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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師,起源》第321章:龍
  “我沒看到過你的主人,起碼你描述的那個人的樣子我沒見過。”阿爾伯特非常肯定,“不過能養龍,那肯定是個土豪。”

  這麽大條龍,通常作為獨居動物的它們對食物有著龐大的需求量,脫離了巫師國阿瓦蘭迦北部龍類生態圈的飛龍,需要極為廣闊的捕獵領地,獅子,老虎,野牛,狼群,甚至,在其他國家,普通人打不過龍的地方,龍將人類也納入食譜,由此可見,它們的熱量消耗之大,也就是這裡情況特殊,那些傳說中的覺醒了能環有智慧的魔獸們才會乾脆認慫。

  道理,終究是站著的人說的。

  兩個物種爭奪同一片生存空間就是這樣,沒有共同利益,金錢在此無用,語言截然不同,那怎麽辦?自然是只能用最原始卻有效的方式來進行對話了。

  然後,那就是血腥的大陸開拓期,像條落魄的野狗一樣被斯莫蘭追著打到這片大陸上的巫師們必須把礙事的生物驅逐,滅絕,把那些被魔獸的屍身堆起來,肯定會是非常壯觀的奇景,百年,魔獸學會了退讓與恐懼,百年,對人形生物的恐懼刻印到基因深處,百年,只要是這片大陸上土生土長的動物,都不敢再向人發起攻擊。

  就算再蠢,只要不是餓到快死了,見到那麽多同類被徒手拆成看一眼都會降san值的馬賽克,求生本能都會告訴它們不要輕舉妄動。

  人很強,很硬,不能吃,連幼崽都不能碰,咬了就會死,不管多大的獵手,人都能打死。

  這就是它們學會的東西。

  哪怕是處於低谷,技術落後的巫師,都能幫它們重塑世界觀,今天的巫師,綜合對比一下,以阿爾伯特舉例,只要他願意,他隨時可以剃個光頭披張白床單戴個紅手套鑽進怪物堆裡cos一拳超人,到現在還可能打不過的家夥,也就那麽幾種自帶高魔抗施法強干擾的“血厚防高移速快”了。

  世界不同了,全民超凡的今天,危險源頭只有人們自己和人力難測的大型巨型天災,還有那最後幾種能造成威脅的魔獸,不願離開巫師踏足的領域,憑借強大單體戰力,繁殖能力,還有幼體隱藏能力做著最後的抵抗,像舊時代殘留的一抹陰雲,久久不散。

  比如掘地蟲,從幾千萬乃至上億年前進化生存至今的老古董巨型昆蟲,撐過多少風風雨雨,現在沙漠之外的分支品種最多幾十年就要被生物學家宣布確定即將滅絕,沒有各類汙染和破壞,他們依然與地球這邊的人有著同等級“天賦”,也許,兩邊的區別,只是走上了不同的文明路線。

  它智力低下無法馴服。

  它醜陋野蠻只有本能。

  它阻礙發展,對平民有威脅。

  所以,它並未被列入保護動物名錄,所以,它該死,殺,殺,殺,直到最後一隻無法清除的掘地蟲也成了博物館陳列標本,所以,敢在南方為了天價材料養掘地蟲的家夥死了,外國貴族身份沒用,錢沒用,名望沒用,輿論沒用。

  只要巫師還沒集體叛國,就不可能放過他。

  那些先驅,鎮壓內外,誓要守望至終焉的先驅,可還在看著呢,而且,這裡還有活人,那麽多阿瓦蘭迦人,想搞事,等國民死光了再說了吧。

  “主人的確很有錢,他總能用那些閃閃發亮的小東西換很多吃的,然後,那個。”它晃了晃龍尾,指指身旁戰戰兢兢的老虎,“你們能不能陪我玩玩?它很聽話,但是太蠢了。”“我覺得挺聰明的啊?”塞西莉婭擼起了躲到她背後的老虎腦袋,“你看,挺機靈的。”“這明明是從心吧。”

