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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荷蘭帝國》第91章 鹿特丹
  1582年六月二十日,莫裡斯房間,他正坐在椅子上喝著茶,這十多天來他和安娜一起去城中的公園劃船釣魚,一起在城中散步,聊著最近的奇聞異事和人生,漸漸地他們的關系逐漸深厚,彼此也有了更多的了解。

  然而,這樣閑適的生活並沒有讓莫裡斯的心情有多大的改變,他時常一個人叼著煙鬥站在碼頭旁望著眼前的奔湧的大海,時而歎歎氣,時常摸摸下巴,在外人看來,這似乎是他在思考哲學,或者落魄不得志,然而這其實上是莫裡斯在思考這場戰爭。

  為什麽第二軍團和第四軍團整整六萬大軍,清一色的新式燧發槍,他們的素質可比自己手下的雜牌軍好的不是一星半點,可在西班牙人面前,他們卻和一塊白麵包一樣,一撕就碎,他們拿的是燧發槍,不是燒火棍,為什麽會這麽不堪一擊,他們雖然遭遇了伏擊,可只要將領能夠冷靜下來,即使打不敗西班牙人,平安撤退倒是沒有問題,弗裡奇貪功冒進,確實是一個蠢貨,可弗雷德裡克身經百戰,他不會連這點都不知道,這到底是為什麽?為什麽?

  我明白了,原來我一直都沒有發現軍隊問題的根本所在,決定戰爭勝負的不是一兩件新式武器,而是人,具體說來就是紀律,紀律是一支軍隊的靈魂,

  古代的軍隊為什麽往往在傷亡率超過15%就會崩潰,就是因為缺乏紀律,封建軍隊主要特點是兵為將有,士兵是將領的私人財產。士兵基本是農奴,家奴,部曲,對將領是絕對的人身依附關系,他們效忠於君主,而不是國家,他們沒有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的概念。

  而近代軍隊不僅要有先進的武器,還要有敢於頂著敵軍密集火力走到離敵人三十米才裝彈射擊的勇氣,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須嚴酷的執行軍紀,讓士兵們畏懼軍紀更甚於畏懼敵人的子彈,讓士兵徹底對死亡麻木,才能讓他們適應線列戰術和牆式衝鋒,自己從前一直將注意力放在武器和戰術上面,現在才發現問題的根本所在。

  要徹底解決問題,除了采用嚴酷的軍紀條例和棍棒,還需要改革兵役制度,雇傭軍是沒有紀律性的,他們燒殺搶掠,無惡不作,紀律渙散,而且由於國籍的不同,他們對於所雇傭他們的國家毫無忠誠度可言,他們沒有民族主義,沒有對於國家的認同,只有金錢才能讓他們服從,所以實行征兵製是不可避免。

  隨著年齡的增長,莫裡斯發現,要實行義務兵役製,除了需要得到議會的支持,還需要陸軍部決策層的配合,否則自己將獨木難支,自己是要徹底改變荷蘭軍隊,而不是走到哪裡,改革到哪裡,那樣的話,等到自己百年之後,荷蘭又會重新先入全面挨打的情況。

  可他縱觀荷蘭軍隊的決策層,一股落差感油然而生,海軍的決策層倒是人才輩出,在總司令羅伊斯的調教下,海軍作戰靈活,紀律嚴明,在火力的配備和運用上也和西班牙人不相上下,再加上海軍並不以門第作為選拔軍官的標準,無論你是平民還是貴族,只要你有才能,就可以得到適合自己的崗位,所以和陸軍這幫衣衫不整,紀律渙散的家夥相比,海軍不僅衣著整潔,待遇豐厚,而且驍勇善戰,戰力強盛。

  再回過頭來看陸軍,陸軍決策層的位子大都為年齡較大的將領佔據,他們保守固執,拒絕一切有利於提高陸軍戰鬥力的改革方案,而富有進取和革新精神的軍官卻大都位居下層,整個陸軍正處於青黃不接之時。

  就算自己能夠有機會掌握陸軍,

並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可如果沒有足夠的將領支持自己的話,自己便會孤掌難鳴,不但方案難以實行,而且就算方案強製實行,可自己不可能永遠在陸軍部的位子上待著,難保在自己卸任之後,自己的改革成果不會被全盤推翻。  所以要實行大刀闊斧的軍事改革,必須有大量支持和忠於自己的人才。

  可荷蘭在歷史上海軍名將輩出,可陸軍的名將除了莫裡斯自己和他還未出世的老弟腓特烈亨利之外,幾乎找不到一個,這可該如何是好?

