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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慌紀元》第28章 組建車隊
  “怎麽搞的?”蘇默感到一陣惡寒,高速上的車龍,難道真的像其他人說的那樣,永遠不可觸碰?  果基格隆沮喪的道:“後備箱沒關好,裡面藏了一隻喪屍,它偷襲了我……”

  偷襲?不對,偷襲是靜悄悄的。如果後備箱裡有喪屍,果基格隆一考進去,它就會發出噪音,喪屍不是大貓,它們不可能搞偷襲的。

  蘇默察覺到一絲異常,他開啟透視能力,向後備箱看去。

  “這不是喪屍。”蘇默打開後備箱,松了口氣。

  他指著卷縮在其中的屍體道,“喪屍的血是黑的,和粘稠的瀝青差不多,但這個血,是紅色的。”

  “不是喪屍?”果基格隆的表情立即舒緩下來,就像一個剛被赦免的死刑犯。

  他又怕這不是真的,問道:“不是喪屍的話,那怎麽會咬人呢?”

  蘇默道:“在末世,有些人存活了下來,但心裡上卻接受不了。在這種人之中,有一小撮人的精神狀態,極度扭曲,他們害怕喪屍,非常的怕,就把自己想象成喪屍的同類,去模仿喪屍的行為……咬你的這個偽屍,其實就是這樣的人。”

  “呸!末日已經夠亂了,他們還出來添亂,真是嚇死我了……”果基格隆罵完,心裡頭一陣後怕,要真是喪屍,那他可就完了。

  這場有驚無險的風波過去了,果基格隆麻利的拿起鐵鏈,將這輛黑色奧迪與裝甲車連在一起。

  已經有零星的喪屍圍了上來,蘇默將裝甲車發動起來。

  雖然後面拖了一輛奧迪,但以裝甲車的速度,還是很快就甩開了屍群。

  跑出一千米後,喪屍還遠遠的跟在後邊,蘇默繼續往前開。

  兩千米、三千米、五千米……蘇默停下了車子。

  “應該沒有跟來吧?”蘇默望著遠方。

  他的遠視異能,能看清千米外的一根線,但他的目力,最多擴展到五千米。

  在這個距離上,喪屍就像一隻小小的螞蟻,再遠就看不清了。

  蘇默拔槍瞄準,扣動扳機。

  子彈穿過奧迪的車窗,將裡面的喪屍爆頭。

  接著,蘇默清理了喪屍,檢查了一下部件,確定車是好的。

  然後他用酒精給奧迪作了個簡單的消毒,把油箱加滿,讓果基格隆開著奧迪,跟在裝甲車的後面。

  等找不到獵物的喪屍,自行散開之後,兩輛車又調頭返回,去拖下一輛車。

  就這樣,蘇默湊齊了一支車隊。

  在返回巴莎苗寨的路上,每個人都開著一輛車子,顯得非常開心。

  蘇默卻注意到,公路旁的草叢中,有道人影一閃而過。

  “你們直接回去,中途不要停……”蘇默交代完,就向那道人影追去。

  裝甲車太顯眼了,很容易被發現,即使茂盛的雜草也擋不住,所以蘇默把車藏了起來,然後徒步追蹤。

  蘇默壓低身子,在草叢中穿梭,動作輕巧,像一隻捕獵的花豹。

  那人在數百米開外,不緊不慢的走著,根本不知道後邊有個人。

  蘇默心想,車隊在高速上呼嘯而過,那麽大的動靜,這個人想不注意都難。

  他知道車隊的存在,也肯定看見了裝甲車。

  在和平時期,有一輛豪車,可以吸引很多拜金女,而在災變時期,人命微賤,一把沒有卷刃的刀子,就能換到一個女人,那麽一整支車隊,又會引起多大的騷亂?

  而且那個人不是孤身一人,

他是團體行動的,這點從他口袋裡的對講機,能夠看出來。  不能冒險,殺了他!

  一個可怕的念頭,從蘇默的意識深處冒出來,但又很快被他壓下。

  他不想變成野獸。

  那些曾經是人的野獸,“適應”了末世,他們與殘酷的環境融為一體,成為殘酷的一部分。

  見到喪屍,殺,見到動物,殺,見到人,還是殺!

  管你是帶著敵意還是善意,殺了再說,死掉的人,才是安全的。

  他們認為把全世界都殺光了,就不會再有東西傷害他們了。

  蘇默可不想變成那種非人非獸的東西,他曾經墮落過一次,沉浸在殺戮之中,不會再重蹈覆轍了。

  但是另一方面,哪怕是再小的威脅,蘇默也不會忽視。

  人心隔肚皮,如何判斷對方有沒有惡意?

  把他抓起來拷問,確實是個好辦法,但蘇默沒那個閑情逸致。

  這裡是野外,喪屍的主場,你呆在這種開闊的地方,一段時間不移動,呆久就有可能遇到喪屍,運氣再差點,就可能碰到屍群。

  就算蘇默把他抓回村寨,慢慢逼問,又有誰能保證,對方說的一定是實話?

