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之中一被注入真元之氣,三味太上真火火焰即刻從葫蘆之中噴出,第一次用真元之氣催動的火焰竟比真氣催動的火焰不知精純了多少倍,
如果說之前用真氣催動的三味太上真火火焰顏色是棗紅色的話,現在天賜用真元之氣催動的三味太上真火火焰顏色已經成了粉紅色,
火焰顏色雖然淺了,但是火焰的威力和溫度卻已經比真氣催動的高了不知一個檔次,
火焰從葫蘆口中噴湧而出的刹那,本就不大的空間迅速熱了起來,天賜用心念控制火焰在身體周圍形成一個由火龍纏繞著的火牆,
火龍的頭部正好在天賜的頭部正上方,張著的大嘴已經做好了隨時出擊的準備,
“以你慧眼境界修為的程度來說,你對火焰的操控能到這種程度,足可以傲世群雄,同境界更是無人能敵,只可惜你今日就要折損到這裡了”,妖王說著直接拿著骨劍衝向天賜,
而天賜也同時控制火龍將妖王圍困在火焰之中,
半仙之體本就只有三百年陽壽,就算是到達半仙之體巔峰,不能突破瓶頸進入地仙境界,三百年後同樣要面臨肉身身死改修鬼修的局面,
紫金攝魂鈴被安置在轉生穴之中至今至少千年的光景了,也就是說妖王至少是千年之前進入這裡的,所以妖王說自己已經修成不死之軀天賜是完全相信的,不然妖王也不可能活到現在,
只不過就算妖王是不死之軀,天賜用如此精純的三味太上真火火焰灼燒,妖王哪怕不受重傷,最起碼也會因為火焰的高溫而退避三舍,
但是天賜卻失算了,就在天賜以為妖王要承受不住火焰的灼燒而退開的時候,一隻大手直接從火焰之中伸出,並且在天賜還沒來得及做出任何反應的時候,掐住了天賜的脖子,
而周圍的火焰也因為天賜的脖子被掐住,天賜不再向東方歲星木德真君葫蘆裡注入真元之氣而自動熄滅了,
“你的真火確實不錯,不過我正好有一件防禦火焰的水靈珠,為的就是防止喋血蛟龍,沒想到在你這裡用上了”,妖王說完,掐著天賜脖頸的手臂已經開始慢慢用力了,
妖王之所以慢慢的用力,完全是因為他根本就沒有感覺到昆侖胎所散發的靈氣,想要遮住昆侖胎的靈氣除了用化形草之外,妖王並不知道其他的辦法,
如果昆侖胎被天賜藏在某個自己不知道的地方,自己又將天賜殺了,豈不是得不償失,畢竟在妖王看來相比於昆侖胎,天賜的小命還是不值一提的,
“交出昆侖胎”?
妖王說著直接將天賜舉了起來,試圖以死亡來威脅天賜,
而以天賜現在的處境,交出昆侖胎是天賜唯一的選擇,俗話說:好死不如賴活著,試問這世上能有什麽東西比生命還重要,
可是被妖王掐住的天賜並沒有說話,甚至連表情都沒有一絲改變,妖王掐著天賜脖頸的手掌不得不再次用了用力氣,
可是在下一刻,被妖王掐著的天賜竟然化作了一股股的真元之氣消失了,
“替身”?
被自己抓到的是天賜替身的想法,在妖王腦中閃現的下一刻,“轟!轟”的兩聲爆炸在妖王的身後炸響了,
原來天賜趁著妖王被火焰迷惑視線的時候,用替身符換了自己的位置,而天賜則趁著妖王攻擊自己替身的時候,直接繞到妖王身後,兩張天罡起爆符分別貼在妖王的背上和參天古樹內部空間的大門上,
爆炸過後,天賜和假半仙先後從炸開的門中跑了出來,而妖王也緊隨其後的追了出來,
到了參天古樹外邊的開闊地,
天賜自然不懼妖王,打不過的話,後邊有無限的退路,只要天賜很妖王保持距離,那就看誰能拖垮誰了,妖王衝出參天古樹時天賜已經站在外邊等候,兩把雌雄斬鬼劍在天賜頭頂不斷的盤旋著,而且天賜面前還閃爍著符文的光芒,手中拿著一根紅繩,紅繩的一頭綁著紫金攝魂鈴,
妖王身為人修,自然知道紅繩上邊祭了黑狗血,紅繩對付僵屍和鬼物是一件不錯的東西,但是要對付修了不死之軀的自己,那就有點兒癡心妄想了,
妖王向前跨出一步正要衝向天賜,結果發覺有些不對勁,低頭一看原來腳下已經踩到一張符咒, 且符咒已經催動,
沒想到天賜竟然如此的狡猾,搞那麽大的陣勢就是要吸引自己的注意力,然後讓自己踩在符咒上,
妖王一踩在符咒上,妖王的魂魄便直接破體而出,肉身則躺在了地上,
下一刻天賜也動了,天賜面前的符文和手中拿著的紅繩並不像妖王所想是擺設,
天賜一點面前符咒,符咒直接衝著妖王襲來,妖王自然要閃身躲開,可是妖王卻並不知道天賜的醉翁之意不在他這個“酒”,而是他後邊的肉身,
妖王躲開符咒再想回歸肉身,卻發現肉身上已經被貼了驅邪符,自己再也無法回到肉身之中了,
妖王練就不死之軀,肉身同樣也強橫如同妖獸一樣,在這崇尚力量的林中自然是能代替足夠優勢的,可是天賜楞是把自己的魂魄給拘了出來,
這樣一來妖王可以仰仗的強橫肉身便失去了作用,
鈴!鈴!…
妖王還沒有回過神,天賜手中的紫金攝魂鈴便已經扔了出來,並且直接纏繞在妖王魂魄的腳踝上,
紅繩祭了黑狗血,對於現在處於魂魄狀態的妖王來說,被紅繩纏住腳踝就意味著除非自己把雙腳砍掉,不然妖王絕對沒有掙脫紅繩的能力,
“你個狡猾的小修,有本事跟我真刀真槍的乾一場,只要讓我我輸的心服口服,我甘願將昆侖胎拱手相讓”,妖王掙扎了一下試圖掙脫紅繩的束縛,無奈掙脫不開後才不甘心的說道,
“你現在已經被我生擒,就說明你技不如人,還有必要在這裡討價還價嗎”?天賜雙手抓著紅繩說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