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英話一出口,腦袋就挨了馬度一下,這小子當馬大腳是兔子嗎,一個月就能下一回崽兒。
朱文英也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訕訕的給馬大腳賠罪,馬大腳看看那搖籃的裡的孩子,歎氣道:”是公爺的孩子不假,聽公爺說他那娘親,生下孩子就撒手人寰,這才交給我撫養,也是個可憐的。”
“母親說哪裡話,母親仁善必定視如己出,這孩子能在您的身邊長大,是他福氣。“
“都是公爺的孩子,怎能虧待他。”馬大腳抬眼看了看馬度,“要不是阿弟救我一命,說不準標兒也被人抱走撫養了,死裡逃生不求別的,隻巴望著能瞧著標兒長大,便心滿意足了。”
“大姐不要胡思亂想,以後的日子還長著呢,標兒以後會是個孝順孩子,您有的福好享呢。”
“就是,就是,可不是每個女人都像母親這般仁善,母親可得好好的活著,要是標兒落到那樣的夫人手裡,還不知道受多大的委屈。”朱文英說著,滿臉的不忿,就是個膨脹到極點的氣球,一碰就炸。
朱文英就是在馬大腳眼皮子底下長大的,對他再了解不過,問道:“怎麽,見著你二娘了?跟你說過多少次了,到底是你的長輩,若再惹怒了你二娘,壞了規矩,我也不饒你。”
朱文英嘿嘿的道:“母親弄錯了,這次可不是我。是舅舅,那潑婦……嗯,二娘要給舅舅安排親事,要把她娘家侄女許給舅舅,被舅舅狠狠打臉……”
馬大腳蹭的從椅子上站起來,滿臉驚慌的看向馬度,“阿弟你打她了!”
朱司馬連忙解釋,“母親別慌,舅舅沒打人,就是拂了她的面子,是她太過分,舅舅也不算失禮。“
馬大腳一手撫著胸口,一手點著朱文英的腦門,:“你這孩子說話越來越不著調,要是有馬兒一半沉穩,我也省心了。阿弟他在你身邊,你可得多教導著他。“
朱文英很委屈,那些亂七八糟的新鮮詞兒都是跟著馬度學的。看馬度在那邊信誓旦旦的保證,日後要好好的教導朱文英,他心中不由得暗歎馬度的臉皮之厚。
馬大腳道:“你們的年歲也都不小,也是到了婚配的年齡,若是見到合適的便與你們說合。”
馬度大驚,什麽叫年齡不小了,我還沒到青春期呢。不過這個年紀在古代結婚的也是比比皆是,更不要說定親了。
“一切全憑母親做主!“朱司馬是個乖寶寶,很痛快的答應。
朱文英則是支支吾吾的不肯言語。
馬大腳輕笑一聲,板起臉來道:“你跟馮家小丫頭的事情,我已經與馮夫人通過氣了,等過兩年再訂婚。只是你以後莫要再與小丫頭私下裡見面了,免得壞了人家名節。”
“多謝母親成全!”朱文英喜滋滋的跪地拜謝。
見馬大腳將目光看向自己,馬度回道:“小弟除了姐姐和姐夫,再沒有長輩,自然由您做主。只是小弟有些要求,不管大姐尋了哪家的女兒,還請大姐讓我先見上一面,再做決定。”
這個時代,馬度沒敢談什麽自由戀愛,私定終身不被拉去浸豬籠就不錯了。好人家的姑娘多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即使普通的農戶,也不會隨便讓自家的女兒出門的。除非馬度願意去秦淮河,不對,好像秦淮河的姑娘也不隨便出門,尤其是那些頭牌,見上一面都要不少銀子呢。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這個時代最主流的婚姻形式,馬度俗人一個,
沒打算別出心裁,不過婚前見上一面是必須的。 馬大腳雖然不可能給他找個歪鼻子斜眼的,但總要看上一眼才放心不是。既然不可能通過長期的相處彼此了解,甚至同居驗證是否和諧,他只有把所有期望都放在對方的長相上了。
這個的要求不算太過分,縱然這個時代規矩很多,但是畢竟關乎終身大事,讓年輕人遠遠的彼此看上一眼,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
見馬大腳點頭答應,馬度有道:“為了讓大姐不要白忙活,我還是列出一些具體的要求。
第一個子要高,有文英這麽高最好……”
不等馬大腳說話,朱文英卻怎呼道:“這麽高的女人你能降得住嘛!”
