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暈約爾克後,金志銳又來到左邊的屋子。
一開門,他就看到碧紗坐在桌子邊上,顯然已經在等他。
兩人雖然語言不通,但碧紗認識金志銳,知道他是林安松的人,看到有人衝進來,並沒有驚慌,反而很是驚喜,沒想到,她今天才讓約爾遜把信送出去,林安松今晚就讓人來了。
“跟我走。”金志銳道。
“快帶我走。”碧紗說。
兩人都不明白對方說的是什麽意思,但又好像都聽明白了。
這個時候,他們並不需要語言,都明白該如何做。
金志銳背起碧紗,就往外走,一路上避開守衛,並沒有讓人發現。
即使背著一個人,對金志銳來說,並沒有太大的影響,翻牆還是那麽的利索,很快就和守在外面的林安松匯合。
從金志銳背上下來,碧紗像一隻歡快的金絲雀,撲到林安松的懷中,今晚讓她覺得又是刺激,又是甜蜜,此刻她隻想和林安松遠走高飛,再也不要被自己的父親約束,身邊更不要有約爾克這個大燈泡。
三人來到租界外面,和飛龍小隊匯合之後,馬上出城,往紫竹林方向走去。
碧紗第一次看到飛龍小隊,也很是好奇。
林安松這次既然已經帶碧紗出來,就沒打算向她隱瞞飛龍小隊,當下就和她說了起來,不過還是要求碧紗保密,不要透露出去。
碧紗雙眼冒著心光,她本來就喜歡這些東西,隨著林安松的介紹,對飛龍小隊越加好奇,恨不得馬上就看一場飛龍小隊是如何剿滅山賊的。
如果她和其他中國人多些接觸,此刻就會更加震驚,甚至崇拜。
碧紗這樣的很多洋人,雖然生活在中國的土地上,但其實和中國的社會並沒有交融,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但卻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像之前直隸地區許多山賊被剿滅,在官府中,百姓中都有流傳,但聽過的洋人少之又少,即使有極個別的聽到這消息,因為和中國社會的脫離,也不覺得剿滅幾夥山賊,是什麽了不起的事情。
出了城,林安松等人來到紫竹林山腳下,這裡有一座小村莊。
山頂的紫竹林已經是他們的一個小基地,在這山腳的小村莊中,林安松也是買了一塊地皮,弄了一個小小的馬場,養了二十匹好馬,當然,這些好馬是無法和棗紅馬相比的。
他們要滿世界的剿滅山賊,不可能全不靠雙腿走路,還是要有戰馬才行,不說來去如風,但至少可以節約一半以上的時間。
馬場的出現,在村民中並沒有引起太大的熱議,隻當作是哪個富紳的興趣。
而林安松也只是從陳達的那些兄弟中,讓陳達挑兩個過來看著。
“小紅,我要騎小紅。”碧紗一眼就看到了馬群的中的棗紅馬,興奮的叫到,她也是有好幾個月沒有見過棗紅馬了。
“不行,你騎了,我騎什麽?”
“這裡還有二十多匹呢,你隨便挑一匹不就好了。”
“要不我們一起騎?”
“不行,小紅會累的。”
和碧紗鬥了一會嘴,最後棗紅馬還是落入碧紗手中。
飛龍小隊的成員都不懂英語,聽不懂兩人在說什麽,各自上了馬,一群人乘著天還沒亮,就離開了。
一大早出來乾活的村民,有的路過馬場,看到少了十幾匹戰馬,也不奇怪。
雖然目的地是SD但一路上,能遇到山賊,林安松也不會放過,
因此他們的速度並不快。 甚至為了主動引誘山賊出後,他們還主動混進一些商隊中。
TJ附近,現在已經沒了山賊,大部分都被滅掉,還有一些漏網之魚,也都悄悄逃到其他地方去了。
不過,一定區域過後,山賊就多了起來。
很多山賊只是收一些買路費,就會放商隊過去,並不是所有山賊,都像東來佛山賊那樣窮凶極惡,每次都是雞犬不留。
不過這次,算他們運氣不好,遇上了林安松。
林安松他們十幾人混在一支商隊中,碧紗也是做了喬裝,戴了頂帽子,臉上遮著面紗,身上穿的也是中國的傳統服裝,雖然仔細看還是不難分辨她是洋人,但她高高坐在棗紅馬上,又被飛龍小隊護在中間,而這些人也不沒有幾個一直盯著看,偶爾瞟一眼,視線大多都被飛龍小隊擋住,因此雖然走了一路,卻也沒看出碧紗是個洋人。
一路上,這支商隊,似乎運氣不大好,只是兩天時間, 竟然遇到了三次山賊。
不過他們運氣不好,就代表了林安松運氣好。
不過林安松等人並沒有在這支商隊眼前,直接將前來的山賊剿滅。
一來,林安松還不願意在這支商隊眼前暴露,二來,前來搶劫的山賊並不一定是全部,可能只是來了一部分人,還有一部分人躲在山寨中,林安松自然是要將他們一鍋端了。
每次遇到山賊後,商隊交了買路錢,林安松就會讓一個人悄悄跟在這些山賊後面,探明他們的山寨在哪裡。
這些山賊雖然只是收了錢,沒有殺人,還有底線,但卻不是放過他們的理由。
林安松可以不殺他們,但不處理掉他們,會有更多的人被他們打劫。
像他們現在跟的這支商隊,被打劫一次,叫點買路錢,這沒事情,頂多就是少掙一點,但一路上可不是只有一夥山賊的。
今天這夥來收點錢,明天那夥來收一點錢,後天又來一夥。
總有一次,會讓這些商人賠的血本無歸,家破人亡。
雖然說,商人逐利,很多奸商不值得同情,但既然是奸商,他們基本不會因為被搶劫而賠本。
因為山賊,而血本無歸的,基本都是誠實的商人。
五天后,林安松等人和這支商隊分開了。
林安松帶著人原路反悔,將這幾天遇到的山賊全部製服,將他們的劫掠來的財寶全部收走。
並且讓他們相互指認罪行,讓後將惡貫滿盈的人全都殺了。
剩下的人罪責輕的人,則留給官府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