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慢熱型的人。
直到兩百來章,四十多萬字,我才找到一點感覺,一種對文字癡迷的感覺。
我一直不太善於表達情感,現實中是這樣,小說裡也同樣如此。
小說裡,我習慣把人物的內心藏得死死的,頂多隻給他一兩個表情。
好吧,我承認,其實以前我喜歡寫詩,玩長短句。
從小學時候就開始玩,玩到現在。
戴望舒、徐志摩等人,不記得讀過多少。
後來迷上了短詩,余光中、鄭愁予不斷的啃。
總覺得文字越少越純,越短越精辟。
因此,第一本小說《生死兩章》(又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