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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科學家》399、系馬高樓垂柳邊(3)
京師法律學堂?孫元起有些疑惑:這所學校不是已經不存在麽?

 京師法律學堂是中國第一所官辦法律學堂。當時清政府鑒於庚子國變、帝後西狩的屈辱,開始勵志變革推行新政,其中包括法律革新。光緒三十年(1904),朝廷批準成立修訂法律館,對舊有的帝國法律進行刪削,並參酌外國法律,起草適合新形勢下的民刑法典。

 隨著法律改革的全面深入,法學人才短缺的矛盾日益顯露,因此培養大批匯通中西的法律人才,就成為保證全面修訂舊法、推行新法的重中之重。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三,清末著名法學家、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向朝廷上奏,請求撥款設立法律學堂,開辟了清末法政學堂創製之先聲。

 沈家本的奏本最終獲得了朝廷的批準。經過一年多的緊張籌備,法律學堂終於在光緒三十二年(1906)十月正式開學,為此清廷特地賞賜《古今圖書集成》一部,作為法律學堂開辦的賀禮。第二年,法律學堂由修訂法律館所屬改為法部直屬,並正式改稱“京師法律學堂”。

 根據《修律大臣訂立法律學堂章程》的規定,學堂設專修科、速成科兩種,考取朝廷各部屬員入校學習,畢業後派往各省佐理新政。其中專修科學製三年,課程與當今法學院的課程極為相似;速成科學製一年半,隻學習大清律例及唐明律、現行法制及歷代法制沿革、法學通論、憲法大意、刑法等14門主乾課程,目的是使學員在短期內成為政府所急需的法律人才。

 京師法律學堂的創辦,為當時中國培養了大批的法律人才,為中國法制的發展做出了一定的貢獻,其所培養的人才在以後的政治及法律運動中也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但法律學堂隻開了甲、乙兩班,畢業生大概500人左右,還未來得及開辦丙班便被停辦,學生並入了京師法政學堂。

 京師法政學堂創辦於光緒三十三年(1年)·是學部以“造就完全法政通才”為宗旨而設立的專門學校,不久法部的京師法律學堂、度支部的京師財政學堂同時並入,使它迅速成為全國法政專門學堂中的巨擘。但它也沒有存在太長時間,在民國元年的孫元起手中·更名為現在的北京法政專門學校。

 可以這麽說,京師法律學堂早已成為明日黃花,為什麽王錫鑾此時還要特意在姓名前冠上這個學校呢?孫元起稍稍思忖便明白了意中所指:他是代表京師法律學堂前來請願的。該來的總會來的!孫元起深吸一口氣,對門人說道:“有請!”

 京師法律學堂成立不過六年,王錫鑾作為該校的畢業生,孫元起最初還以為他是個風華正茂的熱血青年。誰知片刻之後卻進來一位三四十歲的中年人,看上去比孫元起還老態些·恭恭敬敬地鞠躬行禮道:“後學王錫鑾拜見孫先生!”

 —原來京師法律學堂的學生都是挑選中央各部委的在職公務員,故而普遍年齡偏大。據統計,該校第一屆225名畢業生中,最年長者53歲,最年輕者18歲,以30歲年齡段為最多。王錫鑾還算是那一屆中比較年輕的。

 孫元起連忙還禮道:“王兄太過客氣了!恕孫某眼拙,不知王兄在何處高就?今日到訪有何貴乾?”

 王錫鑾答道:“後學姓王名錫鑾,字韌·廣西臨桂人。光緒丙午(1906年)蒙撫憲會考,錄送京師法律學堂學習,畢業後以主事分部學習·現在京師高等檢查廳任書記長之職,閑暇時間在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兼課。王某凡夫俗子,自然難入先生法眼。今日冒昧求見是後學愚鈍,對中央學會有關會員互選的規定有暗昧不解之處,想求教於先生。”

 王錫鑾?會員互選?孫元起忽然想起前幾日《申報》上的一則新聞。

 據說在孫元起抵達北京之前,原京師法律學堂的畢業生便率先在京城召開了中央學會會員預選,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選出王錫鑾,並且倡言:“將來中央學會正式選舉,凡我校同學當全體投王君票,以翊助王君順利當選·為我法律學堂增光。

 ”當時在場眾人皆歡呼鼓掌讚成。誰知沒過多久,孫元起便頒布了具有互選資格的高等院校名單,京師法律學堂根本沒有上榜。之前那場預選會便好比一群太監上青樓,成為全國的笑談。

 孫元起心中了然:“學會會員互選涉及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與演變,本來就錯綜複雜,孫某對此也是閉門造車·相關規定難免有錯誤遺漏之處。還請韌兄不吝賜教!”

