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跑得快遲遲沒有動手,明菲道:“悅兒,去砸。”
她知道,女兒舍得。
明悅邁著小短腿,走向跑得快,接過他手中的發簪,小手握住細長簪身,簪頭對著大箱子,就要砸下去。
“哢”的一聲,碧玉簪子一分為二。
明菲道:“很不錯,接著第二支。讓他們好好看看,我福國公府對於這些玩意來說,都是拿來砸著玩的,根本不屑偷別人的破爛貨色。”
明妃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一陣青一陣紫,她手中的帕子被她擰的緊緊的。
而宮內的內侍與宮女,則各個大氣都不敢出。
這樣拿錢砸人的明大小姐,太可怕了,氣場太強大,他們根本不敢多說一句話。
而眾夫人們這下總算是確定,明大小姐說砸發簪不是說說而已,她是認真的。
明悅打開了第二支錦盒,裡面是一支象牙簪,很珍貴的象牙簪,卻在眾夫人提心吊膽中,身體分家。
一支象牙簪,報廢!
明悅又打開了第三隻,是一支金簪,上面有融金融化成的精美圖案,雖然金不太值錢,但此簪勝在它的雕刻手法,是一注金水完成雕刻,沒有間斷,就這工藝而言,此簪屬精品。
明悅砸了一下,只是變了形,並沒有分家。
她砸吧砸吧嘴,把金簪往快哥哥手中一放,道:“砸變形。”
明悅玩的正歡,又打開第四個錦盒。
裡面是黃花梨雕刻的仕女圖木簪,很難想象,那麽小的一支木簪之上,居然雕刻了十三個姿勢不一、形態各異的仕女。
明悅遲疑了一下,道:“娘親……”
她想表達的意思是,這屬於非物質文化遺產了,還是別毀了。
跑得快懂悅兒的意思,他便接過明悅手中的仕女木簪子,說了出來:“菲姨,這支簪子是豐南大師雕刻三個月完成,若是一下子砸壞,豈不是浪費了豐南大師三個月的心血?菲姨,我知道你是為了抱不平,但適可而止便好,沒必要為了出氣,便毀掉這麽好的精品。”
明菲也是一陣肉疼,不過,這些死物無法與她的寶貝們相提並論,她道:“菲姨只是想用這種偏激的方式告訴眾人,我福國公府旁的沒有,就是寶物多,府中的小少爺與小郡主,無需偷拿別人的跑爛玩意。”
明妃臉上火辣辣的疼,明菲的每句破爛玩意,都仿佛像是打在她臉上的巴掌,打得她頭暈腦脹,恨不得上前撕爛明菲的嘴。
不過,能在宮裡得寵,明妃也不是一般人,她整理好自己的情緒,勸道:“明大小姐,現在誤會解釋清了,各位小少爺小姐們也證實了不是表少爺偷了本宮的發簪,你就不要再毀掉發簪了吧!好歹是這麽貴重的首飾,毀掉多可惜。”
溫少夫人也勸道;“我家小子一直都說沒有親眼看到表少爺偷盜,明大小姐,表少爺不是偷盜之人,你可別讓玥郡主與表少爺砸簪子了,你不心疼,我瞧著心疼極了。”
一直對明菲印象不錯的侯府夫人也說道:“是這個理,溫少夫人說的是,明大小姐不心疼,我可真是心疼,瞧瞧,多麽好的發簪,可不能再砸了。”
“娘親,悅,不舍。”明悅也不舍得,她只是為了給快哥哥出口氣,才一連砸了幾個發簪。
跑得快也道:“菲姨,別砸了,小快會內疚。”
眾人都勸,她道:“那好,不砸了。”
她話鋒一轉,道:“方才發生汙蔑小快偷盜之事的時候,沒有說過小快一句壞話的孩子,你們往前站一步,我有獎勵給你們。”
有三個孩子站出來。
一個是溫少夫人的兒子。
一個是侯夫人的兒子。
還有一個是翰林院學士家的小姐。
明菲看向這三人,笑道:“你們,很好。”
她又看向三人的母親,又對三個孩子們道:“由此可見,你們的家教,很好。”
明菲道:“只是我這裡暫時沒準備給你們的禮物,卻有你們母親能用的禮物。我很高興你們守住本心,做著正直善良的小孩。下面,我送你們每人十支發簪,用你們因為誠實而迎來的獎勵,送給你們的母親,你們可願意?”
孩子最愛受到表揚,三人紛紛高興著點頭。
明菲道:“這六口箱子中的發簪,你們隨意挑選,每人選十支,算作給你們的獎勵。”
“多謝明大小姐。”三人行禮,歡快地跑向大箱子。
三人的母親卻一直處於震驚之中。
三位夫人連連說:“明大小姐,萬萬使不得,十支發簪,太過貴重,我們承受不起。”
“當得。”明菲道:“我不知道你們府中後宅是否陰私不斷,但你們的孩子,被你們教養的很好,他們都是好孩子,具有人最本質的初心,真的很難得,希望你們繼續教導他們,不要讓他們以後的道路走歪。”
明菲的一席話,使得其他夫人的臉上,火辣辣地疼。
這就是說,他們家的孩子,養歪了,不正直,是個會說謊的小孩!
明菲道:“今日之事, 若發生在我福國公府,本小姐絕對不會任由孩子們集體打鬧,把人揍得全身傷痕,讓貴客平白受冤。”
她秀眉一挑,轉向明妃,道:“明妃,本小姐聽說,太子來之前,你已經準備給小快定罪,把他關入天牢,是不是?”
“明大小姐誤會,本妃怎會是那種是非不分之人。”明妃討好笑道,但笑容在她臉上,很假,很難看。
“對了,你娘家父親是一個七品官,對嗎?”明菲問。
“是,家父在寧遠縣做縣令,寧遠縣在父親的管轄下,已經比其他縣的稅收高出了一成。”明妃道。
“我就說嘛!原來明妃娘家父親只是一個小小芝麻官而已,怪不得你眼皮那麽淺,丟了個發簪就大驚小怪個半天,把孩子們的聚會也給搞砸了。”明菲的話,毫不客氣,令明妃臉上火辣辣地有燒灼感。
明妃反駁道:“本妃也想息事寧人,但奈何這枚發簪是皇上禦賜,丟失不得,萬一皇上怪罪,治本宮一個丟失禦賜之物之罪的罪名,本妃承擔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