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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呂布一統三國》第七百二十章 貨幣穩定
很多人以為呂布搞國有錢莊的舉動太過超前時代,必定失敗。

 其實歸根結底,只要能保證住錢莊安全、信用抵押、貨幣穩定這三點,中央錢莊就能一直搞下去。

 中央軍的強大不用贅言,呂布全民皆兵體制下的郡兵戰鬥力也不用質疑,錢莊靠近軍營駐地開設,除非城池被敵軍攻破了,否則萬無一失。

 有一些人是可以用信用貸款的,比如一般的官吏、中央軍將士,他們都有確定的身份憑證,用身份憑證就可以貸到款,但若是逾期不還款,信用缺失,會影響他們的仕途。其他人都要有等價的東西做質押來貸款,比如地主要抵押地契,普通民眾則要房契或其他寶貴東西,實在什麽都沒有,也可拿兒女做抵押來貸款。

 由此可以看出,呂布原來提出的錢莊、當鋪、拍賣行,在實際運作中,都被中央錢莊、河北錢莊融合到一起了,當鋪的業務性質完全可以歸入錢莊,拍賣行其實也可以作為錢莊的一個附屬業務開展。

 貨幣穩定這一點,最為關鍵,是呂布一直注意的,他規定了必須要按照之前正統的五銖錢來作為銅錢的基準,金銀跟銅錢的比價要按照市場價來每天做微調,每個櫃台都有真五銖錢、真金、真銀作為樣本來參照,那些私造的銅錢、假造的黃銅金都會被當場沒收。

 呂布辦中央錢莊向全民放低息貸款的做法,其實早有先例,當年的王莽就曾賒貸與民。

 王莽當上新皇帝後,對經濟采取了六大措施,即鹽、鐵、酒業官營,征收山澤物產稅,壟斷鑄幣權,還有一項很重要,就是賒貸與民。

 盡管王莽在其他地方搞的亂七八糟的,但在賒貸與民上。他的規定非常惠民。

 王莽規定,官府對民間的貸款,要分兩種:一種是生產性貸款,一種是非生產性貸款,在收取利息的時候。要根據貸款的性質而定。生產性貸款要收利息,非生產性貸款只須償還本金就行了。

 王莽還規定,老百姓如果祭祀祖宗、辦喪事沒有錢,官府可以從地方工商稅的收入中撥錢貸給。沒有什麽限制,只是辦祭祀的須在十天之內還款,辦喪事的要在三個月之內還。老百姓若是為了脫貧,想貸款經營產業,官府要一律要貸給。

 王莽對貸款利息的評估。是根據受貸人的利潤多少來決定的,他認為利息是來源於利潤的,所以王莽規定,計息的時候要扣除生產成本,算出受貸人所得利潤,取息不得超過年利潤的十分之一。

 王莽發放貸款濟民的做法非常值得後來的官府學習。

 信貸、信貸,實際上信用的成分應該是主要的,後世的銀行,特別是某個國度的官辦銀行。根本不相信世上有什麽“信用”,凡有來借貸的,首先想到的是有沒有抵押物,可窮光蛋要是有大宗抵押物,他還貸款幹什麽?恰恰就是因為窮。才要靠貸款來打經濟翻身仗。

 貧困,這就是受貸者的天然資格!貸款,目的就是要扶助窮人!可惜某個國度的官辦銀行見利忘義,忘卻了設立銀行的一個重要意義。

 王莽的“賒貸”帶有賑濟色彩。實在還不上款,就會“棄責”。由政府來買單。而後世的官辦銀行所樂於做的,卻不是扶貧、是“扶富”,最願意貸給開發商。所謂的抵押物,大多都是扯淡,是一些經過“膨化包裝”的低質資產或根本就是虛無。就這樣,銀行寧肯讓大宗貸款變成呆帳壞帳,也不肯灑一點點雨露給嗷嗷待哺的窮人,以此而觀,某些朝代的官府連王莽都不如!

 王莽執政時期貫徹了他的賒貸政策,大力開展了信用貸款業務,讓沒錢的老百姓都得到了實惠,能夠借用官府的錢來發展生產,可惜由於王莽在貨幣改製上的混亂做法,使得他在賒貸上的良苦用心,全部落空,值得呂布引以為戒。

 王莽執政以後,在八年時間裡,竟然進行了四次幣製改革。每次所謂的改革,都是以小換大,以輕換重,實際上是用劣幣換良幣,非要把老百姓手頭那點錢弄到國庫裡來不可。

 他還沒當上皇帝的前兩年,就開始了第一次幣製改革。

 這次改革,王莽自稱依據的是“子母相權論”,說是為了給人民帶來方便的。

 改革是以“五銖錢”做基準,新發行了幾種“大錢”:一、大泉,重12銖,每枚值五十錢(學名“大泉五十”);二、契刀,每枚值五百錢(學名“契刀五百”);三、金錯刀,每枚值五千錢(學名“一刀平五千”)。

 這後面的兩種“刀”,已經不是通行的方孔圓錢了,但也不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刀幣,而是一種全新的錢形,有點像現代的門鑰匙。

