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登入嗎?
(-3-)是不是要下跪求你們?
趕快為了可愛的管理員登入喔。
登入可以得到收藏功能列表
還能夠讓我們知道你們有在支持狂人喔(*´∀`)~♥
《大漢王朝事略》第19章 廢除肉刑
  漢初主要有三種肉刑,黥刑(刺面塗墨)、劓刑(割鼻子)、剕刑(斬腳)。肉刑始於夏、商、周三代,風行於秦朝,一直延續下來。這種刑罰斷人肢體,破壞身體機能,野蠻殘酷。

  公元前167年五月,皇帝劉恆突然發布一道詔書,廢除肉刑。詔書上說:‘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人犯了錯,不教化而施以肉刑,以後即使他悔過自新,依然殘廢終生。譬如腳斷了,不能再長出新的。這不是教化百姓的父母心意。此後廢除肉刑,用別的刑罰代替。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促成劉恆廢除肉刑的,竟然是一位十五歲的小女孩。

  這個女孩名字叫淳於緹縈。

  《漢書·刑法志》裡詳細說出了她的故事。緹縈的父親淳於意犯了罪,被判處肉刑。因為淳於意擔任過齊國太倉令,是官員身份,所以被送往長安受刑。淳於意生了五個女兒,沒有兒子。離開家時,他看著哭哭啼啼的五個女兒,悲從中來,罵道:“可惜我隻生女兒不生兒子,遇到緊急事情,沒有一個能幫上忙!”

  父親說出這麽傷心的話,女兒們更加難過。這時,淳於意最小的女兒緹縈走上前來,要求和父親一起去長安。押解人嫌麻煩,不肯帶她。緹縈軟磨硬泡,才得以跟隨父親上路。

  到了長安,緹縈請人代寫奏章,大膽上書皇帝,陳述冤情:我的父親曾是齊國的小吏,有清廉的好名聲,現在不慎犯了事,按律當受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被砍去了腳,就成了殘廢;被割掉鼻子,就不能再安上;即使他們想改過自新也不可能了。我情願做官婢,替父親贖罪,好讓父親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做官婢很苦,日夜勞作,沒有絲毫人身自由。緹縈的孝心和膽識,深深感動了劉恆,他責成丞相張蒼、禦史大夫馮敬等人修改刑律。張蒼等人也認識到,繼續沿用秦朝的肉刑,不利於社會穩定,更不利於政權的穩固。

  君臣意見一致,廢除還保留的黥、劓、剕三種肉刑。同時,赦免淳於意,也沒有讓緹縈當官婢。少女緹縈勇敢救父,為皇帝廢除肉刑提供了契機,她的勇敢無畏廣為人所傳頌。

  同年,新修訂的刑律頒行天下。新刑律規定:黥刑,改為剪去頭髮,以鐵鉗束頸,服刑四年;劓刑,改為打三百竹板子;斬左腳,改為打五百竹板子;犯斬右腳以及殺人自首、官吏貪贓枉法、監守自盜等罪,於判刑之後又犯笞刑罪者,一律處死。

  從此以後,社會風氣為之一變,民風日趨淳樸。劉恆光榮成為第一位廢除肉刑的皇帝。刑罰制度從奴隸製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轉變,這是一項重大歷史進步。

  然而,在刑罰執行上,卻存在漏洞。打三百板子,打五百板子,有人直接被打死了,名義上是減輕刑罰,結果殺人更多。

  直到太子劉啟即位,完善刑製改革,他兩次頒布詔書,將打板子的數量大幅度減少,五百減到兩百,三百減到一百。製訂刑具——竹板的規格,長五尺,寬一寸,厚半寸,板子要光滑。又規范執行過程,打犯人的背部改成打屁股,行刑中間,執行人不許更換。

  愛民以德,劉恆的德政除了廢除肉刑,還有減稅。
鍵盤左右鍵 ← → 可以切換章節
章節問題回報:
翻譯有問題
章節內容不符
章節內容空白
章節內容殘缺
上下章節連動錯誤
小說很久沒更新了
章節顯示『本章節內容更新中』
其他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