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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屍凶》第六百一十二章 喜神
我沒有一口答應,而是繼續問她:“你先說說,這雙鞋,到底是個怎麽樣的情況。{ щww{suimеng][lā}”

 這鞋所在的地方,肯定比較特殊,要不然,魏婆婆也不會拿它來交易。

 龍潭虎穴我倒不怕,現在就算面對一條真龍,真打起來,我覺得還是可以拚一下的。

 我擔心的是,如果那鞋子是放在一個類似於“唐門秘境”或者“鬼王寶庫”之類的地方,那可就沒辦法了,只能智取才行。

 見我問起,魏婆婆也不隱瞞,如實說了出來:“就在這小鎮的東邊,有一個水庫,水庫的正中央位置,埋著一口棺材,那是一個衣冠塚,我說的鞋子,就在裡面。”

 聽起來倒是很簡單的。

 但我早已不是半年前的愣頭青僵屍,所以很謹慎的問她:“那水庫裡,到底有什麽危險?”

 水庫裡,肯定有危險的,要不然,她的這個交易,隨便去鬼市找隻鬼,都能幫她完成,根本不用等到我。

 甚至可能連鬼都不用,只需要找個人下去就成。

 魏婆婆搖了搖頭:“對於人或鬼來說,那水庫確實很危險,但對於僵屍先生來說,那危險就不算危險了。”

 “哦?怎麽說?”

 “那水庫下面的衣冠塚裡,除了一些衣物之外,還有一顆寶石。那顆寶石,只要一靠近它三米的范圍,就會被其攝奪心魄,所以人鬼均無法靠近,只有僵屍才行。”

 她說的這個原因,聽起來倒是屬實,因為不論人鬼,都有三魂七魄,很容易受到外物的影響。

 相對來說,這方面僵屍可比人、鬼、妖都強。

 因為像我這樣的僵屍,雖然有意識,但作為人類的三魂,實際上已經發生了實質性的變化,變成了屍魂。

 三魂分天、地、人,可屍魂只有一個,已經與僵屍本體融為一體,附在屍身之上。

 或許在活屍的時候,這屍魂還會發生動蕩,類似於人類的魂魄不穩;但成為醒屍後,屍魂就已經完完全全的融合進了屍身中,一旦屍變,就好比真正的僵屍,根本不會受到招魂術之類法術的影響。

 沒成為醒屍的時候,這事情或許我還不敢答應,但現在已成醒屍,只要保持全程屍變的狀態,應該難度不大。

 所以我想了想,當下就答應了魏婆婆的要求:“好,如果事情真如你所說,那我就答應你這筆交易。”

 隨著我的話出口,一種奇異的感覺湧了上來,冥冥之中,有一種力量,牽引到了我和魏婆婆的身上。

 這就是人與“鬼”之間的。

 這種類似的協議,各行各業都有,其中傳播最遠的、名氣最大的,就是“雞鳴燈滅不摸金”了。

 外八門裡,有“倒鬥”一門,專做掘墓摸金的勾當。

 這裡面,就流傳著一條關於活人和死人的契約:據說乾倒鬥的,只要進入墓裡,在開棺以前,一定要在墓的東南角點上一根蠟燭,如果蠟燭不滅,則可以開棺拿走明器。

 反之,如果蠟燭熄滅了,那就表示墓主不同意,這時就不能開棺了,而是收拾好家夥,磕三個頭,然後退出墓室。

 從本質上來說,這其實也是一種人與“鬼”之間的交易。

 見協議達成,魏婆婆再次用那種破鑼一樣的聲音笑道:“好勒!既然這樣,那可就拜托了。現在天色還早,僵屍先生這就可以去拿東西。”

 我點點頭,沒有接她的話,起身打開門,走了出去。

 門外,魚家爺孫正拉了個小板凳坐在那裡等我呢。

 見到我出來,兩人隨即迎了上來。

 我給老魚使了個眼色,示意先離開這裡,回去再說。

 回到賓館後,我將之前房間裡發生的事情,與老魚說了一遍,然後告訴他:“你倆就呆在賓館吧,那水庫不遠,我獨自前去就行。”

 “那不行!”老魚連忙說:“老婆子雖然說沒什麽危險,但總得有個照應才行,即使水下的危險你不擔心,可水上呢?”

 他說的,似乎有點道理啊。

 “可水上,能有什麽危險?”我有些不明白。

 “唉!”老魚歎了口氣:“薑老弟,你是不知道,人心狡詐啊。即使你不怕水下的危險,可萬一那老婆子使詐,將你下水的消息泄露給其他人……人心險惡,不得不防啊!”

 我有些無奈:“你的意思,是還有人類對我感興趣?”

 “可不是麽?”老魚說:“這個世上,有獵鬼的人,自然也就有獵屍的人。畢竟,僵屍可是被稱作的,放一具僵屍在家裡,那可比養小鬼還容易發財。”

 好吧。

 在民間傳說裡,僵屍確實被稱作喜神,所以古時候那些趕屍人,在趕屍的時候,如果不入住趕屍客棧,而住人類客棧的話,就會喊:“喜神歇腳,生人回避!”

 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店家就會單獨安排一間幽靜的房屋來,專門給趕屍人和僵屍入住。

 而據說在僵屍住過後,客棧就會生意興隆、財源滾滾。

 人類啊,果然是貪婪。

 要是魏婆婆真把我的行蹤泄露,或許還真會遇到一些防不勝防的麻煩。

 而她這樣做,也並沒有違反交易的規則。

 “那事不宜遲,今晚就去那水庫!”我想了想, 決定“速戰速決”。

 要是水庫下面順利的話,下水應該個把小時就能夠搞定。

 老魚也看出我的打算,對我的決定表示讚同:“好,現在就去!就算那老婆子想泄露你身份秘密什麽的,都得有個時間,那些抓捕僵屍的人,估計也得準備準備。”

 對付普通僵屍,墨鬥和黑驢蹄子是最管用的東西,不過到了我這個級別,那些普通玩意兒可就不起什麽作用了,那必須用道符、封印一類的東西才行。

 我當即就和老魚爺孫倆找著方位,向著東邊的水庫趕去。

 為了加快速度,我索性直接屍變,然後一手提著一個,邁開了大步,飛奔起來。

 這一跑,我才發現,原來這小鎮是位於一片山坳中,周圍盡是茫茫群山。

 水庫距離小鎮不算太遠,約莫十公裡左右的路程,以我的速度,即使在山間行走,又帶著兩個人,二十來分鍾的時間,也已經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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