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布之所以先提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是因為在這個國度,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中國文化的思想內核是群體意識,對於這樣一種文化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處理人際關系,維系群體生存,這就只能靠道德,不能靠法制。因為法制只能規定人們不準做什麽,不能規定人們必須做什麽,它只能規定不得傷害他人,卻不能規定必須熱愛他人;只能規定不得損害群體利益,卻不能規定必須為群體謀求利益。即便規定,也頂多只能規定你出力,無法保證你盡心。對於處理人際關系,維系群體團結,法制在許多方面都是無能為力的。比方說,一個人夠不夠意思,講不講交情,能不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有沒有為群體利益獻身的精神等等,法制都管不了。所以,法制代替不了道德。
相反,道德卻有可能代替法制。儒家就喜歡玩這種臆想,如果每個人都是正人君子、菩薩聖賢,這樣的社會,還需要法制來防范或者保護某個人嗎?
很顯然,“以道德代法制”是否可行,關鍵在於有沒有能使整個社會的全體成員都成為道德高尚的人。在這裡,重要的是“一個都不能少”。因為“千裡之堤,潰於蟻穴”。有一個不道德的,就可能會有十個、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最後就是不可收拾。但,有誰能保證一個不落地都是道德高尚者呢?沒有。至少目前沒有。所以,“以道德代法制”就只能是理想,變不了現實。
但首先就要做到“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識,然後才能求取下一步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成功地說服了鄭玄接受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提法後,呂布又拜見了太傅蔡邕、太師馬日磾、太保黃琬等大儒,同時又會見了管寧、王烈、王朗、華歆等儒者,呂布跟他們討論了“道德面前人人平等”。
“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就是儒家人本思想的內核,呂布只是把它提煉出來,這些儒家學者以為呂布是要大興儒學。自然無不景從。
呂布真的是想大興儒學,不過他大興的儒學並不是那些世家人物所希望看得到的。
孔子的思想裡面是有人人平等之說,除了“子所不欲勿施於人”之外,他曾說過“有教無類”,主張教育的對象不應分貴賤賢愚。而要一視同仁。開平民教育之先河,在教育上主張人人平等。
呂布就曾用孔子的“有教無類”等教育思想,痛批過那些反對呂布大開官學的世家官僚,一力提倡了全民教育這個意義深遠的真正基本國策。
呂布日後也要用儒家第二位聖人亞聖孟子的言論來為自己日後的政治改革鋪好思想改造的路。
後世很多人是人雲亦雲地批判儒家是民主自由的大敵。實際上真正的未曾被閹割的儒家亦推崇民主,而孟子實乃中國第一位民主思想家。
呂布從二十一世紀而來,民主、自由、人權、平等的觀念已經深入他心,以他現代的觀念去看儒家三位名家孔子、孟子、荀子三人,各有所長。其中孟子最讓呂布尊重。
孟子提過人格平等的思想,“舜,人也;我,亦人也”“堯、舜與人同耳”“人皆可以為堯舜”,說在人格上普通百姓與聖王是平等的,這也是呂布推出“道德面前人人平等”的一大理論根據。
孟子的思想裡面最為呂布稱道的便是民本思想,他最為有名的論點當屬“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另外還有“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以及“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仇。”孟子在這裡面。規定了君臣、君民之間存在契約關系,認為君主應以愛護人民為先,為政者要保障人民權利,若君主無道。人民有權推翻政權。
孟子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鼻祖,他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便是和諧社會的思想基礎,可惜被人念歪了。
