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快點登入,你們這些看小說都不登入就離開的。
登入可以幫助你收藏跟紀錄愛書,大叔的心血要多來支持。
不然管理員會難過。
《籃壇傳奇後衛》二百九十五,再敗。
我剛開始打球最大的挑戰是我總是搶到球就跑。我的老師就大叫:哦,你要運球,你要運球,你要運球!。那時我才山姆高德·高德開始癡迷學會怎麽去運球。每天我都運球數小時,早晨6點我就開始運球,練到7:30洗個澡就去上學。每天都是如此。

我知道這聽起來有點發瘋,但我總想我(運球時)可以擺脫我的影子。你可能不相信但我就這麽想。有時我就坐在一個地方幾個小時把一個動作越連越快來擺脫我的影子。當然這從來都沒有發生過,但是這樣的練習確實使我的球運得又快又低。

我有時聽到小孩說”這是shammgod(的動作)。這真是對我最大的肯定。就是這簡單的動作,我把球運得扔出去,然後你就跑去追,當然是象“跑去追一樣”然後你再把球拉回來。這就是“shammgod”運球動作。我想這就象...事一樣...

我叫shammgod,我可以代表紐約,我可以擺脫我的影子,你可以做什麽?

1976年4月29日,高德-山姆高德出生在紐約市布魯克林區一個由政府救濟的住宅區的貧窮家庭。其實他父親也叫高德-山姆高德,所以兒子算是二世(GodShammgodJr.)。看到兒子被百般調戲得都不好意思上學,媽媽決定在他上學的時候給他改名字。由於媽媽姓威爾士,所以高德的名字變成了山姆高德-威爾士(ShammgodWells)。

和很多紐約貧窮區長大的小孩一樣,籃球,尤其是街頭籃球是生活的很大一部分。高德童年的一個很好的朋友是泰龍-伊萬斯(TyroneEvans),也就是喜歡街球的人都認識的黑寡婦(Alimoe)。他們兩個還有幾個夥伴一般都會白天在社區裡瞎轉,然後在公共球場打球。隨著年齡的增加和球技的提高,後來他們就會坐地鐵到水平更高的球場,有的時候甚至是美國街球的聖地――哈林區的洛克公園。

90年代初,盡管沒有媒體報道,沒有教練球探,但是凡是在洛克公園打過的小孩都能立刻變成路人皆知的明星。紐約街頭的黑人都在紛紛議論到底誰是紐約第一控衛,出色的後衛很多,但是當時紐約談論最多的是四個擁有瘋狂handle的後衛:斯蒂芬-馬步裡(StephonMarbury),拉菲爾-阿爾斯頓(RaferAlston),卡裡木-萊德(KareemReid),和山姆高德-威爾士。當時對高德的說法是:由於他的運球幾乎貼住地,凡是想防他的人都要付出因為和地板摩擦而手流血的代價。

山姆高德的高中是拉薩樂學院(LaSalle),榮-阿特斯特(RonArtest)是他的隊友。1994年對聖雷蒙茲(St.Raymond's)的一場比賽,高德送出21次助攻,自己拿下45分,驚爆紐約。當時阿特斯特對媒體說:“他的運球可能是全世界最出色的。”1995年,紐約的兩個頂尖後衛馬步裡和威爾士雙雙被選中全美麥當勞高中明星賽。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