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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鏘鏘三人南北行》第51章 人生如戲,刀下留人!
  俗話說的好,“世間事,無巧不成書。”  這個世界上現實中發生的很多的事情,其中充滿了的戲劇性,遠比我們在那些戲曲演義之中所能夠看到的,還要遠遠的超出,也更是要戲劇的多。

  就在正月初十這天,緊鑼密鼓,同樣也是大張旗鼓的準備了三天之後,富世鎮的第一場公審和公開處決大會,如期召開了。

  此時端坐高台之上,享受著萬眾矚目的王佑安還不知道,他期盼了很久的范從良,也終於來到了富世鎮上。

  其實,此次一路緊趕慢趕的范從良,在昨夜就已經到達了富世鎮的碼頭。

  只不過,半夜到達的范從良由於到的實在太晚,也就沒有去王佑安府上打擾他了。加上今天一早起來之後范從良又在準備給王佑安帶來的各種禮物,兼之還要整理帶來的隊伍,所以才把時間又耽誤了不少,以至於快到中午的時候才趕到了富世鎮大營門前。

  這回第一次出遠門帶兵的范從良,收拾各種禮品還是他這個世家門閥子弟的強項,整理軍隊可就不是他的能力所能控制的范圍內的事情了。

  一番手忙腳亂之後,在各隊校尉的輔助之下,范從良這才好歹的把這五百多人的隊伍給拉攏整齊了,盡管如此,時間也是耽誤過多了。

  急匆匆的趕到富世鎮大營門前之後,范從良這才知道王佑安居然不在大營,而是在富世鎮裡召開公審大會。沒有辦法之下,范從良有隻好帶著一眾侍從急匆匆的朝著富世鎮趕去了。

  其實范從良這隻船隊到達之後,王佑安就已經得到了消息,畢竟這麽一支挺大的船隊出現在自家的地盤上,如果各級情報部門沒有什麽反應的話,那可真就成了吃乾飯的了。

  只是因為范從良的船隊半夜才到達,到站之後又沒有人下船來,所以才沒有確認他們的身份而已。不過盡管如此,其實在范從良的船隊快要進入江陽郡水域的時候,其實就已經是處於王佑安軍隊的緊密監視之下了。

  今天一早,在確認了船隊身份之後,相關的情報就已經報到了富世鎮大營之中,只不過因為王佑安一早就出來門,分別接到各自方面情報的司馬亮、李炳和王健三個人,因為都覺得這算不上什麽太過緊急的情報,加之王佑安因為忘記了的緣故,也沒有特別交代過要關注范從良到來的消息,導致他們三個人也都覺得涼涼這個從成都來的過江龍也未嘗不可,所以三個人都認為只要今天匯報到位就行了。

  從本意上來講,王佑安還是對范長生派來的這個發錯了很是看重的,在他剛剛得到發范從良即將到的消息的時候,他還是有想到要讓自己的情報部門密切關注這件事情的。

  可惜,一忙起來以後,轉頭王佑安就把這件事情給忘記了。

  如此各種各種巧合觸碰到了一起,才導致了今天這種局面的出現,也就才有了接下來那種戲劇性的一幕。

  在後世,只要是有看過各種小說和戲劇的人都知道,在古代,殺人行刑的時刻,都是放在“午時三刻”的。

  在鍾表沒有被發明出來之前,中國的時間計量,除了用日晷計時外,其他多是以漏刻計時的。

  如今的一刻大致相當於後世的14.4分鍾,因而如今的語言中就有“刻”的說法。(“刻”原來指的就是計時的滴漏桶上的刻痕。一晝夜滴完一桶,劃分為一百刻)。

  兩個小時為一個時辰,子時是夜裡十一點到凌晨一點,那麽午時應該在中午的十一點到一點之間,午時三刻該在十一點44分左右。“時”和“刻”實際上是兩套計時系統單位,換算比較麻煩,平均每個時辰合八又三分之一刻。

  午時三刻這個時間,差不多是中午的十二點,這個時間,太陽掛在天空中央,是地面上陰影最短的時候。這在王佑安現如今這個時代的人看來,是一天當中“陽氣”最盛的時候。

  自古以來,人們一直認為殺人是“陰事”,無論被殺的人是否罪有應得,他的鬼魂總是會來糾纏作出判決的法官、監斬的官員、行刑的劊子手等等和他被處死有關連的人員。

  所以在陽氣最盛的時候行刑,可以壓抑鬼魂不敢出現。這應該是習慣上“午時三刻”行刑的最主要原因。

  當然了,這裡面也許還有另一層意思。

  在“午時三刻”,人的精力最為蕭索,處於“伏枕”的邊緣,所以此刻處決犯人,犯人也是懵懂欲睡的,腦袋落地的瞬間,也許痛苦會減少很多。這樣看來,選擇這樣的時間來處決犯人,有體諒犯人的考慮。