  那老虎任由她擼自己的頭,側躺著,悄悄睜開眼睛,看了一眼剛剛她無聊造出來又一腳踢斷的石磚。

  然後繼續裝死。

  “其實我也知道它不蠢,還聰明,但聰明是聰明,膽子太小了,也不曉得這是主人從哪兒弄來的,我有點懷念翠絲塔了。”它的主人教會這大蜥蜴如何說人話肯定花了不少功夫,至少字正腔圓,很清晰,“那是隻黑貓。”

  它邊說著那記憶中的特征,邊用前爪比劃著:“大概有這麽高,以前喜歡趴我背上,好像是因為我天生就能按天氣調整體溫,冬暖夏涼。”

  “真有這麽大,那是黑豹吧?”

  “是嗎?在我眼裡這倆玩意兒區別不大啦,反正以前怎麽趕都趕不走,就隨便它趴了,那小東西死的時候老娘哭的特慘,好像自個兒養了什麽然後死了一樣。”

  猙獰霸氣的面孔,長滿倒鉤的牙齒,能進行施法增幅的長角,強健有力的身軀,沒記錯的話,這就是巨龍傳說的原型體,在這裡,本能和力量又產生了矛盾,本能告訴他們快跑,那零準備時間的魔法力量和肉體力量又明確告訴他們無需在意,站在那天生的頂級掠食者身旁,呼吸都好像變得困難了,但他們仍然可以輕松愉快地與之交流。

  生物學研究表明,從出生到死,它都會繼續成長,作為魔法生物會自然隨著力量增長提升的智能也會伴隨它走向終末,這可是巨龍傳說的原型體。

  它快衰老至死時,就是它最強的時刻。

  “聊了老半天,我都還不知道你叫啥。”“啊啊。”巨大漆黑,布滿鱗片的臉龐這時候居然露出些許忸怩害羞,“菲雅,主人說這個名字簡單,好記。”

  這個專門用於魔寵停留休息的地方,腳下都是些乾燥的泥土,菲雅徐徐噴吐龍息,加熱身下的土壤。

  它對仍未歸來的主人有些怨言:“我都快無聊死了,這裡跟我一塊兒的就那個裝死的蠢才。”

  一系列特征表明,眼前的四足飛龍已經成年,等它死的時候,它的體型至少要再大二分之一,一般都是這個大小,如果它的主人跟它一般大, 那麽它肯定會比主人早死,普通龍的壽命其實比修行者還短,只是那對古代人而言無可違逆的力量和各類傳說將它們神化了。

  不過,還有特殊情況,在無數龍中間,還存在著一個奇跡,其中百年不遇的佼佼者,將有資格登臨龍族頂端————真正的巨龍,移動天災。

  它從頭至尾有百米長,翼展是身長的五倍,揮揮翅膀就是小型風暴,甩甩尾巴就能摧毀城牆,一聲咆哮能震裂方圓百米內未修行者的耳膜,龍息能瞬間燒毀小型森林,強大狂暴的力量永伴其左右,數裡之外都能看見那維持這副身軀不毀的魔法靈光,古魔法符文接觸到這靈光的時候也會變得脆弱,鱗甲又削弱了刀劍的作用,總結一下,高魔抗,高物防,它貪婪,狂暴,永不停息地翱翔天際,尋找維持生命的食物,這個時候,作為群居生物的人類就是個好選項。

  然後“滅世黑龍”的傳說誕生了。

  屠龍勇者的故事也誕生了:

  一支人數過萬,訓練五年,由多數普通人和戰士炮灰加施法者的軍隊死了一半人終於把它耗死了。

  今天的話,拉出百人大隊,攜帶重火力和移動炮台,瞄準,開火,一輪炮擊,打完收工。

  古人的所謂滅世也不過如此,他們眼裡,吃幾個人,拆家毀田,就叫滅世。

  “算出來了。”阿爾伯特指向了旁邊的小隧道口,“走那邊。”

  “再見。”

  “再見。”

  龍接著趴下,靜候主人歸來,他們也要前往目的地。

  但願這次不會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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