“你放心,我以後會長得比你高!”馬度恨恨的道,你朱文英才一米七而已,有什麽好得瑟的,扔到二十一世紀勉強算是及格而已。
馬度繼續道:“第二,要腿長,這個和第一條一眼重要,第三不能裹腳,第四要膚白貌美,第五細腰……算了,不能太胖……”
馬大腳皺了皺眉,“阿弟沒有什麽別的要求了?”
”沒了!“馬度搖搖頭,沒錯,我就是這麽膚淺,”哦,還有,家裡最好不要有什麽遺傳性的疾病。“
馬大腳試探的問道:”大姐覺得,這個腳還是要裹得,大戶人家的女子都要裹腳的,當初大姐就是受不了裹腳的苦頭,現在生的一雙大腳,沒少被人笑話。“
馬大腳覺得,馬度對女人的看法一定是受了自己影響,身高腿長不裹腳,明顯的是再說自己,自己早該給他弄個貼身丫鬟的。
時間不早,馬大腳早就給安排好了睡覺的地方,馬度和朱文英兩人累了一天,倒頭就睡。
朱文英第二天卻起了個大早,為的就是在乾爹面前顯擺一下自己的訓練成果。
在親衛軍的校場中,有三人正是朱元璋、馮國用和常遇春三人。原本火器的事情,讓鄧愈來最好,可惜他現在正和著徐達、湯和在鎮江等地駐守。
朱元璋也隻叫了兩個親信將領,一是為了保密,二是怕乾兒子丟人,確切的說怕乾兒子丟他的人,他不太相信,一個十三歲的少年能帶出什麽好兵來,最主要的目的還是想看看火槍。
“父親,我準備好了。可以過去了嗎!“不遠處朱朱文英大喊道。
那邊有三列小隊, 人人都是一身通紅的短褐,黑色長褲。紅巾軍普通裝扮。只是少了身前的護甲,腳下也不是夏天常穿的草鞋,而是皮底布面的布鞋。
只是這些士卒站得也太齊整了,從他這邊望去,根本就是三條直線。朱元璋打了好幾年的仗了,不管是大元朝廷的軍隊,還是各種打著紅巾軍旗號的叛軍,他都見過不少,可從來沒有見哪個軍隊可以站得這麽整齊,就是朱元璋自己最精銳的親軍爺不能。
站得整齊倒還罷了,那一個個的士卒,每個人的動作的都一模一樣,個個挺胸收腹,身體繃直,像是一杆攢足了勁兒的標槍,隨時都能射出去一樣,從裡往外的透著一股不服輸的精神氣,這是他從未見過的。
“過來了吧!“朱元璋招了招手,朱文英應了一聲,跑回隊伍裡。
常遇春笑道:“小孩子就回弄些花架子,還有點樣子。咦,不對。”在下一秒鍾他就驚愕了,因為他發現這些士卒朝著他們跑過來的時候,也是這般的整齊。
嘭嘭嘭……整齊的腳步聲,就像是一個人在走路,仔細看他們的步子,竟全部都是邁得同一隻腳。
三人的神色開始變得凝重了,整齊的隊列只要用心誰都能擺,可是在跑步時還能做到這樣還從未見過,他們的軍隊奔跑時簡直就是鴨子下河,嘩嘩啦啦的。
三人心中不由得同時發問,“他是怎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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