  蘇默擁有透視能力,可看穿萬物,唯獨看不透人心。

  其實蘇默倒想簡單粗暴一點,就像之前那樣,將那人捉來,警告他不準多嘴。

  但蘇默不能賭。

  前面幾次蘇默不怕,是因為他居無定所,而且馬上要去更遠的地方,不怕別人找麻煩。

  而這一次,蘇默選擇了巴莎苗寨,作為興起之地,他的計劃一環套一環,不容許出一點差錯。

  除了滅口和逼問,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

  蘇默在後邊跟蹤,苦思良久,還真想出了一個良策。

  他藏起槍,藏起刀,把全身的武裝,一一解除,隻帶上一把匕首,一把手槍,以備不時之需。

  然後蘇默將頭髮揉亂,又往臉上擦了點土,銳利的氣息,逐漸收斂。

  經過一番化妝之後,此時的蘇默,看上去就像一個落魄的大學生。

  只不過前提是,忽略那副墨鏡,沒有哪個大學生,在喪屍滿地、朝夕不保的末世裡,還非要戴著墨鏡。

  不過這沒有關系,蘇默要扮演的,並不是大學生。

  在社會上,有些人認為大學生就是天真的代名詞,因此對大學生的防范心會弱一點,尤其是對女大學生。

  但是還有一類人,比大學生更容易讓人放松警惕。

  蘇默要扮演的,就是這樣一類人,他用匕首砍下一根長長的樹枝,作為拐杖。

  拐杖配上墨鏡,再加上蘇默每走一步,都要用拐杖點來點去,一個失明青年的可憐形象,就如此誕生了。

  “喂,請問,那個方向有人嗎?”蘇默喊道,主動暴露自己的位置。

  在前面的小夥回頭一看,只見一個年輕的盲眼人站在半人高的草叢中,用導盲杖艱難的探路。

  哪來的盲人?居然能活到現在?小夥真的很想閉上嘴,一走了之,但心裡又有些過意不去。

  於是他回應了蘇默:“有人的,在這裡!”

  蘇默側過頭,豎著耳朵聽了聽,小心翼翼的走了過去。

  “好人啊,你真是好人。”蘇默握著小夥的手說,“之前我遇到的幾個人,他們都不肯理我,但是我知道他們就在那兒,我能聽到他們的呼吸。”

  這盲人的手勁兒好大。小夥想把手抽回來,卻發現抽不動,他現在也後悔了,不該理這個盲人。

  蘇默扯著小夥,繼續道:“我有食物,不會拖你的後腿……”

  其實蘇默本想說:“我有食物,可以分給你,只要你們願意收留我……”

  但是蘇默轉念一想,這樣以利誘之,會使測試的效果,不太完美。

  如果小夥見財起意,蘇默當然會二話不說,立即反殺。

  但是如果小夥真的願意收留他呢?誰知道那是看在食物的面子上,還是單純的想要幫助蘇默。

  於是蘇默繼續裝可憐:“我知道我是瞎子,幫不上什麽忙,不過我要求很低,只要有口飯吃,有個遮風避雨、能夠睡覺覺的小窩就行……”

  小夥聽了一陣頭大,可把一個瞎子丟這不管,等同於謀殺。

  這種事,小夥還真做不出來。

  小夥遲疑了一會兒,說道:“你可以跟著我,我帶你走,但是收不收留你,還要看劉哥的意思。”

  “劉哥是……”蘇默的墨鏡下,目光一閃,核心人物,要出來了嗎?

  “劉哥就是劉嘯武,我們的頭兒,是他帶領我們,抵抗喪屍的。”小夥說到劉嘯武的時候,帶著崇敬的神情,“你放心吧,我們劉哥為人仗義,應該不會趕你走。”

  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在末世,則是物以類聚, 人以群分,好人手下一般都不會差,而壞人的手下,多半壞的流膿。

  看來會見到一些不錯的家夥。蘇默在心裡想。

  蘇默跟著小夥走了一段路,似乎是進入了無線電的范圍內,小夥拿出對講機,嘰裡呱啦的說了一通。

  “好了。”小夥對蘇默道,“不用擔心了,劉哥同意讓你留下來。”

  蘇默臉上露出如釋重負的微笑。

  這次不是裝出來的,和好人打交道,總比和壞人打交道好。

  接下來,就只剩下一個問題,這些人的意圖,當他們知道有一支車隊後,會怎麽處理?

  蘇默裝作不經意的說道:“對了,之前在高速公路附近,我又聽到了汽車的聲音,真是久違了啊。你看清汽車上面,都是什麽人嗎?”

  “似乎是一些苗寨的村民。”小夥道,“不過不用羨慕別人,因為我們很快,也會有汽車了。”

  蘇默心中一驚,問道:“哦,汽車可不好搞啊,你們準備怎麽做?”

  小夥說道:“那些苗族人既然有車,就肯定還會開車出來。出山的道,只有那一條,我們打算守株待兔,等他們下次出來時,和他們交換。”

  “交換?你們拿什麽換?”蘇默說,“車在和平的時候就很貴,現在更不用說了。”

  “我們有很多……”小夥說到一半,似乎覺得自己說得太多了,含糊其辭的道,“反正等你到了,你就會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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