儒家文化由孔子創始,到孟子發展至最高峰,其精華是蘊藏了中國傳統文化裡最寶貴的民主基因,比如其核心的“天下為公”的民本位思想、“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的“王權天授、天意民授”政治權力起源思想、“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的體制架構設計、“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人文思想、“與民同樂”的治世思想等等,仍是漢人的文化精髓,應該進一步弘揚,但很可惜,歷朝歷代的皇室、官僚階層口中念念有詞,實際上都沒有把亞聖的話放在心上。
孟子倡導“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的個人健康人格,提出了“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的人生最高道德標準,從而打造了全民族的強健精神支柱和充滿浩然正氣的民族性格,完整地構建了全民族的道德體系,加上儒家“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仁者無敵,德治愛民”的政治文化、“孝悌和親”的倫理文化、“文質彬彬”的禮樂文化,仍滲透在社會文化的各個方面,一直是漢人在人文理想方面的寶貴精神財富。
孟子的民主、民生、民權思想博大精深,穿越千年時空依然生命力無限,可惜後世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們將孟子閹割了,將孟子束之高閣了。
因為《孟子》裡面強烈的民本思想,自先秦到中唐,一直被上層權貴冷遇,束之高閣,正因此原因,《漢書》「藝文志」僅僅把《孟子》放在諸子略中,視為子書,沒有得到應有的地位。
到了中唐韓愈著《原道》,把孟子列為先秦儒家中唯一繼承孔子“道統”的人物開始,出現了一個孟子的“升格運動”,孟子其人其書的地位逐漸上升。五代十國的後蜀時,後蜀主孟昶命令人楷書十一經刻石,其中包括了《孟子》,這可能是《孟子》列入「經書」的開始。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孟子》一書首次被列入科舉考試科目之中。元豐六年(1083年),孟子首次被官方追封為“鄒國公”,翌年被批準配享孔廟。以後《孟子》一書升格為儒家經典,南宋朱熹又把《孟子》與《論語》、《大學》、《中庸》合為“四書”,其實際地位更在“五經”之上。元朝至順元年(1330年),孟子被加封為“亞聖公”,以後稱為“亞聖”,地位僅次於孔子。
明朝朱元璋雖是貧民出身,卻一心想要家天下萬萬年,所以很憎惡孟子的民本思想,他輯有《孟子節文》,刪掉《孟子》裡的章句,如“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弑君也”等,朱元璋曾說“使此老在今日寧得免耶!”並詔告天下說孟子的不少言論“非臣子所宜言”,下令將孟子逐出文廟。次日錢唐上疏力爭勸阻,加之天文官也上奏文星暗淡無光,於是朱元璋又下一道諭旨:“孟子辯異端,辟邪說,發明孔子之道,配享如故”,又恢復了孟子在文廟中的待遇。
這便是呂布招來朝廷裡這些有名望的儒學家們的第二個動機,尊崇孟子,把孟子提升到唐朝以後的位置,呂布想積極地將孟子的“民本”思想轉化為推動人類前進的“民主”思想。
孟子的“民為貴”,以現代思維去理解,便是:公民是一切組織的組成者,是存在之本。因此,一切組織的權威和權力來自每一個公民;公民的權利是天然的,結論是,公民享有天賦人權;公民可以以自己的方式授予、製約和廢除任何人的權力。
孟子的“社稷次之”,可以這樣理解:國家的組織形式、意識形態,它的國體和政體,它的民族結構,都不是最終的訴求, 而是保障公民實現天賦權利的合適選擇,它必須永遠符合全體公民以適當的方式作出的決定。單一製、聯邦製、獨聯體並不重要,總統製、議會製並不重要,任何主義並不重要,由公民來決定和改變決定才重要。
孟子的“君為輕”在型奴隸製和型封建制結合的時代,孟子宣稱君為輕,足以讓幾千年來掌握著相當國家權力的儒家弟子們汗顏。在孟子看來,國家的存在方式都可以討論、可以變動,而且連周家天子坐不坐天下是最次要的事,那麽幾千年後,只能直白地說:“誰執政並不重要,誰執政要由公民說了算,誰執政都必須對公民負責,誰也不能自證代表公民,每一個公民都是自己的代表。”
從孟子的邏輯中,不難得出這樣兩個結論:一、人權大於主權。二、“君為輕”為中國實行君主立憲製提供了一個極好的理論平台,只是民族問題在現實中和理論上沒有解決好,如果清王朝是漢人政權,十九世紀末走向君主立憲,將是中國最佳的選擇。
以此推之,孟子的偉大可見一斑。
PS:我一直認為,儒家聖賢一直在被誤讀,在被低估,在被利用。真正的儒家文明絕對不像我們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