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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壕妻》第二千一百二十七章 明悅16歲
羌吳國

 明悅已經十六歲了。

 娘親離開她整整五年。

 這五年,她時常在大鄒國住上大半年,又會來到羌吳國住上大半年。

 她十六歲了,但十五歲的及笄禮卻沒有辦。

 為何?

 因為爹地說她只需辦十八歲的成人禮便可。

 十五歲成年,太早。

 爹地也不允許她在十八歲之前結婚。

 所以,十八歲舉辦成人及笄禮最合適不過。

 還有兩年才成年,明悅有些坐不住了。

 為啥?

 因為快哥哥現在已經二十三歲了啊!

 他是一國之主,二十三歲還未娶妻,滿朝文武都有意見。

 快哥哥頂了很大的壓力,卻從不讓她知道這些事,生怕她煩心。

 她能感受到快哥哥對她的愛意,但快哥哥從未說過娶她之類的話,她不由得有些著急。

 再加上,還有個與快哥哥同歲,有著太后撐腰的思思郡主,二十三歲的老姑娘了,還未嫁人,是人都知道,思思郡主是在等待著嫁給國王,成為王后。

 這也是太后的意思。

 明悅不喜歡思思,更加不想思思嫁給快哥哥。

 快哥哥是她自小便預定養成的夫君,她才不要把快哥哥拱手讓給其他人。

 隨著年齡的增長,明悅在羌吳國生活的時間,比之在大鄒國多了兩倍不止。

 為何?

 因為她要陪著快哥哥啊!

 生怕她不在,快哥哥喜歡上別人。

 這種患得患失的心情,是暗戀才會出現的。

 若是明戀,把愛戀之意挑明,她肯定不會那麽防備。

 另一邊,已經二十三歲的思思,名副其實地成了老姑娘。

 她每天的想法,就是爬床!

 爬龍床!

 生米煮成熟飯再說!

 她現在是成年人,已經十分確定,天澤哥哥心裡沒有她。

 這個認知,讓她很傷心,可她卻不得不接受。

 不愛她又如何!

 試問王室有愛可言嗎?

 一切不過是利益牽扯而已。

 沒有愛,她不在乎,只要天澤哥哥娶她為妻,讓她做羌吳國的王后便可。

 這幾年,經過她的煽風點火,太后越發討厭大鄒國的明玥公主,天澤哥哥喜歡又如何,只要太后以父母之命反對,天澤哥哥就不會娶明悅為妻。

 而她,是太后的養女,太后對她像親生女兒似的,在太后心中,她早已經是兒媳人選。

 這日, 思思陪著太后用膳。

 太后瞥見思思越發成熟的臉,她道:“思思,你不能再等了,女人的青春就這幾年,過去了,也就過去了,不會回來。”

 思思知道太后所言是什麽,但是她有什麽辦法,她眼神憂傷道:“母后,我努力了那麽久,天澤哥哥都看不到,我……我不知道該怎麽辦了。”

 “傻孩子,看來,還是得母后出馬才行。”太后下定決心,趁著自己還沒死,她要為思思做主。

 思思低頭道謝,沒有人看到她眸中劃過一道冷芒。

 如今那個可怕的女人消失五年,想必已經死在了外頭,母后也漸漸忘記了那個女人的可怕,所以,對付起明悅,太后一點壓力都沒有。

 當晚,迪亞斯天澤應邀陪母親用膳。

 隨他一同而來的,是明悅。

 見到明悅,太后與思思齊齊黑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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