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情如果一開始的方向就錯誤了,那麽就會事倍功半,甚至是走了很多彎路之後都不能得到正確的結果,用一個成語來形容就是背道而馳。公安局現在就有點棘手,因為在同一天裡連續發生了兩起刑事案件,通常我們說沒有引起人員傷亡或者造成巨大損失的,只能算是治安案件。可是今天這兩起,有人死了,而且不是一個人,三人就為眾,現在前前後後死了7個,最主要的是,不是自然死亡,造成的影響很惡劣,於是上邊主管部門開始給一線下任務,壓力一層一的累加,下面的人們表示壓力山大。
開會、討論、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不得不說有壓力才有動力,有動力才有效率。中午出的事情,晚上已經進入調查階段了。術業有專攻,為了效率,很多專家被請了進來,可是然並卵,專家給出的結論竟然是這是兩起毫不相關的案件,兩者有限的關系就是死者在同一幫派,而且相互認識而已。
第一起在飯店的故意殺人案,凶手行為老辣,一擊斃命,而且現場沒有留下痕跡。凶器是現場就地取材的燒烤竹簽,沒有留下指紋腳印的決定性證據,從犯罪手法來說,凶手出手利索沒有任何猶豫,深得穩準狠三味,最少是個慣犯,當然也有是雇凶殺人的可能,執行者是一個職業殺手才說的通。根據傳統刑偵來判斷,這是一個一個25歲到35經過職業訓練的殺手,因為超出這個年齡除非是超人,否則很難有力氣將竹簽直接插入人體。根據死者的受傷的部位,猜測凶手應該有一米八左右,肌肉強壯,長相普通。最後這點是因為店裡的老板服務生還有其他顧客,都沒有注意到有其他人進入犯罪現場。
而第二起縱火案則應該是熟人作案,否則那麽偏僻的地方,怎麽可能讓人找到。凶手根本沒有進入房間,卻能確認屋裡有人,在還沒有反應的情況下直接扔燃燒彈進屋,當然也有可能是在外邊做過偵查的。可是那種偏僻的地方,想要周圍的人不注意隱藏起來,說簡單也簡單,說難也難。偏僻,有很多角落可以藏,同樣偏僻沒有什麽人,很容易讓人關注。
說兩者凶手各有其人是因為,人們都習慣於自己熟悉的方式來犯罪,近身殺人凶手既然有能力直接致死,沒必要在鬧市中已經犯罪之後,再去放火,因為第二起案發地所在的地方偏僻,凶手有足夠的時間殺人再處理屍體,延遲警方的介入,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因為火災而被快速發現。之所以認定第二起是謀殺而不是意外,是因為房門在外邊被反鎖上了。
警方對這兩起案件毫無頭緒,隻好按照傳統刑偵開始啦網式排查,尋找真凶。也不是沒有人想到與我有關,可是一來我雖然已經成年,可是在辦案人員看來,我無聊是年齡還是社會背景,就算是我有動機也沒有什麽能力完成。所以他們背道而馳離真相漸行漸遠。其實他們就算將我列入重點懷疑對象,依然然並卵,因為沒有證據鏈。
死的本來就是人渣,對社會毫無貢獻。站在公理正義一方的執法者沒有在一旁幸災樂禍已經是很有職業道德了,所以我們不能要求他們心悅誠服,浮於形式給個合理的結案陳詞,來安撫民眾的好奇心就算完美結局了。那麽現在問題來了,種種跡象的都證明這是兩起謀殺,可是偏偏一點頭緒都沒有,時間長了會讓人覺得無能,於是刑警隊裡開始了排除法,不是有那麽一句話,排除一切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
這句來自福爾摩斯的名言,讓人覺得是真理。 排除了流竄作案,排除了仇深似海,排除了既得利益者,老大的社會背景太複雜,被弄得頭都變成巨無霸的刑警隊長,看向了相對簡單的小弟們,最後,看向了關聯線角落裡的一張照片,藍底白襯衣傻傻的學生照。
“向局長提出申請,我想傳喚雲天賦。”
說實話警察局的審問室真不怎滴,這麽大個政府單位,對外窗口弄一個連窗戶都沒有,屋裡倒是不小,可是沒有什麽裝飾,就是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這麽一個小黑屋,還不舍得裝燈,弄得昏昏暗暗的想讓人睡覺。於是我就昏昏欲睡的坐在椅子上,百無聊賴。
“雲天賦,我們之前見過面。”
“呵呵,我還以為你會像電影裡,先問我叫什麽名字呢。”
“那是一些審問技巧,不過我覺得對你沒有用。”
“看來你是一個高手,至少你自己覺得你是一個高手,這很好,可以省很多時間!”