  當然了,王佑安不需要太過在乎這些說法的,處於王佑安的位置來說,他只要做好自己裝13的工作就好了,其他的事情,自然是有專業人士來處理的。

  畢竟,王佑安的本來目的就是為了震懾眾人,為了達到這個目的,王佑安連慣例的春不殺生、秋後處斬的規矩都不遵守了,還在乎什麽午時三刻不午時三刻的?

  現如今這個時代裡,春不殺生、秋冬處斬可是被寫進了律法裡面了的。

  在王佑安這個時代之前的歷史上,有關“秋冬行刑”的記載,最早見於《左傳?襄公二十六年》。而關於刑殺與時令的論述最早見於《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毋肆掠,止獄訟”。

  在此之後,除了秦時一年四季都可以執行死刑之外,其他各代處決犯人都在入秋以後,這就是常說的「秋決」。

  如今這個時代,由於科學文化的落後,人們不能正確解釋自然界和人類社會的某些現象,認為在人類和自然界萬事萬物之外存在著一個能支配萬物的造世主。

  災害、瘟疫、祥瑞、豐年都是上天賜予的,因而人們的一切行為都必須符合天意。

  設官、立製不僅要與天意相和諧,刑殺、赦免也不能與天意相違背。

  春夏是萬物滋育生長的季節,秋冬是肅殺蟄藏的季節,時人認為,這是宇宙的秩序和法則,人間的司法也應當適應天意,順乎四時。

  西漢中期儒學春秋公羊派大師董仲舒繼承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創造出一套“天人感應”的迷信學說。

  他認為,“天有四時,王有四政,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以類相應”。天意是“任德不任刑”,“先德而後刑”的,所以應當春夏行賞,秋冬行刑。如果違背天意,就會招致災異,受到上天的懲罰。

  從此,“秋冬行刑”遂被載入律令而制度化。

  漢代法津規定,刑殺只能在秋冬進行,立春之後不得刑殺。

  漢律中寫的很清楚,行刑的時間只能放在農歷九、十、十一、十二月。

  為了震懾其他心存僥幸的勢力,王佑安都決定在大年初十這個被人們認為絕不適合殺生的時間裡公開處決人犯了,當然也不會特別的去在意什麽午時三刻那些了。

  不過,王佑安可以不在意,他底下辦事的那些人可不能不在意。

  既然處決的日子已經不能更改,在時刻上,該守得的規矩還是要守的。

  就這樣,也不好太過違背如今習俗的王佑安,也便接受了一直要到午時三刻才來處斬的安排了。

  也正好,可以先行舉行公審大會,順便宣傳一下自家的各項政策,一上午的時間,也是很好度過的。

  日上中天,一場大戲鋪墊的差不多了,這場大戲最後的高潮時分就要到來了。

  一身官服穿戴齊整的王佑安,開始了今天自己最後的裝13時刻。

  在萬眾矚目之下,只見王佑安拿了顆他以前在電視裡看到過的竹簽,捏在手裡就要拋出:“午時三刻已到,行。。。。。。。”

  這個捏竹簽往外扔的戲份,也是王佑安要求添加的,現如今還沒有這種程序出現,不過為了王佑安過把癮的要求,這個戲碼還是被添加了進來。

  “刀下留人!”

  就在王佑安馬上要拋出竹簽,頒布命令的時候,一陣高聲的疾呼紛紛傳來。

  與之對應的,是一隊接近百人的隊伍正在衝擊這王佑安的守備防線,其中還有個穿著模樣都甚是飄逸的年輕男子,正衝著王佑安所在的台子急匆匆的跑了過來,一邊跑還在一邊的高呼著:“刀下留人!刀下留人啊!”

  面對著如此情景,王佑安一陣的目瞪口呆,手中的竹簽舉也不是,放也不是。

  “他~媽~的刀下留人都來了!”好半響以後,王佑安才緩過神來,轉而張口就開始開罵:“你們他~媽~的當這是拍戲嗎?!還他~媽~的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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