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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開封一秀才》第六十一章 鋒芒畢露
  “噗!”

  利器刺入肉體發出的聲音,李修文閃電般出手,又是一劍刺中了身前的一個黑衣人。

  殺人者,人恆殺之!

  李修文沒有對他們手下留情,若不是自己現在功夫不錯,早就死在他們的手上。戰鬥僵持到了現在,李修文漸入佳境。他雖然功夫進步飛快,對敵經驗卻實在不多。

  剛開始時,他只是倚仗著身法與他們周旋,卻發現自己越打越順手,現在已經不再拘泥於劍招,而能夠做到隨心所欲,其動作瀟灑隨意,騰挪起伏間又解決了兩個對手。他發現,劍走偏鋒,讓人防不勝防。長劍在他手中旋轉翻飛,最後總會以一個極其刁鑽的角度,擊殺敵人。

  那些黑衣人此時是越看越驚,他發現李修文的戰鬥技巧在成熟,招式越發的爐火純青,一柄長劍在他手中如魚得水,揮舞得酣暢淋漓。

  又過了一炷香的功夫,現場的黑衣人已經倒下了一半,而李修文的身上,只有幾道輕微的創口。紅色的鮮血染紅了他的白袍,這些血不是從他身上流出的,而是倒下的對手的。

  此刻的李修文,就彷如殺神臨世,身材高挑,長發披肩。眸子深邃如天上繁星,卻折射出嗜血的光芒!現在的李修文殺意凜凜,他此刻心中只有一個念頭,那便是殺光這些人,這些阻礙了他去路的敵人!

  前世有位前輩告訴李修文,年輕人要懂得藏拙。所以李修文一直以來,不顯山不露水,潛心蟄伏。

  今世李修文的父親告訴李修文,過剛易折。所以李修文有些低調,適當收斂鋒芒,韜光養晦。

  此時的李修文,又彷如一柄出鞘的寶劍,劍鋒所指,所向披靡。十年磨一劍,霜刃未曾試!他一直在韜光養晦,面對對手的步步緊逼時,只是時不時地予以反擊,卻從不張揚。從現在開始,他才是真正意義上的亮劍,鋒芒盡顯!

  “趙客縵胡纓,吳鉤霜雪明。銀鞍照白馬,颯遝如流星。”

  李修文戰得興起,不由放聲大笑,吟出這首李白的《俠客行》。現場的黑衣人中,大部分人開始怯戰,士氣盡失!

  李修文卻是越戰越勇,一路高歌猛進,只聽他繼續高聲吟誦:“十步殺一人,千裡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又是手起劍落,手中長劍在陽光下,閃耀出森寒的光芒,劃破了敵人的脖頸。那群人軍心大亂,此時他們已經萌生了退意。說起來很可笑,埋伏刺殺的殺手,居然被嚇破了膽。可若能留著一條性命,誰願意死去?

  現場的黑衣人中,有一大部分都在圍攻李修文,只有幾個黑衣人,去牽製著李東。

  可現在局勢卻是逆轉過來,誰都不曾想到,這主仆之間,仆人身手弱了些,主人氣勢卻是強悍無比,他就如遊走在陽間的閻王,無情地收割著鮮活的生命!這大部分的人,反而都被李修文給牽製住了,李東那邊輕松不少。戰鬥到了現在,他也只是受了些輕傷。

  此時李東也很意外,他每日跟隨在李修文身邊,知道少爺的功夫進步神速,卻是沒想到,少爺的對敵經驗如此嫻熟,且身上散發出來的殺意,在這夏日的陽光之下,都讓人感到森寒無比!

  李修文用睥睨的目光,看著眼前這群宵小。現場的黑衣人已經倒下了一大部分,現在能站著的,所剩無幾。

  “殺!殺!殺!!!”

  李修文身形躍進,手中長劍耀出奪目的劍影,肆意收割著這些螻蟻的生命。

  轉眼間,現場能站著的,只剩下這群人中的頭目,他是唯一的幸存者!

  “李公子,我真沒想到,你的身手竟是如此了得!”