“嚴肅點,什麽態度!”一旁的另一個警員怒道。通常談判也好,審問也好,雙人配置中,要不就是無法溝通,能溝通的心理戰,都是一個唱白臉一個唱紅臉,他好像是要紅臉粉墨登場了。
“警察先生,我作為一個公民,有義務協助你們維護社會的安定秩序和公平正義,可是,僅僅是協助,主體還是你們自己,在沒有判定我是違法份子之前,咱們應該始終平等的協助與被協助,就算沒有什麽魚水情,像朋友一樣交談是不是更容易溝通,所以,請你和藹一些,不要把我推到對立面上。”
“雲天賦,你可能理解錯了,你現在是嫌疑人的身份來到這裡的,所以,收起你那種隨心態度,如果你在撒謊,對你沒有好處,而且我們一直是以教育為本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當領導的總是帶著讓人親近卻不敢放肆的光環,可惜,只要智商夠的,都會知道信他們絕對沒有好果子吃。
“這樣啊,那我一定好好配合你們。”
“這裡有幾張照片,你認識他們嗎?!”
“你這個認識到什麽程度?”
“少廢話,認識就是認識,不認識就是不認識,老實回答!”紅臉似乎不刺我幾句體現不出他的作用。
“肯定不是天天見面的好朋友,我甚至不知道他們叫什麽,所以我可以回答不認識。不過我見過他們一面,因為當時情況很特殊,所以有印象,僅此而已。”
“哦?說說當時的情況。”
“上回咱們見面,說過我假期去酒吧打工,我們酒吧當然是做正規合法生意的,可是因為營業時間和性質,難免會接觸到一些社會的負面,這幾個人就是我打工期間來收保護費的。”
“那你交了?”
“沒有,托朋友把這錢免了。”
“是托朋友那麽簡單嗎?根據我們的調查,你們有過衝突,而且後來他們幾個住了整整一個月的醫院。這些你怎麽解釋?”
“我為什麽要解釋,我書讀的少,但也還明白民不舉官不究,我們打架鬥毆沒有造成第三方的傷害,就算是對方住院,也是由他們提起民事訴訟,我才需要對簿公堂。最多就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你們不會為難我一個學生是吧,再說,他們上門收保護費,起了肢體上的衝突他們也是過錯方,我應該算是正當防衛,有沒有造成終身殘疾或者死亡,連防衛過當都夠不上,理應免去刑事責任的。”
“我們也沒有翻後帳的意思,可是我們順著這個起因捋一捋,他們出院了,可能是要來找你找回場子,可是你背後幫你免保護費的人來頭很大,於是他們不能明面上在打一架,於是他們去你的酒吧放火報復,沒想到當時你們在酒吧過夜,你的兩個朋友差點喪命,那兩個女孩其中一個應該是你的女朋友吧,憤怒的你找到朋友幫忙,要復仇對嗎?”刑警隊長注視著我的眼睛,看著我的細微舉動,看著我似乎回憶的表情,印證著自己的猜測,他突然拍了一下桌子,高聲喝道。
“還不把你知道的說出來,現在出人命了,這是重罪,你想你一輩子就這麽毀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