  我就不信了,我堂堂荷蘭,豈無人才,莫裡斯恨恨說道

  他閉上了眼,隻覺心情煩悶,他不知該如何排解,隻好叫上安娜,換上便裝,戴上了假胡子,別了一把燧發手槍,腰佩獅心王理查之劍,騎上心愛的阿拉伯馬,向城外的森林奔去,即使是打獵,天生的缺乏安全感使得莫裡斯也不敢大意。

  下午一點,莫裡斯到達了城外的森林,他拔出了燧發手槍,填裝好了彈藥,騎著馬搜尋著獵物的蹤跡,他等了好久,卻連個毛都沒看到,這讓他有些焦急,不覺心中愈加煩惱,自己在鹿特丹待了這麽多天,整天清閑度日,骨頭都要軟了,是時候好好放松了,可怎麽一個獵物都沒有,真是不科學。

  等了半好天,他拿起隨身攜帶的玻璃水瓶喝了一口,揉了揉眼睛,轉身對安娜說道

  “親愛的,你在這裡等我,如果三個小時之後,我還沒有出來,再進來”

  “好,你自己小心點”安娜點了點頭,目送著莫裡斯向森林中飛奔而去,隻覺有些不安,她翻身下馬,蹲在地上望了一眼地面,只見西側出現了一個法國阿爾登馬的馬蹄印,不禁大驚失色,她連忙翻身上馬,向軍營飛奔而去。

  莫裡斯獨自衝入了森林中,樹林中透著寂靜,抬頭仰望,陽光正透過樹葉間的林蔭照射下來,像繁星在空中閃爍,有些刺眼,卻十分晶瑩美麗,透著不可捉摸的靜謐。照射下來的光影,若隱若現的左右悠揚地晃著,那躲在灌木後野兔,用膽怯的眼神張望著四周。

  “太好了,今天的晚飯就是你了,你這短耳朵的家夥”莫裡斯見了野兔,頓時心情大好,終於找到了,也不枉我一番辛苦,他微笑著舉起了燧發火槍,扣動了扳機。

  彈丸飛出了槍口,傳來一聲的槍響,躲在灌木後的野兔急忙向森林深處跑去。

  “沒打中,可惡,難不成我帶了兵之後連槍都不會用了,我就不信了”沒打中,開玩笑吧,今天怎麽這麽倒霉,打個兔子都打不中,莫裡斯氣得直罵娘。

  莫裡斯揮起了馬鞭,抽打著馬,對野兔緊追不舍,不覺間迷了路,遠處塵土飛揚,不時傳來急促的馬蹄聲,幾隻正在城外湖邊喝水的水鳥突然騰空而起,打破了午後的寂靜,這一切使寂靜的森林頓時多了幾分令人不安的氣息,但此時的莫裡斯的注意力全在野兔上,把這拋到了九霄雲外。

  他填裝好了彈藥,瞄準了正在飛奔中的野兔,又是一槍,卻只打中了兔子的耳朵,也許是耳朵的緣故,兔子的速度變慢了下來,莫裡斯見狀便接著填裝彈藥,隨時準備了解兔子的生命。

  “最後一槍”莫裡斯舉起了燧發手槍,扣動了扳機。

  “砰,砰”隨著一聲清脆的槍響,飛馳的彈丸擊中了野兔,然而莫裡斯隻覺有些心悸,自己只看了一槍,怎麽會有兩聲槍響,他警覺地按住了獅心王理查之劍的劍柄,環視著四周,不好,有人。

  這時只見一匹阿爾登馬向莫裡斯飛奔而來,莫裡斯定睛一看,馬上坐著一個身穿棕色布衣,長著栗色頭髮少年擁有仿佛精雕細琢般的臉龐,英挺、秀美的鼻子和櫻花般的唇色。他嘴唇的弧角相當完美,似乎隨時都帶著笑容。這種微笑,似乎能讓陽光猛地從雲層裡撥開陰暗,一下子就照射進來,溫和而又自若,

  他望了一眼莫裡斯,便舉起了馬刀,向莫裡斯直衝而來。

  “有刺客”莫裡斯嚇得臉色蒼白,見來者不善,便急忙策動馬匹,閃過他的刀鋒,向來時的方向跑去。

  男孩見莫裡斯想要逃跑,便將馬刀收回牛皮刀鞘,從腰間取出一把帶有延長護手的德意志焰形劍,策動馬匹對莫裡斯緊追不舍。

  “可惡,讓你嘗嘗這個”莫裡斯眼見男孩並不罷休,惱羞成怒,暗中將燧發手槍填裝好彈藥,回身就是一槍

  “就這點本事嗎?”男孩急忙閃過,略帶嘲諷地笑道,縱身一躍,舉起了德意志焰形劍,向莫裡斯的命門砍來。

  “焰形劍”莫裡斯見狀,便翻身下馬,望了一眼男孩手中的劍,大叫不好,他拿的是焰形劍。

  焰形劍這種武器在15到17世紀之間使用,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宮廷權威的象征。穿著法袍的士兵手握雙手焰型劍

