能跑車,從警車到戰地救護車,每款都比自己畫的好看,而且還異常符合汽車行業的外形設計標準。
就從這三點出發,你說是別人抄襲他們的創意,這特麽的誰信啊。
到底誰抄誰的!
這句話猶如一記重錘砸在孩之寶公司的人胸口,為什麽會有那麽多讀者要求退書退款,還不就是他們認為是自己抄襲別人的創意,而且還是毫無誠意的抄襲。
沒辦法,孩之寶公司再次緊急召開董事會,經過商議後決定暫停變形金剛漫畫銷售,先去探探那家搶在他們前面的那家公司的口風,很快那家壞他們好事公司的詳細信息就被報了上來。
未來娛樂公司。
公司位於美國紐約布魯克林區,是半年前新近注冊的一家專門從事電子遊戲製作的公司,現任總裁蘭迪·約翰遜,目前已經發售了兩款遊戲,像素鳥和2048。
俗話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美國人自然也是明白這個道理的。
但是當他們看到搜集來的信息時,孩之寶公司高層全部都是滿頭霧水,都覺得很納悶,你說你一家遊戲軟件開發公司,好好在你遊戲軟件的一畝三分地待著不行嗎,非要跨路徑跑到漫畫行業裡面,而且好死不死還把我們要走的路給堵住。
發完悶氣,孩之寶公司迅速派出代表以及律師團,前往紐約布魯克林區,去解決這件讓他們無比煩惱的事情,好不容易想到推銷變形系列玩具的絕妙主意,不能就這樣被毀掉,說什麽也要將變形金剛的版權搶回自己手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