 其中的金錯刀,形製獨特,堪稱“錢絕”。在刀環上,有“一刀”兩字凹進去(陰文),字上鍍有黃金。因為古代的鍍金不叫鍍金,叫“錯”,故而得名“金錯刀”。這把小刀的重量約20—40克,鑄工精美,是為歷代收藏家所看重的稀罕物兒。

 隨著新幣的推出,王莽還有配套措施,他下令今後黃金國有,凡是私人不得收藏黃金,政府用兩把金錯刀兌換民間一斤黃金。

 一枚新幣就要換老百姓那麽多五銖錢,這不是搜刮民財是什麽?兩把金錯刀,用的黃金少到幾乎可以不計,就要換人家的一斤黃金,這就更等於明搶了!而且黃金收上來以後,有很多還沒給人家及時兌換金錯刀,後來乾脆賴了帳。這已經不是政府在金融上與民間博弈,而是政府動用政治權力巧取豪奪了。

 自從新幣發行後,王莽就規定,今後錢不能再叫錢了,應該叫泉。

 兩年後,也就是王莽當上皇帝的那一年,他再次改革幣製,把五銖錢、契刀、金錯刀全都給廢了。

 原來他奪的是劉家的天下,心裡發虛,想要抹去漢朝的一切痕跡。繁體字的“劉”寫作“劉”。是由“卯、金、刀”三字組成,這個也要忌諱。國家所用的器物,凡是含這三個字的,都要取消。錢含有“金”字,兩種刀幣都含有“刀”字。所以一並取消。隻保留了大泉。另外又新鑄了“小泉”,取代五銖錢。

 老百姓用了近百年的五銖錢,說廢就給廢了,新錢一時造不出來。王莽就動用各郡國的力量來鑄錢。他從中央派了五十個諫大夫到各郡國去,日夜督促加速造錢。

 這才剛剛有了點眉目,過了一年,王莽又推出了一整套新幣製。這套新幣製,叫做“寶貨製”。把錢稱作“寶”,也是王莽的發明。新幣製的要點,一是“五物”,即包括五種幣材,金、銀、銅、龜、貝。二是“六名”,即貨幣共分六種:黃金、銀貨、龜寶、布貨、泉貨、貝貨。其中,布貨和泉貨,都是銅質貨幣。三是“二十八品”,即六種貨幣中。每種內部也有品級差別,大小優劣不等。所有貨幣中,最值錢的是黃金,以一斤為單位,值一萬錢。最不值錢的。是“泉貨”裡的第六級“小泉”,值一錢。

 最要命的是,在這諸多樣式與品級的貨幣中,從最高的到最低的。面值共有21個等級。

 老百姓拿錢來用,是要用於購物、做買賣的。誰有工夫能記住如此複雜的換算?王莽從不親自買東西,他也不想一想,這一套貨幣,在流通中怎麽操作?互相間如何兌換?如何找零?怎麽記帳?

 老百姓自有老百姓的聰明,他們不管你什麽寶貝烏龜殼,在市場上全不認,隻認大小泉,因為這兩個東西畢竟還有個錢的樣子。

 三年後,因為新幣製在實踐中無法推廣,人民照舊偷偷使用五銖錢,隻好又改革。

 新發行了5銖的新錢,叫做“貨泉”,小泉不許再用了。這實際上等於變相恢復了漢朝的五銖錢。大泉也限定再流通六年後就不許用了,本來12銖的大泉也要貶值,與5銖的“貨泉”一比一使用。

 老百姓聰明得很,重12銖的“大泉”,他們怎能舍得當五銖錢來用?即使不偷偷改鑄成五銖錢,也會把它銷毀了做其他用途,哪裡還會再流通六年?

 王莽的貨幣改革,如此頻繁地更換貨幣,全無道理,是自找麻煩。即使有道理,換得這麽頻繁,也很難在群眾中建立起對於新貨幣的信心。

 貨幣一旦進入流通領域,就成了老百姓手中的財富,不能說廢就廢了,必須要有善後處理, 政府要負責補償或者以新換舊。但王莽全然不管這些,所以史書上說:“每一易錢,民用破業”,貨幣改革成了掠奪人民財富的手段。

 從貨幣發展史來看,一般都是從繁到簡,從實物到金屬,而王莽卻是反著來,嚴重違背貨幣演變規律,造成經濟的紊亂,企圖以政治權力乾預經濟,不懂貨幣有它的自身規律,逆天而行,哪有不失敗的!

 王莽的所謂貨幣改革,有百害而無一利,對他自己也是。原本他還是有一定民意基礎的,但貨幣改革之後,民心盡失。新王朝的迅速崩潰,可以說主要就是源於這荒唐的貨幣改革。

 呂布將來差不多也要像王莽那樣由權臣而至尊,但他要牢記王莽的教訓,不能胡亂地進行貨幣改革。

 呂布尊重五銖錢,也尊重東漢運行兩百年的貨幣制度,唯一想做的是把金幣、銀幣、五銖錢銅幣都運轉起來,但局限於現在黃金、白銀的存量,還無法實行三種金屬貨幣同時運用,便等著美洲、倭國金銀更多地流入大漢以後,再行金幣、銀幣、銅幣乃至紙幣的鑄造吧。

 PS:這章寫廢了,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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