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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櫻花下的血刀》那些可以讓人記憶深刻的日子(二)
  琉球的深江津離薩摩距離算不上遙遠,

  然而這個時節遣來運送的木材,墨依心中猜著,無非是某位商人為了造船又或者是琉球官方需要建造水寨防禦水匪。

  這些利潤的確是單薄,可是和無鹿港奉行所的合作卻是最穩妥的賺錢方法。

  海上的確是需要領航的老手,可是她也是無心去顧忌太多的事情。

  至少作為這個社會,為數不多的識字一員。

  她現在除了一些文書之外還有著清點貨艙的任務,即使自己一直呆在艙室內也悠閑不到哪裡去,到底出航才過了一日,墨依也是暗暗為了自己拒絕安常左右衛門派一位夥計上船幫忙的事情有些後悔。

  人不是萬能的,而她也知道自己如今統領著“滑稽丸”,她也不可能經手去做每一項事情。

  她不是電腦,只是個普通的人,所以她要學會放權和培養合適的家夥來帶領滑稽之丸的部眾!

  而如今,無論是這條海道上的領航員,還是船上的刀客,墨依也是謹慎的劃分著他們在如今日本這個社會上的地位和待遇。

  還好如今的運輸大多數是沿海岸線前進,所以無鹿港到深江津的五日的航程,使得“滑稽丸”的第一次出海的磨合並不算過於艱難。

  只不過二十多個水手只是在港口上充當一下搬運的工人,

  所以出行前,就連入來院兼久都覺得水手是比較多了,

  不知道這次航運能否負擔的起這個價格。

  畢竟入來院兼久介紹的活計,港口都要抽調百分之六十的利潤當作稅務。

  而剩下利潤的分配,入來院兼久一人就佔上了八成,畢竟除了這艘船本身就是他的外,

  還有這艘船很大的一部分份額其實就是為了彌補前幾個月因為將墨依從吳四的城寨裡帶回來,無鹿港所釀成的巨大的經濟缺額。

  在加上幫墨依處理船標以及聯系商人和回購商品的安常左右衛門佔到了剩下兩成中的一成,於是真正押運的墨依和千嶼家當然只有剩下的一成。

  可是墨依還是選擇從普通的水手中挑了五個鄉下人和入來院兼久借的水手學習的意思,

  而這些人中,無論是舵手還是領航員,都是許下了如果誰先學會其中的本事,墨依就將他們的月薪漲到一貫銅錢。

  而這個舉措也讓千嶼家終究有些不滿。

  可是如今,千嶼家也是因為搭上了墨依這條線才不會呆在荒島上當罪民,更何況千嶼興太在賭坊的肆意妄為,讓置墨依於險境,

  所以如今而是沒有多少發言的權利。

  更何況墨依為了區別親疏,他們七個人做為墨依最為信任的合作夥伴,

  也都是發了一身黑漆的胴丸,後面掛著滑稽之旗,而這也暫時能夠壓住這些人心中的憤懣。

  然而終究到底,最大的原因還是因為這些家夥的薪水,也是靠著墨依在種子島的絲織買賣中收獲的截留。

  所以才沒有釀成大禍......

  但是坐吃山空,墨依也是要用貿易才你能使自己更加的頑強!

  而如今,薩摩的北風從山上刮下來反而是清涼的冷意,的確不會讓人不太舒服。

  更何況廣船的船身因為水密隔艙本來就穩妥,而且廣船的船式在內海航行也是善於破浪,於是運載著木頭一路高歌並無太多的岔事。

  終究跑運輸也算不上遠跨重洋,墨依的確也不會很擔心這種小事。

  再她清點完庫存,

也是再次仔細檢查了入港以及出港的登記和章印,避免重複繳稅而導致的交易虧本。  而如今漢字的流行,其實無論是朝鮮,日本還是琉球,他們的入關的文書也都是一樣要用著漢字進行謄寫。

  這些這些資料終究歸類後,墨依終於也是可以歇下歇來準備著如今船上的規則。

  到底是要循環漸進的好,終究她披著長罩衫下,思路飛的好遠好遠......

  而要說到海上的規則,其實最完善的莫過於完善《海盜法典》的《巴沙洛繆·羅伯茨的羅伯茨船規》,

  可是這種規則,在社會規則制度完善的日本戰國時期,想要撬動這個杠杆其實也並非易事,

  就說,海盜法典中最重要的一條,也是第一條

  “每個船員都有權參與重大問題的決策,大家集體投票決定”,

  在如今的武士的上下尊卑觀念極為濃重的社會制度下,墨依其實很難實施的下去,

  而她最能倚靠的千嶼家的七位罪人武士和從佐土原城別管請來的浪人當然也不會允許船上身份低微就連苗字都沒有的鄉人和他們有著同起同坐的權利。

  所以如今她所簽發的條例都是比較細微之處的改革,

  例如,其中的,“禁止女人上船以及禁止船員賭博,墨依考慮到自己的身份,終究只是禁止了船上的啪啪啪運動和在船上賭博,懲罰當然不能像《船規》一般的動輒處死,墨依的處罰辦法便是清洗甲板。

  《船規》的第四條:燈光和燭光都要在晚上8點鍾熄掉。 凡是想要繼續喝酒的人,都應當在甲板上喝。

  以及第八條:船上禁止打架。所有爭吵都應當在有公證人的情況下在岸上用馬刀或手槍來解決。殺害同伴的人要和死者綁在一起扔到海裡去。

  墨依起先是采取了直接照搬的舉措,

  而後考慮到實際情況,如今滑稽丸上二十位水手,千嶼眾的七位和三名浪人,

  差不多也才三十幾個人,當然也是不會讓他們動刀動槍,

  於是墨依將第八條修改為“船上禁止打架。所有爭吵都應當在有公證人的情況下在岸赤手相搏!”做為“滑稽丸”的船規。

  而這些規則中唯一一條的重罰,只有

  “擅自離船或離開戰鬥崗位的人、偷取同夥財物的人、隱瞞秘密或財物的人,要被處以死刑”是全部照搬。

  死刑的方式墨依斟酌再三,也是決定用武士斬首和桅杆吊死兩種法子。

  而這個法律終究只有不完善的四條,可是墨依還是讓千嶼正太去宣布如今半成品的海盜法典,

  雖然其中的擦甲板的懲罰的確是讓身份高貴的武士會覺得有失人道,

  但是盜竊財物處死的規則卻也是讓這批部眾激發起那麽一絲的血性和對於財富的渴望!

  如今來回才十天的運輸,這個法則的確是可有可無,

  可是如今滑稽丸的三十余眾終究是墨依手下的第一個班底,她當然會用心打造!

  而“滑稽丸”終究也會乘風破浪,在滑稽旗飄揚之下,

  便是墨依的野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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