  就在李修文準備再次出手時,那黑衣頭目卻開口說話了。李修文詫異不已,納罕地問道:“你認識我?”

  那黑衣頭目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只是抬起手,緩緩地拉下了蒙在他臉上,掩藏身份的黑色面巾。

  李修文定睛一看,此人赫然是——宣武衛千戶,林虎!

  “是你?!!”

  李修文眯起了眼睛,他先前雖有所猜測,但此刻才真正確定,朱紹烱果然利用軍人,來埋伏刺殺自己!

  他們本是國之利器,卻成為某個人的爪牙;他們本為熱血男兒,卻成為一群冷血殺手!他們本應守土戍邊,卻成為某些人爭權的籌碼;他們本該維護治安,卻向自己的同胞舉起了屠刀!

  “是我,我叫林虎!”

  林虎說道。然後緩緩地舉起了手中的鋼刀:“李公子,我知道我不敵你,但這不是我退縮的理由!”

  李修文皺起了眉頭。林虎準備赴死,卻隻想讓自己記住他的名字,他寧願死在自己的劍下,也不願開口求饒!

  “回答我一個問題,我放過你!”

  李修文思量許久,才做出了這個決定。他臨時改變了主意,想要放對方一條生路,雖然這樣的決定有些愚蠢。

  林虎愣住了,他沒想到李修文會放過他。他是軍人,軍人的想法很簡單,只知道聽命行事,他沒有讀書人的那些彎彎繞繞,沒有那麽多的心機城府。

  他是軍人,軍人尚武,他本能的崇拜強者,在見識了李修文的身手後,他打從心眼裡敬佩,只是他們立場不同,他們是敵人,所以他願意死在李修文的劍下。

  “怎麽?不行?”

  李修文見他不答,再次追問道。其實他不需要從林虎口中,得到什麽消息,他自己會去查。當然,他不用查都知道,是誰要對付自己。他只是想給自己一個理由,一個放過林虎的理由。

  林虎回過神來,拱手說道:“李公子請講!”

  李修文開口問道:“你為何要入伍從軍?”

  林虎一愣,他本以為李修文會問他的,是幕後指使之人是誰的問題,卻沒想到是這樣的問題。

  他想了想,說道:“家父是宣武衛千戶, 我是承襲父職,入的軍伍。”

  李修文這才想起來,敢情是自己忘了,大明朝最獨特的,便是世襲制度。朝廷把軍民分籍,你祖輩是軍戶,那麽世世代代都只能當兵。林虎的父親是宣武衛千戶,屬於軍官。所以他父親死後,他便可以繼承這個職位,也成為一名千戶。

  “如果你可以選擇,你還會從軍麽?”

  李修文很無恥地違背諾言,問出了第二個問題。他對林虎沒有惡感,反而覺得對方很實在。問什麽說什麽,你說實在不?當然,說不好聽點,叫做缺心眼兒。可李修文就喜歡這樣的人,如果每個人都像他那樣,精於算計的話,他覺得自己會很沒有安全感。

  “會!”

  這次林虎沒有等他追問,接著說道:“男兒當血灑疆場,馬革裹屍!”

  李修文便明白了,這是林虎的理想,所以說出來的話擲地有聲。他心裡有些慶幸,自己果然沒有看錯人!

  開封城到尉氏縣之間,隔著一個朱仙鎮。

  朱仙鎮始建於戰國初期,原名聚仙鎮,後因戰國名士朱亥的食邑和封地而得名。南宋名將嶽飛在抗金戰爭中,最後的一戰便是朱仙鎮大捷。

  此時,朱仙鎮十裡外的官道旁,潛伏著數十名弓箭手,他們在此處埋伏,已經等待了幾個時辰。

  不多時,就見前方一架豪華的馬車,朝著此處飛快地跑來。這些人頓時神情一振,悄然地拉弓上弦,蓄勢待發。

  等到那架馬車靠近,他們手中的箭矢脫手飛出,頓時密密麻麻的箭雨鋪天蓋,射向了那架豪華的馬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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