  象征著法律嚴酷無情的一面。而身不著甲,是無裝甲或者輕裝甲士兵最為恐懼的噩夢。象征著日爾曼民族的簡潔實用主義。

  由於當時歐洲戰場的第一列步兵往往是長矛手、火槍手等輕步兵,甚至是完全沒有鎧甲防護的,揮舞著這種巨大而恐怖的武器衝鋒的瑞士德國山民組成的,履山地如平地的傭兵可以很快地撕開第一陣的防線,直接把重步兵和來不及衝鋒的重騎兵暴露在己方火力和騎兵衝鋒的銳鋒之前。

  而那曲刃對於無防禦的肉體來說是一種殘酷而有效的武器。可以比直鋒的劍砍得更深,又不象彎刀那樣需要垂直於切面的大力揮舞,一次直抹就可以造成很深的傷口

  對手早就算準了自己打獵不會穿上鎧甲,專門用上這種劍,太大意了,沒有想到鹿特丹也並不安全,早知道帶上侍衛隨行了,安娜,你在哪?快來救我啊。

  拚了,如今前有強敵,後無退路,唯有拚死一戰才能殺出重圍,莫裡斯拔出了獅心王理查之劍,雙手握劍,做了一個交替步,將獅心王理查之劍舉過頭頂,向男孩劈來。

  男孩側身閃過,右手握住了焰形劍,向莫裡斯的臉橫劈而來,

  莫裡斯急忙向後退了幾步,幾縷頭髮被焰形劍削落在地,,他雙手握住獅心王理查之劍,將手臂屈起,使劍柄略高於頭頂,向男孩突刺而來。

  男孩輕松閃過,將劍尖指向地面,長刃朝下,迅速向旁邊移動腳步,乘莫裡斯還沒收劍,便向莫裡斯的胸前劈砍而來。

  莫裡斯急忙用劍護住前胸,劍刃相交,虎口有些震開,此人的劍術絕不在我之下,格爾曼要在的話,倒是想讓他和這個小子好好打一場。

  莫裡斯立即蜷起手臂,雙手握劍,將劍身滑動到男孩的劍身上,向男孩突刺而來。

  男孩急忙向後退去,他將焰形劍橫過身體向莫裡斯的下身砍劈而來,在即將劈到莫裡斯之時,突然轉為突刺。

  這讓莫裡斯有些猝不及防,他急忙雙手握劍,用劍身擋住了男孩手中的焰形劍

  男孩收劍回身,護住了面部,莫裡斯大喜過望,連忙舉起了獅心王理查之劍,向男孩劈來,男孩連忙向後退去,雙手握劍,略一彎腰,向莫裡斯的腰部橫劈而來。

  莫裡斯縱身躍起,讓男孩撲了一個空,雙手握劍,向男孩的頭部劈來。

  男孩見狀,雙手握劍,用盡全力向上一挑。

  “好劍術,不知閣下尊姓大名,與我有什麽大仇”莫裡斯翻了一個身,落下地來,好大的力氣,他握劍的手都有些松動。

  “等你死在我的劍下,就知道了”男孩冷笑一聲,用不屑的眼光看著莫裡斯,這小子的劍術倒是不錯,和自己不相上下,可要放過他,自己今天不就白來一趟了。難不成空手回去。

  “奧蘭治家族的人,就這點本事嗎?”男孩拍了拍肩上的灰塵, 用帶有巴黎口音的法語說道。

  “你怎麽知道我的身份”布雷達一戰後,自己在荷蘭也算是小有名氣了,有人認得並不奇怪,可自己這次換上便裝,戴上了假胡子,居然會有人認出來,他的法語如此純正,應該不是西班牙人派來的刺客

  “此人想要行刺王子殿下,來人,把他給我拿下”這時莫裡斯的耳邊傳來一陣急促的馬蹄聲,驀然回首,只見安娜帶著一隊手持馬刀的龍騎兵趕到了,安娜舉起了燧發手槍,指著男孩,向身旁的龍騎兵命令道

  “放了他”龍騎兵手持馬刀將男孩團團圍住,奪走了男孩手中的焰形劍,拿出繩索,正要將男孩綁住,只聽見莫裡斯一聲大吼

  “莫裡斯,你瘋了,他想要殺你,你還要我放了他”安娜不解地對著莫裡斯怒吼道,那個人差點要了莫裡斯的命,莫裡斯居然要放了他,這簡直難以理解

  “他不是敵人,他只是為了生計所迫,放了他”那個男孩穿著破舊,應該是迫於生計不得已靠打劫維持生計,而且他的劍術和自己不相上下,殺了他未免太可惜了,若能為我所用,那便是如虎添翼。

  “好吧,放了他,”安娜無奈地說道

  “多謝,他日定將再會”莫裡斯從龍騎兵手中接過焰形劍,將劍交到了男孩的手中,男孩接過了劍,望了一眼莫裡斯,便騎上馬,向來時的方向奔去。

  “如此勇武之士,竟投身綠林,可惜呐”

  此時已將近黃昏,莫裡斯騎在阿拉伯馬上目送著他漸漸遠去的身影,隻覺為男孩感到可惜,竟生起了愛才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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