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家糊口的壓力,需要我放棄。
十幾萬字,實際三百多的收藏,是一個可笑的數字。
意味著今後沒有任何收入。
我一章寫下來大約三個小時,一天兩到三章。如果是這樣,那我應該考慮去搬磚,不是嗎?
我寫書的目的很明確,就是在講好故事的同時,掙點錢,我不覺得這丟人,我不偷不搶,憑本事賺錢。
人說,三十而立,而我還在追求柴米油鹽,我沒有當初那種單純說故事的激情了,柴米油鹽是我的動力。
這本書題材不太好,隻好放棄。
別說我不堅持,因為我堅持過。可我不是祖師爺賞飯的有天賦的寫手,堅持到最後能夠勝利,在勝利的腳下往往踩著累累白骨。人的一生有幾個幾年?
最後道一聲,抱歉。