 王錫鑾放低姿態問道:“後學疑問之一,便是為何北京法政專門學校在具備互選資格的院校名單之內,其前身之一的京師法律學堂卻不在其中?雖然現在京師法律學堂已不複存在,但據王某親身經歷而言,京師法律學堂應當具備《中央學會法》及《互選細則》的條件才是。”

 “韌兄請稍等片刻。”說罷孫元起起身在書架上翻找起來,然後拿出幾頁紙遞給王錫鑾:“這些分別■沈寄老先生(沈家本)光緒三十一年(1qc5)年向朝廷上奏妁《刪除律例內重法折》、家叔祖父文正公(孫家鼐)光緒三十二年(1906)《籌設法律學堂折》以及貴校建校之初的《章程》,從這三份文件中可以看出,京師法律學堂是‘考取各部屬員,入堂肄習,、‘以造就已仕人員研精中法律,各具政治智識,足資應用為宗旨,。

 “請注意‘各部屬員,‘已仕人員,這八個字!這充分說明貴校的學生都是選取當時各部在職的官吏,而不是學生,顯然不符合《互選細則》中‘中學畢業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的學生,這一條,故而京師法律學堂不應在具備互選資格的院校名單之內。不知韌兄有何異議?”

 王錫鑾道:“在下覺得先生你解釋的內容中有兩點值得商榷。第一,京師法律學堂學生身份問題。盡管我等在入學之前是已仕人員,但考取之時即脫離官場,入學之後便身為學生,本無‘官吏,‘學生,之別。中央學會又何必強分彼此?

 “第二,中學畢業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問題。我等雖然不才但既能入仕,絕大多數都有貢生、監生、秀才功名。隻恨我等生不逢時,求學之時唯有私塾、書院,並無中學堂之說;所讀之、五經亦無化學物理。現在先生以中學相規矩,未免失之太苛。”

 孫元起手指摩挲了下巴上的胡茬,一字一頓地說道:“韌兄,你是京師法律學堂的畢業生,又是京師高等檢查廳的書記長,還是北京法政專門學校的兼職教師。作為一名法政人員,你應該比任何人更能理解‘一字千鈞,的道理因為法律條文是最嚴謹的,釘是釘鉚是鉚,容不得半點馬虎。比如《刑法》規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者不適用死刑,盡管都是十八周歲,但犯罪前滿十八周歲和犯罪後滿十八周歲能一樣嗎?

 “同樣道理,《中央學會法》及《互選細則》等都是通過臨時參議院審議、內閣頒布的法令,明確規定入學前必須是學生,入學前是學生和入學後是學生便完全截然不同中央學會自然要強分彼此。你怎麽能說本無‘官吏,‘學生,之別呢?再者說,入學之後誰不是學生?”

 王錫鑾臉色頓時一陣青一陣白。

 孫元起又道:“當然,你說之前並無物理、化學、中學堂以中學畢業或具有中學畢業程度相局限未免太過苛刻,這一點確實很有道理。不過自前清光緒三十一年(1qc5)年廢除科舉、推廣新學以來,私塾、書院已經日漸式微,取而代之的是各類大中小學,現在國家立法將中央學會會員資格定義如此,也是從長遠角度考慮,所以無可厚非。”

 王錫鑾氣呼呼地說道:“照孫先生這麽說,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碩儒只因沒上過高等院校,沒學過物理化學,便終生與中央學會無緣了?”

 -元起笑道:“韌兄要想當選中央學會會員,可不是只有高等院校畢業生一條路!在《中央學會法》以及《互選細則》中都明文規定,除了高等院校畢業生之外,有專門著述經中央學會評定者也具有互選資格。那些著述等身的耆宿碩儒可沒有被排斥在中央學會之外。”

 王錫鑾道:“如果有些耆宿碩儒是述而不作或不輕易下筆,致使沒有著述問世呢?像清初大儒亭林先生(顧炎武),積三十余年乃成一編《日知錄》;潛丘先生(閻若璩)作《尚書古文疏證》八卷也是沉潛三十余年, 乃盡得其症結所在。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們豈不是名聞天下,身卻不得入學會?

 “又或者有些耆宿碩儒著述暫時不為學界所認可呢?像潛丘先生的《尚書古文疏證》,便被以博學著稱的西河先生(毛奇齡)譏為‘旁搜曲引,吹毛索瘢,鍛煉成獄,,並針對該書撰寫出《古文尚書冤詞》;此後還有望溪先生(方苞)的《讀古文尚書》、甌北先生(趙翼)的《陔余叢考》加以駁斥。若是按照今日的法令,他豈不是終生無望學會?”

 孫元起道:“那些述而不作的學者,對於著述留世都不縈於心,想來對於中央學會會員的名頭更是棄如敝屣了,所以我們都不必太介懷。對於真正有學問而暫時無法獲得公眾認可,我們還可以中央學會會長、副會長直接提名當選榮譽會員,以免有遺珠之憾。當然,無論學會如何努力,總會有些傑出的學者無法入選,這是無論哪個朝代、無論哪個國家都無法避免的。我們會盡量以公平公正的態度,采取多種評選渠道、多種評價方法挑選優秀的學者,避免遺憾。”

 王錫鑾微微點頭,然後又問道:“在下還有個問題,現在中央學會只有先生一人,有專門著述者如何通過中央學會評定?難道先生打算一人包攬對全國所有學者著述的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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